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改進機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嚴肅工作紀律,樹立機關幹部職工文明、高效、廉潔、勤政的良好形象,近日,謝通門縣委書記旦增同志作出重要指示,在全縣範圍內實施「禁酒令」:全縣幹部職工在工作日及非工作日執行公務期間嚴禁飲酒。以此推動全縣幹部職工以昂揚的精神、踏實的態度、務實的作風,開創全縣工作新局面。一、明確對象,嚴格禁酒要求。
此次「禁酒令」的頒布,主要是針對全縣幹部職工,並提出了6項禁酒要求:一是嚴禁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飲酒;二是嚴禁在值班和執行公務時飲酒;三是嚴禁單位之間用公款相互宴請;四是各單位有公務接待活動時,一律在縣機關食堂安排自助餐,除特殊情況經主要領導批准外,原則上不安排飲酒;五是縣處級領導及縣直機關工作人員到基層進行公務活動時原則上不得飲酒,鄉(鎮)幹部不得勸酒、逼酒;六是節假日及雙休日無值班或工作任務時可適量飲酒,但必須保證不影響工作日正常工作。二、強化監督,嚴格貫徹落實。
為保證「禁酒令」落到實處,縣裡專門成立了由縣委辦、政府辦、紀檢委、xx部組成的督查領導小組。督查小組通過明察暗訪、定期不定期抽查、專項檢查等方式,對「禁酒令」執行情況進行督查,並向社會公布了禁酒監督電話,積極發揮群眾監督作用。對違反「禁酒令」規定的人員,情節較輕的,在全縣範圍內通報批評,對本人進行誡勉談話;情節嚴重並造成違紀後果的,將按相關規定進行紀律處分。對頂風違反「禁酒令」的,嚴懲不怠,絕不手軟,以確保「禁酒令」令行禁止、令行長久、落實到位。三、落實責任,建立長效機制。
此次「禁酒令」的頒布,主要是針對全縣幹部職工,並提出了6項禁酒要求:一是嚴禁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飲酒;二是嚴禁在值班和執行公務時飲酒;三是嚴禁單位之間用公款相互宴請;四是各單位有公務接待活動時,一律在縣機關食堂安排自助餐,除特殊情況經主要領導批准外,原則上不安排飲酒;五是縣處級領導及縣直機關工作人員到基層進行公務活動時原則上不得飲酒,鄉(鎮)幹部不得勸酒、逼酒;六是節假日及雙休日無值班或工作任務時可適量飲酒,但必須保證不影響工作日正常工作。二、強化監督,嚴格貫徹落實。
為保證「禁酒令」落到實處,縣裡專門成立了由縣委辦、政府辦、紀檢委、xx部組成的督查領導小組。督查小組通過明察暗訪、定期不定期抽查、專項檢查等方式,對「禁酒令」執行情況進行督查,並向社會公布了禁酒監督電話,積極發揮群眾監督作用。對違反「禁酒令」規定的人員,情節較輕的,在全縣範圍內通報批評,對本人進行誡勉談話;情節嚴重並造成違紀後果的,將按相關規定進行紀律處分。對頂風違反「禁酒令」的,嚴懲不怠,絕不手軟,以確保「禁酒令」令行禁止、令行長久、落實到位。三、落實責任,建立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