為增強教師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的自覺性,提高教師職業道德水平,根據《中共山西省高校工委 中共山西省教育廳黨組關於印發學習討論落實活動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晉教黨〔2015〕13號)和《關於在全院深入開展學習討論落實活動的實施意見》(晉工院黨〔2014〕26號)精神,決定在全院教職員工中開展師德師風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及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強化隊伍管理,優化師德師風為核心,以思想教育、集中整頓、制度建設為抓手,結合學院實際,著力解決學院師德師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努力打造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湛、敢於創新、作風紮實的教職員工隊伍,全面推動我院內涵建設提檔升級。
二、工作目標。
通過集中開展師德師風建設專項整治活動,堅決糾正教師隊伍中存在的違反師德師風的突出問題,嚴肅查處違反師德師風行為,制定整改措施,健全完善規章制度,構建防範違反師德師風行為長效機制,從根本上遏制和杜絕師德失范現象發生,切實提高我院師德建設水平,全面提升師德素養。
三、工作機構及職責。
為確保本次活動取得實效,學院成立「師德師風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組」,負責活動整體部署、監督檢查和協調指導。具體整治活動工作方案由教務處牽頭制定。
工作組成員如下:
組長:陳清勝。
成員:蔡紅新、張興、張生梁、李宏毅、薛巧英、孫亦慧、吉子軒。
工作組下設宣傳教育組、自查自糾組、監督檢查組,在學院師德師風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組指導下具體負責師德師風整治的各項事宜。
(一)宣傳教育組。
牽頭部門:宣傳部。
工作職責:
1.通過學院網站、校園廣播、宣傳欄、簡報等宣傳陣地和媒介,深入宣傳開展「師德師風建設專項整治」活動的重大意義。
2.收集整理《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高等學校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職業教育法》《教師法》、《習近平總書記9月9日在北京師範大學師生代表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教育部關於建立健全高校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教師〔2014〕10號)、《教育部關於印發〈嚴禁教師違規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等行為的規定〉的通知》及教育規劃綱要等法規文件,形成學習材料,印製成冊並組織學習。
3.結合學習材料組織校內外專家對師德師風教育理論水平考核進行命題,組織教職員工實施答卷,並組織專家進行閱卷。
4.舉辦或邀請督導組進行師德師風專題教育輔導和推進會。
5.及時宣傳整治工作的進展情況及工作成效,切實發揮輿論宣傳的導向與監督作用。
(二)自查自糾組。
牽頭部門:教務處、人事處。
工作職責:
1.印製發放自查自糾材料、師德承諾書,協調各部門、各系部開展師德師風自查自糾活動。
2.組織召開教師、學生師德師風座談會,徵求學生、教職工意見,及時發現師德師風中的突出問題。
3.協調各部門、各系部進行學生評議、同事互評、系部考評等師德師風考核活動,加大師德師風在年度考核中的力度。
4.發現問題深入調查,對共性問題制定整改措施。
5.制訂出台《山西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強化師德師風建設實施細則》。
(三)監督檢查組。
牽頭部門:紀檢監察室、督導處。
工作職責:
1.設立師德師風專項整治舉報電話,受理查處舉報事宜。
2.採取隨機抽查、明察暗訪、談話教育等方式,及時糾正不良傾向和問題。
3.對違反師德13個方面的問題做到訴必查,查必果,果必復。
四、整治範圍和內容。
(一)整治範圍。
學院全體教職員工師德師風中存在的問題。
(二)整治內容。
本次師德師風整治專項活動著力針對我院教師在《教育部關於建立健全高校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教師〔2014〕10號)中規定的七種情形和《教育部關於印發〈嚴禁教師違規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等行為的規定〉的通知》中規定的六種情況中存在的問題,緊密結合在學習討論落實活動中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的良好契機,全面摸排,對照檢查,對於師生反響強烈、嚴重影響校風教風的不正之風,要嚴格按照師德師風一票否決的相關規定,從嚴從快處理。
五、整治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專項整治活動從 2015年3月1日開始,12月底結束,共10個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第一階段 學習宣傳發動階段,突出「營造氛圍,學深學透」 (2015年3月1日—2015年 3月15日)。
