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縣人大常委會在縣委的正確領導和市人大常委會的精心指導下,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和縣委十四屆六次全委會議精神,認真執行縣委《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人大工作的決定》,立足全縣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工作大局,突出法治建設重點,依法履職,紮實工作,加強跟蹤監督,增強監督實效。共召開常委會議4次,進行議題17項,形成審議意見3件、評議意見1件,作出決議、決定7項;召開主任會議12次,進行議題45項;開展「三查(察)」活動5次,順利完成了既定目標任務,為推進「三縣」建設做出了積極貢獻。
一、以經濟社會發展為重點,著力服務全縣大局
常委會牢牢把握經濟發展中心,緊緊圍繞縣委重大決策部署,不斷完善監督方式,增強監督實效,使人大工作始終與黨心民意同頻共振,與「一府兩院」合力並進,為解決發展中的突出問題,推動各項事業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年初,按照抓精、抓深、抓實的原則,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確定對教師隊伍建設、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六五」普法、水污染防治法和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貫徹實施等11項專項工作進行視察、檢查和調查,確保了常委會全年工作科學開展,有序推進。
3月份,組織召開了縣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縣人大常委會和「一府兩院」工作報告,審查批准了寧強縣201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及財政預算。為了提高大會的審議質量,大會計劃財政預算審查委員會對《寧強縣201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15年計劃草案的報告》及2015年計劃草案、《寧強縣2014年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2015年財政預算草案的報告》及2015年財政預算草案進行了初審,各代表團充分發表意見,認真進行討論。大會對2014年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態勢給予了肯定,同時指出了經濟總量小,下行壓力持續加大;延長產業鏈格局尚未形成,結構調整任務艱巨;骨幹稅源少,穩定型財源匱乏,財政持續增收難度大;民生等剛性支出增多,財政收支矛盾突出;政府性債務規模大,償債負擔重等問題和制約因素。建議縣人民政府努力破解制約縣域經濟發展的各種瓶頸,加快項目建設和城鄉一體化發展進程,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依法加強稅收征管,注重預算績效監管,推進預算管理體制改革,優化支出結構,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同時,大會對「關於建設我縣老年活動中心的建議」等10件優秀代表建議和縣財政局等5個代表建議辦理工作先進單位進行了表彰獎勵。
5月份,縣人大常委會調查組走訪了全縣70%以上的學校,通過座談交流、查閱資料、聽取彙報、發放問卷等方式,對全縣教師隊伍建設情況進行了專題調查。指出了中小學教師數量總體不足,幼兒園嚴重缺編、臨聘人員數量多;學科結構矛盾突出,教師老齡化嚴重,整體素質有待提升;管理機制不健全,後勤管理占用教師多,偏遠山區教師向外單向流動等問題。提出了落實幼兒園編制,多渠道補充教師;改善農村教師生活待遇,穩定農村教師隊伍;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加強教師隊伍管理;加大教師培訓力度,提升綜合素質能力;加強校長隊伍建設,提高學校管理水平等五個方面的工作建議。常委會第22次會議通過了關於教師隊伍建設情況的調查報告,報告已經縣委批轉。
為進一步加強財政預算監督,組建了縣人大常委會財政預算審查監督專家庫,聘任7名長期從事計劃、財政工作的人員擔任專家庫成員,協助常委會開展相關工作。邀請省人大常委會、省財政廳負責人來寧舉辦了新《預算法》培訓班,各鎮辦人大主席、聯絡處主任、鎮長、主任、縣直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及預算會計等280餘人參加了培訓。
二、以法治建設為引領,穩步推進依法治縣
