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預防和減少老舊廠房火災事故,深入推進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決定在全區範圍內開展老舊廠房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標
對全區老舊廠房開展一次全面排摸,發現整改一批消防安全隱患,掛牌督辦一批火災隱患嚴重的企業,改造拆除一批影響消防安全的違章建築,全面提高企業火災防禦能力。
二、整治對象
建築建造年份較早、工程建設標準不高、設施運行時間較長、消防安全管理混亂的生產企業老舊廠房。
三、整治重點及措施
(一)整治重點。
在老舊廠房排查整治中,要重點檢查以下內容:是否存在建築耐火等級不高、防火間距不足現象;是否存在生產工藝不安全,設備老化;消防設施是否配備不足或損壞;電氣線路敷設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二)整治要求。
1.對存在防火間距不足或耐火等級不高的廠房。98年後建造的應依法辦理消防設計審核、驗收或備案登記手續,對已經驗收合格或擅自變更使用性質的、增加火災危險性的廠房,應重新進行消防設計,辦理相關消防手續;對搭建雨棚、倉庫等臨時建築物,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的,要通過「三改一拆」平台,聯合執法,予以「先改先拆」。
2.對存在生產工藝不安全、設備老化的,督促企業做好對生產工藝、設備的安全評價,及時彌補缺陷。推動企業改進生產工藝,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
3.對消防設施配備不到位或損壞的,督促企業按照消防技術規範要求配齊配全設施設備,並保持完好有效。要配齊滅火器、消防應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標誌等消防器材,確保具備撲救初期火災的能力。
4.對電氣線路敷設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督促企業更換老化損壞的電氣線路,安裝漏電保護裝置,對廠房電氣線路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電氣設備、機器設備完好。
5.對企業內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亂的,督促企業健全單位消防組織網絡,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崗位消防安全責任。
三、整治階段和要求
(一)清查摸底階段(2016年12月20日前)。
各鎮街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分線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充分發揮村(居)委會、派出所和基層安全監管機構等的作用,對轄區內的老舊廠房進行排查摸底,摸清老舊廠房的數量、規模、性質以及行政許可等基本情況。要督促、指導轄區企業開展自查自糾,對排查發現的問題進行自我整改。要對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消防設施配備、電氣線路、疏散通道等重點內容進行檢查,對發現的火災隱患情況進行分類梳理,建立花名冊。對搭建違章建築占用防火間距或消防登高場地、影響安全疏散、擴大防火分區、耐火等級低等重點隱患,要及時抄送給區「三改一拆」辦公室。
(二)綜合整治階段(2017年3月20日前)。
督促整改。要按照「誰檢查、誰督辦」的原則,對排查發現的問題,要建立隱患清單,督促企業落實隱患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對能立即整改的火災隱患,要督促單位及時整改,對單位難以自行完成整改的,要提請政府掛牌督辦,確保按期消除隱患。
聯動執法。公安、國土、住建、城管、商務、市場監管、安監、消防、質監等單位,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協同配合,建立聯合執法機制,形成工作合力。要用足用好執法手段,集中拆除一批占用防火間距、消防車道的違章建築,集中查處一批消防設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違法行為,集中關停一批行政許可手續不全的企業,集中掛牌督辦一批存在重大隱患的企業,形成集中整治的強大聲勢,確保隱患得到真正消除。
加強。各鎮街、各部門要結合近年來發生的老舊廠房典型火災案例,充分利用各種媒體,採取多種方式,大力普及火災防控知識,深入消防培訓和疏散演練,加強對外來務工人員的消防宣傳力度,切實提高單位責任人、管理人及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總結固化階段(2017年3月30日前)。
各鎮街要將老舊廠房的整治工作與「三改一拆」結合起來,實現「拆、改、建」相互借力,從源頭上解決安全問題。要將老舊廠房納入日常檢查範圍並加大檢查頻次,開展經常性指導,提高單位自理水平。
一、整治目標
對全區老舊廠房開展一次全面排摸,發現整改一批消防安全隱患,掛牌督辦一批火災隱患嚴重的企業,改造拆除一批影響消防安全的違章建築,全面提高企業火災防禦能力。
二、整治對象
建築建造年份較早、工程建設標準不高、設施運行時間較長、消防安全管理混亂的生產企業老舊廠房。
三、整治重點及措施
(一)整治重點。
在老舊廠房排查整治中,要重點檢查以下內容:是否存在建築耐火等級不高、防火間距不足現象;是否存在生產工藝不安全,設備老化;消防設施是否配備不足或損壞;電氣線路敷設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二)整治要求。
1.對存在防火間距不足或耐火等級不高的廠房。98年後建造的應依法辦理消防設計審核、驗收或備案登記手續,對已經驗收合格或擅自變更使用性質的、增加火災危險性的廠房,應重新進行消防設計,辦理相關消防手續;對搭建雨棚、倉庫等臨時建築物,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的,要通過「三改一拆」平台,聯合執法,予以「先改先拆」。
2.對存在生產工藝不安全、設備老化的,督促企業做好對生產工藝、設備的安全評價,及時彌補缺陷。推動企業改進生產工藝,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
3.對消防設施配備不到位或損壞的,督促企業按照消防技術規範要求配齊配全設施設備,並保持完好有效。要配齊滅火器、消防應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標誌等消防器材,確保具備撲救初期火災的能力。
4.對電氣線路敷設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督促企業更換老化損壞的電氣線路,安裝漏電保護裝置,對廠房電氣線路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電氣設備、機器設備完好。
5.對企業內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亂的,督促企業健全單位消防組織網絡,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崗位消防安全責任。
三、整治階段和要求
(一)清查摸底階段(2016年12月20日前)。
各鎮街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分線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充分發揮村(居)委會、派出所和基層安全監管機構等的作用,對轄區內的老舊廠房進行排查摸底,摸清老舊廠房的數量、規模、性質以及行政許可等基本情況。要督促、指導轄區企業開展自查自糾,對排查發現的問題進行自我整改。要對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消防設施配備、電氣線路、疏散通道等重點內容進行檢查,對發現的火災隱患情況進行分類梳理,建立花名冊。對搭建違章建築占用防火間距或消防登高場地、影響安全疏散、擴大防火分區、耐火等級低等重點隱患,要及時抄送給區「三改一拆」辦公室。
(二)綜合整治階段(2017年3月20日前)。
督促整改。要按照「誰檢查、誰督辦」的原則,對排查發現的問題,要建立隱患清單,督促企業落實隱患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對能立即整改的火災隱患,要督促單位及時整改,對單位難以自行完成整改的,要提請政府掛牌督辦,確保按期消除隱患。
聯動執法。公安、國土、住建、城管、商務、市場監管、安監、消防、質監等單位,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協同配合,建立聯合執法機制,形成工作合力。要用足用好執法手段,集中拆除一批占用防火間距、消防車道的違章建築,集中查處一批消防設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違法行為,集中關停一批行政許可手續不全的企業,集中掛牌督辦一批存在重大隱患的企業,形成集中整治的強大聲勢,確保隱患得到真正消除。
加強。各鎮街、各部門要結合近年來發生的老舊廠房典型火災案例,充分利用各種媒體,採取多種方式,大力普及火災防控知識,深入消防培訓和疏散演練,加強對外來務工人員的消防宣傳力度,切實提高單位責任人、管理人及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總結固化階段(2017年3月30日前)。
各鎮街要將老舊廠房的整治工作與「三改一拆」結合起來,實現「拆、改、建」相互借力,從源頭上解決安全問題。要將老舊廠房納入日常檢查範圍並加大檢查頻次,開展經常性指導,提高單位自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