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小心點,這不是真正的基督教!是邪教……。
三贖基督(又稱蒙福派、門徒會、二兩糧)是由陝西省耀縣農民季三保(又改名,季中傑)創立,據說起源於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其勢力一度蔓延到15個省,681個縣市,擁有成員35萬餘人。各地對其名稱有不同叫法,有的因其成立時季三保設立「十二門徒」而稱為「門徒會」;有的因該組織信奉「三贖」而稱「三贖基督」或「三贖教」;有的因其主張走「窄門」,不進教堂,在野外聚會而稱為「曠野窄門」或「曠野教」;有的地方因其宣揚「一天只吃二兩糧」而稱其為「二兩糧教」;有的地方按其內部活動時用白毛巾蒙頭而稱其為「蒙頭教」或「蒙頭會」。但是該組織不承認自己有上述名稱,他們自稱是基督教,把自己的非法活動稱為「傳福音」。
「門徒會」的建立沒有經過任何一級政府主管部門批准、註冊或登記,是一個進行地下活動的非法組織。該組織內部層次分明,組織嚴密。各級組織的負責人統稱為「執事」。其內部實行單線聯繫,組織之間不發生橫向聯繫。只許「上會」與「下會」人員聯繫,不許「下會」人員主動與「上會」人員聯繫。上下「會」之間設立「聯絡員」。各級組織都在所轄區域內挑選最可靠的成員設立「三點家庭」,即「接待點」、「保守點」、「聯絡點」,以方便活動聯絡。成員之間不允許使用真實姓名,彼此用化名相稱。其活動通常化整為零,晝伏夜出,接頭通話使用暗語,行為十分底詭秘。
「門徒會」的創立者季三保於是1997年12月在陝西省西安市附近因車禍死亡。第二任「總會」負責人蔚世強於2001年5月因肝癌死亡。第三任「總會」負責人陳世榮因從事非法活動現已被依法處理。
一、門徒會的來歷。
創始人名叫季中傑,系陝西省人,曾有三個男孩。前兩個孩子先後在同樣的年齡得了同樣的疾病死去,當第三個孩子長到同樣年齡時,也得了同樣的疾病。一天晚上紀中傑做了個夢,有聲音向他說:「你若出去為我傳福音,你孩子的病就能好,不致於死……」這是31年前(1976年)發生的事。在這之前紀中傑曾參加過真耶穌教的聚會,後來因自己所得到的所謂的「啟示」與之不同,便離開了真耶穌教,自立門戶,正式創建了此派異端——門徒會。
從此以後,季中傑就開始傳揚他所得到的福音,並在各地勸人入教,建立「教會」(參太23∶15)。他也聲稱相信三位一體的神(即聖父、聖子、聖靈),只是大力宣揚基督已經第二次道成了肉身。並將「基督」與「耶穌」分開,也就是說:基督雖已二次道成肉身,但耶穌還在天上,直等到世界的末日他要再來。他給自己改名為「紀三贖」,即第三次救贖之意(又叫基三保)。他說,第一次是挪亞方舟的救贖,第二次是耶穌基督的十字架救贖,第三次是基督二次道成肉身的救贖。他便大言不慚地自稱為二次道成肉身的基督,於是他的教徒們都稱他為「三贖主」,稱他的內人為「三嬸」,這也就是教徒們口裡經常說的「三贖、三嬸」了。他將自己「死掉兩個兒子,存活一個兒子」的經歷解釋為:應驗了《撒迦利亞書》13章8節所說:「這全地的人,三分之二必被剪除,三分之一仍必存留。」另外還有一位女子名叫「許贖」,她和「三贖」被視為《啟示錄》11章3—4節中的兩棵橄欖樹,而她的使命就是見證「三贖」是基督。還有一個本村的唐氏,他的使命是證明「三贖」是基督,證明「許贖」和「三贖」是《啟示錄》中的兩棵橄欖樹。並且還說「三贖」和「許贖」在靈里是夫妻,「三贖」也聲稱是出於《雅歌》3章1-4節所說的。