1.動員部署。成立師德師風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組,制定工作方案,召開全體教職工會議,對師德師風專項整治活動進行動員部署,及時傳達和貫徹落實省教育廳關於「師德師風專項整治」活動的工作要求。
2.廣泛宣傳。利用學院網站、校園廣播、電子屏、宣傳欄、簡報、標語等載體營造輿論,形成濃厚氛圍,使每一位教師提高對加強師德師風建設的緊迫性和必要性的認識,明確師德師風建設的具體要求,增強師德修養的自覺性。
3.專題學習。按照「師德師風專項整治」活動要求組織全體教師通過集中學習和自學相結合的方式,認真學習《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高等學校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職業教育法》《教師法》、《習近平總書記9月9日在北京師範大學師生代表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教育部關於建立健全高校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教師〔2014〕10號)、《教育部關於印發〈嚴禁教師違規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等行為的規定〉的通知》及教育規劃綱要等法規文件中有關師德的要求。每次學習要做好記錄備查。
(二)第二階段 自查自糾整改落實階段,突出「找准問題,整改及時」(2015 年3月15 日—2015年5月31日)。
1.查擺問題。緊緊圍繞 「師德師風整治」專項活動內容,全體教職工要對照《高校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教育部關於建立健全高校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教師〔2014〕10號)和《教育部關於印發〈嚴禁教師違規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等行為的規定〉的通知》認真查擺個人師德問題,深刻反思個人從教以來的師德行為,形成個人剖析材料。查擺問題主要從以下十三個方面進行:
(1)查有無損害國家利益,損害學生和學校合法權益的行為。
(2)查有無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有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
(3)查有無在科研工作中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篡改侵吞他人學術成果、違規使用科研經費以及濫用學術資源和學術影響。
(4)查有無影響正常教育教學工作的兼職兼薪行為。
(5)查有無在招生、考試、學生推優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6)查有無索要或收受學生及家長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等財物。
(7)查有無對學生實施性騷擾或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係。
(8)查有無參加由學生及家長安排的可能影響考試、考核評價的宴請。
(9)查有無參加由學生及家長安排支付費用的旅遊、健身休閒等娛樂活動。
(10)查有無讓學生及家長支付或報銷應由教師個人或親屬承擔的費用。
(11)查有無通過向學生推銷圖書、報刊、生活用品、社會保險等商業服務獲取回扣。
(12)查有無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其他行為。
(13)其他違反高校教師職業道德的行為。
2.整改落實,務求實效。學院根據師德師風建設工作實際,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做到「三有三必」,即有訴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復,並採取適當方式進行公布。
3.懲前毖後,強化警示。對在專項整治活動開展過程中由於師德師風問題造成一定影響的教師,學院將按照師德師風建設的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4.簽訂承諾,增強責任。每位教職員工都要與學院簽訂師德師風承諾書,並建立教師師德檔案;每名教師的師德師風承諾書和師德師風考評情況都要進入教師的師德檔案,以此規範教師的職業道德行為,進一步增強師德師風建設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三)第三階段 監督檢查階段,突出「重點檢查,責任追究」(2015 年6月1日—2015年10月31日)。
1.設立師德師風專項整治投訴電話:3350484、3350524,向全院師生公開,對來信、來訪、來電反映的師德師風問題,進行重點檢查,嚴肅查處。
2.學院師德師風建設專項整治工作組將不定期對全院師德師風建設各階段的工作情況進行督查,並將督查情況及時通報。
3.嚴格執行師德師風建設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師德行為監管不力、推諉隱瞞,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部門,要追究相關領導人責任。
4.學院把此次師德師風專項整治情況納入各部門年度工作目標管理,予以考核。
(四)第四階段 整改建制階段,突出「總結提高,形成長效機制」( 2015年12月底前)。