常委會以推進「一府兩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為目標,強化法律監督,注重法治惠民,促進依法治縣,努力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以法律知識普及和法治意識培養為目標,堅持「縣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實施、政協支持、部門齊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模式,認真落實人大的監督職責,紮實開展「六五」普法工作檢查。走訪了縣司法局、社區、學校、醫院等15個部門單位,採取多種方式了解「六五」普法工作開展情況。對縣政府在落實「六五」普法規劃和縣人大常委會《關於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方面所做的努力給予了肯定。針對「六五」普法工作進展不平衡,企業和邊遠農村存在普法盲區,普法責任部門協調配合不夠,措施不強,沒有形成工作合力以及普法宣傳方式單一,網絡媒體等現代技術運用不夠等問題,建議縣人民政府:認真開展「六五」普法「回頭望」,查漏補缺,確保普法工作全覆蓋;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實施部門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和負面清單,堅持法治宣傳教育與法治實踐相結合,嚴格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設步伐;總結經驗,創新普法宣傳方式,分類施策,因人施教,著力提高普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抓住農業生產這一關係廣大群眾切身利益的大事,落實法治惠民舉措,認真開展《種子法》貫徹實施情況檢查。先後深入8個鎮辦,實地察看了種子生產企業、生產基地和種子經營門店,走訪了部分農戶。指出了《種子法》學習宣傳力度不夠,農民知曉率不高;種子市場監管不到位,價格缺乏有效控制,存在無證經營、流動銷售;執法機構不健全,管理措施不到位等問題。建議縣人民政府創新宣傳方式,提高《種子法》知曉率;健全和完善種子管理制度,規範種子生產經營秩序;配齊配強執法監管隊伍,進一步加強種子市場監管。
三、以人事監督為抓手,紮實開展述職評議
堅持黨管幹部與人大常委會依法任免幹部相結合,把對黨負責和對人民負責統一起來,不斷改進和完善任免程序,依法組織人事任免。在人事任免中,繼續堅持和完善任前法律知識考試、表態發言、常委會組成人員審議、投票表決、遞交履職承諾書、播發任免公告等程序,人事任免工作逐步規範。上半年,共依法任命國家機關工作人員6人,免職2人。注重幹部任後監督,把幹部履職監督作為規範和完善人事任免工作的重要抓手,認真開展縣人大選舉或任命幹部的述職評議工作。在評議中堅持黨的領導、實事求是、依法評議和講求實效的原則,以述職人員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分管工作情況為重點,按照準備、視察、評議、整改四個階段,把評人和評事結合起來,努力增強人大選舉、任命幹部的法律意識、人大意識和公僕意識,提高主動接受監督和自省、自律、自我約束的自覺性,及時發現並解決存在的缺點和問題,提高依法履職的能力和水平。5月份,縣人民法院名副院長已向縣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22次會議述職,下半年,還將對縣人民政府一名副縣長和縣人民檢察院一名副檢察長開展述職評議,以此推動「一府兩院」整體工作有效開展。
四、以代表工作為基礎,推動縣鎮人大同步發展
常委會始終堅持發揮人大代表的主體作用,創新代表服務方式,強化代表履職保障,促進代表依法履職。以制度建設為前提,制定完善了《辦理縣人大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辦法》、《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繫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辦法》等規章制度,從制度上規範代表工作,為進一步發揮代表作用提供了制度保障。以能力提升為重點,加強代表學習培訓工作。為各鎮(辦)人大主席(人大聯絡處主任)、全體縣人大代表征訂了《民聲報》、《法治與社會》等雜誌,方便他們了解人大工作動態,及時自學理論知識。認真組織開展了《代表法》和鎮人大工作培訓,增強代表的法律意識,完善其知識結構。以鎮成立了代表小組,建立了常委會領導分片聯繫代表工作機制,擴大基層代表參與常委會組織的「三查(察)」活動和列席常委會會議的範圍,及時向代表通報常委會工作動態,拓寬代表知情問政渠道。廣泛開展聯繫走訪代表工作,認真聽取代表對「一府兩院」及常委會工作的意見建議。重視代表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的督促辦理工作。1月份,縣人大常委會組織5個檢查組深入到全縣21個鎮和縣發改局等10個部門對十六屆人大三次會議代表提出的116件建議辦理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縣政府關於該項工作的報告,指出了協調不夠、交辦不准和個別部門「重回復、輕辦理」等問題,要求縣政府要高度重視代表建議辦理工作,夯實工作責任,切實提高代表建議辦理質量。