其實一開始沒有人相信他們所傳講的歪理,但後來紀中傑編造了許多吃苦的經歷和捨己救人的事跡,來感動人。並且他還將一些莫須有的事情編纂成一個「自傳」,到處宣傳,迷惑人相信。更危險的是他說,在一次禱告時看見天開了,有聲音向他說:「你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參《馬太福音》3章16-17節)又有聖靈仿佛鴿子一樣降在他身上。於是這就成了他基督身份的明證。從此以後,便經常出現天開了,聖靈降下的事情。甚至有時還會有糧食、水之類的東西從天降下來,解決他們全家的急難和其他教徒的需要。就這樣,這所謂的「福音」便傳開了。起初他們在中國西北、西南的省份有很大的影響,但到了現在已經蔓延全國了。
二、門徒會的組織形式。
季中傑(三贖)足下有十二個門徒,設有七層分會。自上而下分為聖會、大會、分會、小分會、分會點、教會和教會點。在某個區域若有20個教徒,就可以組成一個教會點,七個教會點就可以組成一個「教會」——這樣自上而下便形成了一個金字塔式的教會組織。
他們以這種組織形式自上而下地傳達所謂上帝的旨意。其具體方法首先是紀三贖帶領他的十二個使徒,分成兩排,前後各六個跪下同心祈求從上面來的啟示。當他們每一個人心中所得到的意念都一致時,便定為神的啟示或旨意。然後將這「旨意」下發到各層分會。他們大約一個月(左右)下發一次「神的旨意」。他們在下發「道理(旨意)」時不得超過6個人(每個下屬分會)。其中一個是從上會派來的,被尊稱為「奉差」,其餘5個是當地教會的執事,也被尊稱為「奉差」。這6個人必須跪下禱告,再傳達和領受所謂的上面來的神的旨意(道理)。最後他們給每個教徒下發這些「道理」時,採用一對一的,非公開式的傳達。當每個教徒接到下發的「道理」時,看後必須將其(紙條之類)銷毀,否則就會受到咒詛。至於他們下發的「道理或旨意,」大部分是一些莫須有的,來自外地的信教蒙祝福和病得醫治的見證。有時他們也從聖經中斷章取義地摘錄一段,再加上一兩個莫須有的見證合成「神的旨意」或「道理」。
除此之外,他們也要求教徒向上會募捐。他們不定期地要求教徒奉獻「錢、」「糧食」、「日用品」等。他們名譽上是要幫助貧窮的教徒,實質上他們將這些大部分作為上會「奉差」們的生活費和其它不知名的費用,但偶然也有幫助窮人的事丨件。他們平時並不舉行公開的或大型的聚會,每次聚會不超過6個人,只有每年7月1日守五旬節,他們認為五旬節是神開恩、赦罪的日子。聚會時不能超過10個人,也不讓教徒出入聚會場所,甚至大小便也不能出大門。這日要舉行禁食活動。他們禁止教徒參加別的教會,也禁止教徒看聖經,怕理解不了受管教。因為聖經有七層意思,若是錯了就會受咒詛。特別是舊約和啟示錄更不能看。而且只有教會執事才可擁有聖經,一般教徒不允許有聖經。即是他們(執事)手裡有聖經,平時也不看,根本不明白聖經講什麼。因為他們以下發的「道理」為神的旨意,自然就不重視聖經了,而且他們手裡的聖經都是動過手腳的,即將所有的附屬內容全部撕掉,只剩下聖經的內容。不但如此,他們也不允許教徒對「奉差」(或講道人)提出疑問。若有什麼不懂之處,便定為「你不應該懂」,或還不到時候,不必多問,若是多問就會受管教。其實,教徒們想問的一些問題,連「奉差」也弄不懂是什麼意思。甚至連時常口稱的「阿們」、「哈利路亞」之類的詞,「奉差」也不懂是何意,簡直是一幫「胡徒」?