「師德師風整治」專項活動結束時,學院師德師風專項整治活動工作組對活動開展情況、實施效果、選樹典型等進行認真總結,形成書面材料。特別是對在專項整治活動中師德師風建設方面探索嘗試的好做法、好經驗認真進行提煉,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學院師德師風建設工作長效機制。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及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強化隊伍管理,優化師德師風為核心,以思想教育、集中整頓、制度建設為抓手,結合學院實際,著力解決學院師德師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努力打造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湛、敢於創新、作風紮實的教職員工隊伍,全面推動我院內涵建設提檔升級。
二、工作目標。
通過集中開展師德師風建設專項整治活動,堅決糾正教師隊伍中存在的違反師德師風的突出問題,嚴肅查處違反師德師風行為,制定整改措施,健全完善規章制度,構建防範違反師德師風行為長效機制,從根本上遏制和杜絕師德失范現象發生,切實提高我院師德建設水平,全面提升師德素養。
三、工作機構及職責。
為確保本次活動取得實效,學院成立「師德師風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組」,負責活動整體部署、監督檢查和協調指導。具體整治活動工作方案由教務處牽頭制定。
工作組成員如下:
組長:陳清勝。
成員:蔡紅新、張興、張生梁、李宏毅、薛巧英、孫亦慧、吉子軒。
工作組下設宣傳教育組、自查自糾組、監督檢查組,在學院師德師風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組指導下具體負責師德師風整治的各項事宜。
(一)宣傳教育組。
牽頭部門:宣傳部。
工作職責:
1.通過學院網站、校園廣播、宣傳欄、簡報等宣傳陣地和媒介,深入宣傳開展「師德師風建設專項整治」活動的重大意義。
2.收集整理《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高等學校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職業教育法》《教師法》、《習近平總書記9月9日在北京師範大學師生代表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教育部關於建立健全高校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教師〔2014〕10號)、《教育部關於印發〈嚴禁教師違規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等行為的規定〉的通知》及教育規劃綱要等法規文件,形成學習材料,印製成冊並組織學習。
3.結合學習材料組織校內外專家對師德師風教育理論水平考核進行命題,組織教職員工實施答卷,並組織專家進行閱卷。
4.舉辦或邀請督導組進行師德師風專題教育輔導和推進會。
5.及時宣傳整治工作的進展情況及工作成效,切實發揮輿論宣傳的導向與監督作用。
(二)自查自糾組。
牽頭部門:教務處、人事處。
工作職責:
1.印製發放自查自糾材料、師德承諾書,協調各部門、各系部開展師德師風自查自糾活動。
2.組織召開教師、學生師德師風座談會,徵求學生、教職工意見,及時發現師德師風中的突出問題。
3.協調各部門、各系部進行學生評議、同事互評、系部考評等師德師風考核活動,加大師德師風在年度考核中的力度。
4.發現問題深入調查,對共性問題制定整改措施。
5.制訂出台《山西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強化師德師風建設實施細則》。
(三)監督檢查組。
牽頭部門:紀檢監察室、督導處。
工作職責:
1.設立師德師風專項整治舉報電話,受理查處舉報事宜。
2.採取隨機抽查、明察暗訪、談話教育等方式,及時糾正不良傾向和問題。
3.對違反師德13個方面的問題做到訴必查,查必果,果必復。
四、整治範圍和內容。
(一)整治範圍。
學院全體教職員工師德師風中存在的問題。
(二)整治內容。
本次師德師風整治專項活動著力針對我院教師在《教育部關於建立健全高校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教師〔2014〕10號)中規定的七種情形和《教育部關於印發〈嚴禁教師違規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等行為的規定〉的通知》中規定的六種情況中存在的問題,緊密結合在學習討論落實活動中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的良好契機,全面摸排,對照檢查,對於師生反響強烈、嚴重影響校風教風的不正之風,要嚴格按照師德師風一票否決的相關規定,從嚴從快處理。
五、整治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專項整治活動從 2015年3月1日開始,12月底結束,共10個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第一階段 學習宣傳發動階段,突出「營造氛圍,學深學透」 (2015年3月1日—2015年 3月15日)。
1.動員部署。成立師德師風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組,制定工作方案,召開全體教職工會議,對師德師風專項整治活動進行動員部署,及時傳達和貫徹落實省教育廳關於「師德師風專項整治」活動的工作要求。
2.廣泛宣傳。利用學院網站、校園廣播、電子屏、宣傳欄、簡報、標語等載體營造輿論,形成濃厚氛圍,使每一位教師提高對加強師德師風建設的緊迫性和必要性的認識,明確師德師風建設的具體要求,增強師德修養的自覺性。