加強與鎮人大的溝通聯繫,精心指導鎮人大開展工作,努力推動縣鎮人大同步發展。堅持縣人大常委會領導列席指導鎮人代會,促進各鎮進一步規範召開人代會,認真聽取鎮政府和鎮人大主席團工作報告,充分審議,有效發言。認真落實縣委人大工作會議精神,組織部分鎮人大主席和縣鎮兩級人大代表進行座談交流,共同探討加強和改進鎮人大工作的措施。5月份,常委會領導帶隊檢查了鎮(辦)人大建設情況,我縣各鎮(辦)都設立了人大主席團辦公室,結合實際制定了工作制度和,配備了2名以上專(兼)職工作人員,人大主席把工作重心放在了人大工作的開展上,基本做到了專職專用,實現了鎮人大工作常態化開展,有效地促進了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以「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為契機,不斷加強自身建設
堅持把自身建設作為一項基礎性和長期性工作來抓,在提能增效和樹立形象方面積極努力。認真深入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將「三嚴三實」的要求與實際工作結合起來,把學習教育貫穿始終,把專題研討推向深入。建立問題動態整改清單,即查即改,立行立改,以知促行、以行促知,不斷提高人大機關幹部從嚴要求、從實做事的自覺性。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縣委關於改進作風密切聯繫群眾的各項規定,人大各項工作更加務實,內部管理更加規範。積極做好縣委中心工作,在包村包戶扶貧、創建國家衛生縣城、重點項目建設和維穩等工作中,立足大局,主動作為,較好地發揮了示範帶頭作用。把宣傳工作作為展示機關形象的窗口,認真做好常委會重要活動的宣傳報道,進一步加強機關網站建設,及時在網站上發布常委會工作動態、決議公告、人事任免、鎮工作和代表活動等內容,廣泛動員機關幹部撰寫新聞稿件,擴大宣傳覆蓋面,讓廣大群眾了解工作,更好地建立起聯繫溝通群眾的平台。
今年以來,縣人大常委會在的堅強領導和各工作機構、廣大代表的積極努力以及「一府兩院」的支持配合下,工作總體進展良好,取得了一定成績。後面,常委會將繼續圍繞全縣工作大局,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標任務,統籌兼顧、突出重點、紮實工作,確保各項工作任務圓滿完成。
一、以經濟社會發展為重點,著力服務全縣大局
常委會牢牢把握經濟發展中心,緊緊圍繞縣委重大決策部署,不斷完善監督方式,增強監督實效,使人大工作始終與黨心民意同頻共振,與「一府兩院」合力並進,為解決發展中的突出問題,推動各項事業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年初,按照抓精、抓深、抓實的原則,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確定對教師隊伍建設、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六五」普法、水污染防治法和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貫徹實施等11項專項工作進行視察、檢查和調查,確保了常委會全年工作科學開展,有序推進。
3月份,組織召開了縣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縣人大常委會和「一府兩院」工作報告,審查批准了寧強縣201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及財政預算。為了提高大會的審議質量,大會計劃財政預算審查委員會對《寧強縣201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15年計劃草案的報告》及2015年計劃草案、《寧強縣2014年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2015年財政預算草案的報告》及2015年財政預算草案進行了初審,各代表團充分發表意見,認真進行討論。大會對2014年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態勢給予了肯定,同時指出了經濟總量小,下行壓力持續加大;延長產業鏈格局尚未形成,結構調整任務艱巨;骨幹稅源少,穩定型財源匱乏,財政持續增收難度大;民生等剛性支出增多,財政收支矛盾突出;政府性債務規模大,償債負擔重等問題和制約因素。建議縣人民政府努力破解制約縣域經濟發展的各種瓶頸,加快項目建設和城鄉一體化發展進程,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依法加強稅收征管,注重預算績效監管,推進預算管理體制改革,優化支出結構,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同時,大會對「關於建設我縣老年活動中心的建議」等10件優秀代表建議和縣財政局等5個代表建議辦理工作先進單位進行了表彰獎勵。