他們傳教(自稱傳福音或接福音)和談道都是個人性的,挨家挨戶死纏活纏地拉攏人相信,甚至借用小恩小惠收買人心,使得人不好意思不信。當他們在談道中被別人(如鄰居)看見時,立刻撒謊說是這家的什麼親戚,並改變話題。所以,他們強調暗傳、暗信、暗禱告。要求「奉差」和教徒一定要做到保守,即使兩個教徒在一起時也不要說出第三者信與不信,也不讓下會知道上會的情況(包括上會奉差的家庭住址和真實姓名在內)。一旦教徒將一些秘密泄露出去,就會受到管教(神秘性的宗教性懲罰)。另外,他們將為「主」傳道視為掙工價,掙得多了還能分給自己不信的孩子和親友,以致於他們也能得救。因此他們都竭力地,挨家挨戶地「傳福音」、「結果子」。他們可以說是不達目的不死心,只要你不信,我就不離開你家。奉差們不但要求教徒必須去做工,而且給予過高的任務,要求一個人在一個月內必須結20個果子,否則就會不平安(受到管教之意)。這樣看來他們外在雖然沒有什麼組織跡象和行動規律,實質上組織嚴明,規模浩大?
三、門徒會的信仰特點。
門徒會又被稱為「蒙頭教」,「蒙福教」或「二兩糧」。「蒙頭教」並非他們自稱的名號,他們平時只是自稱「信福音的」或「接福音的」,而蒙頭只是他們的特點之一。他們中間的女人在禱告時必須蒙一塊小手絹或白布等,可能是採用了「哥林多教會」中女人要蒙頭的道理(參《哥林多前書》11章1-16節)。於是眾人都稱他們為「蒙頭教」、「蒙頭會」、「蒙頭姑」或「頂白綾子的」。但是他們絕非中國教會歷史中曾出現過的宗派——蒙頭派(如今這一派在我國南方地區仍然存在,切不可將其與門徒會相互混淆)。他們認為只有他們所信的「福音」才是真福音,而且在將來要「萬教歸一」——所有的宗教都要歸向他們。至於他們的信仰特點可從以下幾點來看:
(一)關於神論:
他們也承認神是三位一體的神,只是將三位一體的教義胡亂解釋(如第二段所說基督已經第二次道成了肉身。並將「基督」與「耶穌」分開,也就是說:基督雖已二次道成肉身,但耶穌還在天上,直等到世界的末日他要再來)。但是「三贖」自稱是「基督成了肉身的再次顯現」,他引用的經文是《約翰一書》4章2-3節:「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神的。」「三贖」既自稱是耶穌,「許贖」也自稱是聖靈。他們要求信徒們奉他們的名禱告。他們不但自稱是「那兩棵橄欖樹,兩個燈台,立在世界之主的面前的」(引自《啟示錄》11章4節);而且還說只有「三贖」能赦免人的罪。所以信徒們必須將他們所犯的罪都寫下來,交給比較「高級」的信徒,然後輾轉送到「三贖」的手中,將這些「罪狀」放進一個「約櫃」里;但在未放進去之前,這些罪是不會得到赦免的。
(二)關於得救。
他們認為只有他們所信的「福音」才是真福音,而且將來要「萬教歸一」——所有的宗教都要歸向他們。他們強調「人非活著不能見主」。人只要死了,不管信的還是不信的,就會變成魔鬼。因為人是要活著見主。主是「道成肉身」,人要「肉身成道」。但信的人不一定都能得救,只有嚴格遵守「十條誡命,六條原則」,才能真正得救。
十條誡命——西奈山,傳誡命,上帝說,摩西聽,一字一句說得清,神的兒女當遵行:
(1)敬上帝,因上帝是獨一,上帝以外無上帝,一切偶像是假的。
(2)神的名最尊重,勿把古人當神稱,犯罪作惡與拜偶像是同罪。
(3)不燒香、不跪拜,燒香跪拜是慾望,勿把泥人當爹娘。