3.專題學習。按照「師德師風專項整治」活動要求組織全體教師通過集中學習和自學相結合的方式,認真學習《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高等學校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職業教育法》《教師法》、《習近平總書記9月9日在北京師範大學師生代表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教育部關於建立健全高校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教師〔2014〕10號)、《教育部關於印發〈嚴禁教師違規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等行為的規定〉的通知》及教育規劃綱要等法規文件中有關師德的要求。每次學習要做好記錄備查。
(二)第二階段 自查自糾整改落實階段,突出「找准問題,整改及時」(2015 年3月15 日—2015年5月31日)。
1.查擺問題。緊緊圍繞 「師德師風整治」專項活動內容,全體教職工要對照《高校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教育部關於建立健全高校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教師〔2014〕10號)和《教育部關於印發〈嚴禁教師違規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等行為的規定〉的通知》認真查擺個人師德問題,深刻反思個人從教以來的師德行為,形成個人剖析材料。查擺問題主要從以下十三個方面進行:
(1)查有無損害國家利益,損害學生和學校合法權益的行為。
(2)查有無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有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
(3)查有無在科研工作中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篡改侵吞他人學術成果、違規使用科研經費以及濫用學術資源和學術影響。
(4)查有無影響正常教育教學工作的兼職兼薪行為。
(5)查有無在招生、考試、學生推優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6)查有無索要或收受學生及家長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等財物。
(7)查有無對學生實施性騷擾或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係。
(8)查有無參加由學生及家長安排的可能影響考試、考核評價的宴請。
(9)查有無參加由學生及家長安排支付費用的旅遊、健身休閒等娛樂活動。
(10)查有無讓學生及家長支付或報銷應由教師個人或親屬承擔的費用。
(11)查有無通過向學生推銷圖書、報刊、生活用品、社會保險等商業服務獲取回扣。
(12)查有無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其他行為。
(13)其他違反高校教師職業道德的行為。
2.整改落實,務求實效。學院根據師德師風建設工作實際,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做到「三有三必」,即有訴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復,並採取適當方式進行公布。
3.懲前毖後,強化警示。對在專項整治活動開展過程中由於師德師風問題造成一定影響的教師,學院將按照師德師風建設的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4.簽訂承諾,增強責任。每位教職員工都要與學院簽訂師德師風承諾書,並建立教師師德檔案;每名教師的師德師風承諾書和師德師風考評情況都要進入教師的師德檔案,以此規範教師的職業道德行為,進一步增強師德師風建設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三)第三階段 監督檢查階段,突出「重點檢查,責任追究」(2015 年6月1日—2015年10月31日)。
1.設立師德師風專項整治投訴電話:3350484、3350524,向全院師生公開,對來信、來訪、來電反映的師德師風問題,進行重點檢查,嚴肅查處。
2.學院師德師風建設專項整治工作組將不定期對全院師德師風建設各階段的工作情況進行督查,並將督查情況及時通報。
3.嚴格執行師德師風建設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師德行為監管不力、推諉隱瞞,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部門,要追究相關領導人責任。
4.學院把此次師德師風專項整治情況納入各部門年度工作目標管理,予以考核。
(四)第四階段 整改建制階段,突出「總結提高,形成長效機制」( 2015年12月底前)。
「師德師風整治」專項活動結束時,學院師德師風專項整治活動工作組對活動開展情況、實施效果、選樹典型等進行認真總結,形成書面材料。特別是對在專項整治活動中師德師風建設方面探索嘗試的好做法、好經驗認真進行提煉,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學院師德師風建設工作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