5月份,縣人大常委會調查組走訪了全縣70%以上的學校,通過座談交流、查閱資料、聽取彙報、發放問卷等方式,對全縣教師隊伍建設情況進行了專題調查。指出了中小學教師數量總體不足,幼兒園嚴重缺編、臨聘人員數量多;學科結構矛盾突出,教師老齡化嚴重,整體素質有待提升;管理機制不健全,後勤管理占用教師多,偏遠山區教師向外單向流動等問題。提出了落實幼兒園編制,多渠道補充教師;改善農村教師生活待遇,穩定農村教師隊伍;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加強教師隊伍管理;加大教師培訓力度,提升綜合素質能力;加強校長隊伍建設,提高學校管理水平等五個方面的工作建議。常委會第22次會議通過了關於教師隊伍建設情況的調查報告,報告已經縣委批轉。
為進一步加強財政預算監督,組建了縣人大常委會財政預算審查監督專家庫,聘任7名長期從事計劃、財政工作的人員擔任專家庫成員,協助常委會開展相關工作。邀請省人大常委會、省財政廳負責人來寧舉辦了新《預算法》培訓班,各鎮辦人大主席、聯絡處主任、鎮長、主任、縣直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及預算會計等280餘人參加了培訓。
二、以法治建設為引領,穩步推進依法治縣
常委會以推進「一府兩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為目標,強化法律監督,注重法治惠民,促進依法治縣,努力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以法律知識普及和法治意識培養為目標,堅持「縣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實施、政協支持、部門齊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模式,認真落實人大的監督職責,紮實開展「六五」普法工作檢查。走訪了縣司法局、社區、學校、醫院等15個部門單位,採取多種方式了解「六五」普法工作開展情況。對縣政府在落實「六五」普法規劃和縣人大常委會《關於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方面所做的努力給予了肯定。針對「六五」普法工作進展不平衡,企業和邊遠農村存在普法盲區,普法責任部門協調配合不夠,措施不強,沒有形成工作合力以及普法宣傳方式單一,網絡媒體等現代技術運用不夠等問題,建議縣人民政府:認真開展「六五」普法「回頭望」,查漏補缺,確保普法工作全覆蓋;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實施部門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和負面清單,堅持法治宣傳教育與法治實踐相結合,嚴格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設步伐;總結經驗,創新普法宣傳方式,分類施策,因人施教,著力提高普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抓住農業生產這一關係廣大群眾切身利益的大事,落實法治惠民舉措,認真開展《種子法》貫徹實施情況檢查。先後深入8個鎮辦,實地察看了種子生產企業、生產基地和種子經營門店,走訪了部分農戶。指出了《種子法》學習宣傳力度不夠,農民知曉率不高;種子市場監管不到位,價格缺乏有效控制,存在無證經營、流動銷售;執法機構不健全,管理措施不到位等問題。建議縣人民政府創新宣傳方式,提高《種子法》知曉率;健全和完善種子管理制度,規範種子生產經營秩序;配齊配強執法監管隊伍,進一步加強種子市場監管。
三、以人事監督為抓手,紮實開展述職評議