(4)守安息,安息日是神定,坐進聖殿敬上帝,一切工作全休息。
(5)不恨人、不殺人、不打人、不罵人,打人罵人如殺人、將來地獄難逃生。
(6)孝父母,神允許,二十四孝不可忽,長壽在世多得福。
(7)不姦淫,男人見了女人不動心,動了心莫姦淫丨;女人見了男人不動心,動了心也莫姦淫。
(8)不偷盜,若偷盜神知道,財物無論大和小。隨意拿來算偷盜。
(9)真與假要分清,若不分清是妄證,引狼惹禍罪不清。
(10)不貪財,若貪財禍就來,喪身敗家,遭毀壞。十條誡命是真神定,耶穌替咱們頂罪名,人人犯了難遵行,快快悔改得永生。
六條原則:(1)要忍耐、(2)要和睦、(3)要改脾氣、(4)要好態度、(5)要愛人、(6)要在家孝父母。除此之外,信徒還必須簽名,證明他們與三贖及許贖立了約,否則他們的名字將不會記在生命冊上——也就是不能得救的意思。
(三)關於讀經聽道。
他們禁止信徒讀聖經,宣講說「聖經的文字是死的」,只能讀三贖和許贖寫的東西,因此他們傳道時極少引用聖經。他們的聚會講道稱為「下發道理」,其實都是一些無從查考的病得醫治的見證,寫在紙條上,有時也夾雜一句兩句經文。現在他們已經出版了的刊物有《火燒荊棘》、《打倒東方風俗》、《慈祥母愛》、《閃光靈程》,《靈歌百篇》等。
(四)關於禱告。
三贖和許贖要求信徒奉他們的名禱告,並且必須見到兩個大光,否則神便沒有與他們同在。他們禱告時,除了女人必須蒙頭之外,還必須跪著,而且禱告的詞只是一些反覆的話語。比如,當他們禱告捆綁魔鬼時,便惡狠狠地,連點頭帶揮手地說:「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神啊,殺死魔鬼……」禱告結束時,也不奉耶穌基督的名。只是上氣不接下氣地一勁喊下去,直到手發熱或臉發熱,或後背發熱時才算是與神的靈相通了。靈通後,想要什麼,就求什麼,正如兒子與父母說話一樣。所謂「哈利路亞」他們解釋為「聖靈的寶劍」,是戰勝魔鬼的武器。最後將改動的主禱文作為結束,或將基督教牧師祝福的話作為結束(參林後13∶14)?
他們在禱告方面非常注重看異象(也特彆強調做異夢),教徒們一閉上眼睛就能看見東西,並以此判斷是不是神的帶領或神帶領的方法。他們還特別注重借景生意,以此來判斷前途是否順利,是否合乎神的旨意。比如,當某人要出去傳道時,一出門看到一個不順心的事或人或物,就以此事來判斷今天傳道不是神的旨意或明證,既是向人傳了道,也不會有結果的。他們稱此為「求明證」,並且應用在日常生活之中。
(五)關於管教。
他們特彆強調,「受管教」、「發咒詛」,以此來嚇唬人。比如,若有人不聽上會「奉差」的話,或亂髮疑問,不是回家生病,就是睡覺做噩夢,要麼出門被車撞死。有的「奉差」經常這樣嚇唬教徒:「你若不聽話,今天我就為你禱告,看你受得了嗎?」可見他們已將禱告當成自己任意而行的工具了,甚至作為咒詛人的工具。不管怎樣,結果也正像他們所說,教徒回家便會出麻煩。這是怎麼回事呢?我想有兩個原因:一個是心理作用,另一個是魔鬼的作為,因為這些道理本身就是魔鬼一樣的道理。他們的「奉差」還命令下屬分會的人員必須去做工,甚至給予過高的要求和任務。比如,要求一個月必須結20個果子(傳福音),否則就會不平安。但他們並不口稱「咒詛」,只說管教,實質上是一樣的。總之,使得教徒不敢不從,乖乖受束。且應用在日常生活之中?
(六)關於醫病。
他們還特彆強調神跡異能,鼓吹一些病得痊癒的見證,反對信徒吃藥就醫。聽說還真有一些教徒因入了「蒙頭教」病得到了醫治,不過很多從上會傳下來的見證(下發道理中的內容)都是一些遙不可及的,莫須有的見證。這樣一來他們自上到下都看重病得醫治,家庭蒙福,勝似得永遠生命。為此,他們一開始不讓教徒吃藥就醫,只要禱告。當有人因病不治而死時,便稱之為死了活該,是因沒有信好。而且認為一切病都是從罪而來。後來「道理」放鬆了,病人也可以吃藥就醫,不過這只是信心的問題。另外,當人有病經多次禱告不好時,「奉差」就要讓病人「挖罪根」,要將從小到大的所有的罪都認清。甚至包括自己的隱私不給「奉差」說,也是罪,也是病不好的原因。所以他們經常以此為理由,來解釋禱告沒有效果的原因。
(七)關於偶像。
他們還有一項「除偶像」的嚴格要求。也就是將一切照片,人的畫像和明星畫之類都視為偶像。必須除掉、銷毀。所以,信「蒙頭教」的人都要將家裡所有的像片、年畫、掛曆等一律銷毀。而且過年也不能貼春聯,因為這是舊風俗。但最主要的是龍和蛇的畫像不可在信教人的家中存在,凡有的必須除掉,包括被面上的「龍鳳」圖案也得剪掉。
(八)關於婚辦。
除此之外,他們還提倡「神家婚辦」。他們認為這是屬於靈性高的人,或奉獻給神做工的人才可舉行的婚禮。一般教徒是不配進行「神家婚辦」的。除非是全家復活的(也就是全家信教的)才可以享有這種神聖的婚姻。這種「神家婚辦」是不允許自由戀愛的,否則便是犯了淫亂的罪。結婚前也不允許男女雙方握手、擁抱和親吻,因這都是犯罪。而且男女雙方從見面認識到結婚不得超過三個月,並提倡簡單操辦婚事,甚至用幾百塊錢買幾件衣服就可以了。「神家婚辦」還有一個要求就是男女雙方包括父母等人都必須同意對方出去為神做工,甚至出去半月二十天也不得阻擋。而且有的女人即使在懷孕生產頭一天還要求出去做工。生孩子一個月後,必須將孩子交給婆婆等人,繼續出去做工。這樣的人不可在自己家裡吃自己的飯,要靠傳道餬口。
「神家婚辦」必須由上會(第六層會以上)的「奉差」來牽姻緣,辦婚事。若是有的教徒符合「神家婚辦」的資格而不「神家婚辦」卻隨便結婚的話,就要受管教,得不著平安。為此,他們經常作見證說:有一個姐妹因沒有「神家婚辦」,就與一個不信的人結了婚,生了兩個孩子。但一直沒有平安,最後離了婚,又與另一個人結了婚,又生了一個孩子。到頭來還是沒有平安。他們用以上的這個見證是要作為誘餌,去引誘那些貧窮的,娶不上媳婦的人入他們的教,然後給予包辦婚姻。原則是:不管有無感情或對方是否願意,只要是「奉差」牽定的就是神的旨意,就必須照辦。否則咒詛不斷,這是何等荒唐的道理啊!他們還強調,一家人信教,將來在天國里仍是一家人。
(九)關於靈糧。
他們將《約翰福音》6章1-14節「五餅二魚」的事丨件,與《列王紀上》17章1-16節「寡婦家中的一把面、一滴油」的故事連接起來,說這是生命糧,是蒙福的標準。因此信徒每頓飯只可吃二兩以下(這就是門徒會被稱為「二兩糧」的原因),若超過二兩就表示信心不足,或沒有悔改。另外他們還強調「發酵糧」,即米麵吃了幾天還是那麼多,就證明蒙福。
(十)關於洗禮。
「三贖」根據《馬太福音》3章11節中,施洗的約翰說:「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叫你們悔改。但那在我以後來的,能力比我更大,我就是給他提鞋,也不配。他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便叫信徒從火中走過,小孩要從火中扔過,由另一邊的人接著。
(十一)關於爭戰。
他們直接引用《申命記》20章1節、14節的話:「你出去與仇敵爭戰的時候,看見馬匹,車輛,並有比你多的人民,不要怕他們,因為領你出埃及地的耶和華你神與你同在……惟有婦女,孩子,牲畜,和城內一切的財物,你可以取為自己的掠物。耶和華你神把你仇敵的財物賜給你,你可以吃用。」主張與政權、社會爭戰。他們引用《以弗所書》6章1-17節的「全副軍裝」,說武力反抗政丨府是合理的,並且形容公安是《約珥書》1章6節的蝗蟲。
(十二)關於末世論。
關於主再來的日子,他們說這不是耶穌的事情,而是「三贖」在地上設立「西安」國的日子。他們將《以賽亞書》2章3節等處經文中的「錫安」改成「西安」,並定了日期說這事將會發生。現在「三贖」雖然被捕,但他解釋說這是要等待得救的十四萬四千人的數目滿足了(參《啟示錄》14章3節),他才會登上寶座。
四、門徒會的現狀。
據說,在全國各地都有他們的教徒和分會。就拿廊坊地區來說「蒙頭教」已全面發展起來。據他們內部透露出來的保守數字,只是被「蒙頭教」刷下來的不合格(開除)的教徒就有一萬多人,那麼,那些在冊之人,也就是正式的「蒙頭教」教徒更不計其數了。而這些人大都分布在農村和文化水平不高的地區。目前,如果到廊坊的農村和郊區走一走,看一看,到處能聽到「蒙頭教」的信息,在廊坊市區內,現在也有不少的「蒙頭教」信徒。其實,他們中間有很多教徒和「奉差」也知道所傳的道理不是什麼真理,也不是什麼真正的信仰。可是他們就因為那些所謂蒙福的見證和所得到的好處,而不能「忘恩負義」,寧願跟隨!何況那些無知的人,又是何等迷茫呢?