堅持黨管幹部與人大常委會依法任免幹部相結合,把對黨負責和對人民負責統一起來,不斷改進和完善任免程序,依法組織人事任免。在人事任免中,繼續堅持和完善任前法律知識考試、表態發言、常委會組成人員審議、投票表決、遞交履職承諾書、播發任免公告等程序,人事任免工作逐步規範。上半年,共依法任命國家機關工作人員6人,免職2人。注重幹部任後監督,把幹部履職監督作為規範和完善人事任免工作的重要抓手,認真開展縣人大選舉或任命幹部的述職評議工作。在評議中堅持黨的領導、實事求是、依法評議和講求實效的原則,以述職人員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分管工作情況為重點,按照準備、視察、評議、整改四個階段,把評人和評事結合起來,努力增強人大選舉、任命幹部的法律意識、人大意識和公僕意識,提高主動接受監督和自省、自律、自我約束的自覺性,及時發現並解決存在的缺點和問題,提高依法履職的能力和水平。5月份,縣人民法院名副院長已向縣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22次會議述職,下半年,還將對縣人民政府一名副縣長和縣人民檢察院一名副檢察長開展述職評議,以此推動「一府兩院」整體工作有效開展。
四、以代表工作為基礎,推動縣鎮人大同步發展
常委會始終堅持發揮人大代表的主體作用,創新代表服務方式,強化代表履職保障,促進代表依法履職。以制度建設為前提,制定完善了《辦理縣人大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辦法》、《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繫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辦法》等規章制度,從制度上規範代表工作,為進一步發揮代表作用提供了制度保障。以能力提升為重點,加強代表學習培訓工作。為各鎮(辦)人大主席(人大聯絡處主任)、全體縣人大代表征訂了《民聲報》、《法治與社會》等雜誌,方便他們了解人大工作動態,及時自學理論知識。認真組織開展了《代表法》和鎮人大工作培訓,增強代表的法律意識,完善其知識結構。以鎮成立了代表小組,建立了常委會領導分片聯繫代表工作機制,擴大基層代表參與常委會組織的「三查(察)」活動和列席常委會會議的範圍,及時向代表通報常委會工作動態,拓寬代表知情問政渠道。廣泛開展聯繫走訪代表工作,認真聽取代表對「一府兩院」及常委會工作的意見建議。重視代表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的督促辦理工作。1月份,縣人大常委會組織5個檢查組深入到全縣21個鎮和縣發改局等10個部門對十六屆人大三次會議代表提出的116件建議辦理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縣政府關於該項工作的報告,指出了協調不夠、交辦不准和個別部門「重回復、輕辦理」等問題,要求縣政府要高度重視代表建議辦理工作,夯實工作責任,切實提高代表建議辦理質量。
加強與鎮人大的溝通聯繫,精心指導鎮人大開展工作,努力推動縣鎮人大同步發展。堅持縣人大常委會領導列席指導鎮人代會,促進各鎮進一步規範召開人代會,認真聽取鎮政府和鎮人大主席團工作報告,充分審議,有效發言。認真落實縣委人大工作會議精神,組織部分鎮人大主席和縣鎮兩級人大代表進行座談交流,共同探討加強和改進鎮人大工作的措施。5月份,常委會領導帶隊檢查了鎮(辦)人大建設情況,我縣各鎮(辦)都設立了人大主席團辦公室,結合實際制定了工作制度和,配備了2名以上專(兼)職工作人員,人大主席把工作重心放在了人大工作的開展上,基本做到了專職專用,實現了鎮人大工作常態化開展,有效地促進了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以「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為契機,不斷加強自身建設
堅持把自身建設作為一項基礎性和長期性工作來抓,在提能增效和樹立形象方面積極努力。認真深入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將「三嚴三實」的要求與實際工作結合起來,把學習教育貫穿始終,把專題研討推向深入。建立問題動態整改清單,即查即改,立行立改,以知促行、以行促知,不斷提高人大機關幹部從嚴要求、從實做事的自覺性。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縣委關於改進作風密切聯繫群眾的各項規定,人大各項工作更加務實,內部管理更加規範。積極做好縣委中心工作,在包村包戶扶貧、創建國家衛生縣城、重點項目建設和維穩等工作中,立足大局,主動作為,較好地發揮了示範帶頭作用。把宣傳工作作為展示機關形象的窗口,認真做好常委會重要活動的宣傳報道,進一步加強機關網站建設,及時在網站上發布常委會工作動態、決議公告、人事任免、鎮工作和代表活動等內容,廣泛動員機關幹部撰寫新聞稿件,擴大宣傳覆蓋面,讓廣大群眾了解工作,更好地建立起聯繫溝通群眾的平台。
今年以來,縣人大常委會在的堅強領導和各工作機構、廣大代表的積極努力以及「一府兩院」的支持配合下,工作總體進展良好,取得了一定成績。後面,常委會將繼續圍繞全縣工作大局,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標任務,統籌兼顧、突出重點、紮實工作,確保各項工作任務圓滿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