2006年廊坊一帶的蒙頭教徒的「傳福音」活動多次改換了「新招」;根據被蒙頭教徒騷擾過的人反映,得知這些蒙頭教徒的傳福音活動由單幹轉成了集體活動,他們往往開一輛機動三輪車,拉著一車教徒,見村口就停,然後散開,進村挨家挨戶地闖進宅院,將隨手拿著的「紅紙」、「紅布」或「紅色膠捲(可能是曝光的膠捲)」等類的東西拼成十字架形狀,強行給人貼在牆上,並說:「這是給你家避邪,得福用的。」貼完後若得不到傳教的機會,便轉身就走。唉!聽到這些消息後,又可笑,又可氣,但又可怕。不知道他們會給社會帶來什麼樣的混亂,給百姓的靈魂帶來什麼樣的侵蝕……?
五、影響與辨別。
門徒會是一個典型的異端組織,例如「三贖」和「許贖」自稱為耶穌和聖靈,又妄論主再來的日子等等。這些都是眾多異端迷惑人的手段。因為他們自稱為神,於是他們所說的話便具有無上權威,信徒就不敢反對他們。而妄論末日,則目的在於詐取信徒的財物,以鞏固自己的勢力和任意揮霍之用。許多人把財產變賣入會,後發現上當已太遲了,惟有作幫手騙更多人入會。「三贖」對聖經有一定程度的熟識,故此他能引用多處經文來抬高自己,為自己製造更多的有利條件。但矛盾的是,他既說聖經文字是死的,只有他所寫的道理才能令信徒得益,那麼他引用聖經說自己是耶穌,豈不是自打嘴巴嗎?
他們控制信徒每頓飯只吃二兩,有病又不能吃藥就醫,導致信徒的健康無靠。他們不事生產,放棄耕種,使信徒生活受到影響。門徒會這樣隨意曲解聖經,使不明真理的信徒無法真正了解聖經的正意,也難以揭發他們。假如他們潛入教會,或繼續在社會上發展定會導致教會分裂,社會混亂。
六、簡評。
1、「蒙頭教」確實是一幫異端組織,根本不屬於基督教的正當宗派,因為他們有違於聖經中的「基督論」教義。他們是在另傳一個基督——二次道成肉身的「三贖主」(紀中傑),而且在他們的信仰內容中充滿了違背聖經真理的迷信思想。比如:他們動不動就會向教徒發咒詛;而且還宣揚人死後會變成鬼。又如,他們大力宣揚只有嚴格遵守「十條誡命和六條原則」才能得救。這完全與基督教的因信稱義大相逕庭。還有他們禁止信徒看聖經,正是大凡邪教教2、「蒙頭教」為什麼能如此猖獗。吸引人們來跟從呢?原因至少有這幾種 :
(1)功利主義思想最為嚴重,很多人只求有病得醫治,生活順利蒙福,便迷信「蒙頭教」。
(2)心靈空虛也是一種普遍的社會現象,因為人們都在盲目尋找一種精神寄託。
(3)無知是人最可悲的症狀,人們不分青紅皂白,盲目迷信鑽進死胡同,一去不回頭,甚至走火入魔也不怕。
(4)「蒙頭教」從某種程度上也有吸引人的地方,比如,特彆強調遵守誡命,追求完全,使人覺得有健康的一面和值得相信的一面。其次是確實有一些可見的「異能」伴隨,因而,很多人就無視其「道理」的偽理性,只為眼前的好處而盲從之。
(5)他們借所謂的「咒詛」和「管教」來嚇唬人,使得入教的人不敢違命,只能跟從到底。甚至將「奉差」視為信徒心靈里的父母,不順從他們就不能得救。
(6)非健康性末世論觀念(所有的邪教都用非科學的末世論教義來迷惑和嚇唬教徒或聽眾),使得這些邪教教徒為了自己能夠贖罪和將來的寄託,趕快奔跑做工(傳教),好多賺一些工分,為自己和後代多多積德。
(7)他們的聚會形式採取家庭聚會形式,強調暗傳、暗信、暗禱告。一方面可以化整為零地降低對周圍的影響,引起不了社會對他們太多的注意;另一方面與家庭教會混淆在一起,可以魚目混珠,矇混過關。因為政丨府對家庭教會的態度是採取勸登、勸歸,一般不去強行制裁,所以就在這個過程中使這些異端也矇混過關。但基督教對家庭教會的界定是:「凡以正統教義為信仰的小規模未登記的聚會點稱為家庭聚會點」;而這些異端組織看似家庭聚會點,實質不是家庭聚會點。
(8)更可怕的是地方保護主義使得一些邪教不但剷除不了,而且還受到「意外的保護」。因為歷來就是「民不舉,官不究」,再說有哪個村幹部不想為自己的村莊爭奪稱號,為自己建功立碑呢!若說出自己這一畝三分地里有邪教活動,那不是自找苦吃嗎?乾脆倒不如弄個「你好,我好,他也好」。
請看聖經對我們的勸勉:務要謹守,警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游丨行,尋找可吞吃的人(彼前5∶8),但是魔鬼在末後也會裝成光明的天使 (林後11∶14),借神跡異能來迷惑人(帖後2∶9)。所以,弟兄姐妹們,總要謹慎、警醒,不要被一些所謂的宗教或真理所迷惑。也不要只為眼前的利益和所謂的靈驗而誤入歧途。
門徒會一度蔓延到15個省,681個縣市,擁有成員35萬餘人。1995年11月以來,門徒會像其他幾個披著基督教的外衣的邪教組織(呼喊派、全範圍教會、靈靈教、新約教會、主神教)一樣,禍害人民群眾生命安全。人民群眾強烈要求各級政丨府職能部門取締打擊,目前,在陝西、湖北、四川、重慶等省市的部分地區(尤其是經濟欠發達的偏遠農村),門徒會的勢力尚未被徹底剷除,甚至還出現了死灰復燃的跡象。
要萬分謹慎呀!!願上帝保守你和你家。
三贖基督(又稱蒙福派、門徒會、二兩糧)是由陝西省耀縣農民季三保(又改名,季中傑)創立,據說起源於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其勢力一度蔓延到15個省,681個縣市,擁有成員35萬餘人。各地對其名稱有不同叫法,有的因其成立時季三保設立「十二門徒」而稱為「門徒會」;有的因該組織信奉「三贖」而稱「三贖基督」或「三贖教」;有的因其主張走「窄門」,不進教堂,在野外聚會而稱為「曠野窄門」或「曠野教」;有的地方因其宣揚「一天只吃二兩糧」而稱其為「二兩糧教」;有的地方按其內部活動時用白毛巾蒙頭而稱其為「蒙頭教」或「蒙頭會」。但是該組織不承認自己有上述名稱,他們自稱是基督教,把自己的非法活動稱為「傳福音」。
「門徒會」的建立沒有經過任何一級政府主管部門批准、註冊或登記,是一個進行地下活動的非法組織。該組織內部層次分明,組織嚴密。各級組織的負責人統稱為「執事」。其內部實行單線聯繫,組織之間不發生橫向聯繫。只許「上會」與「下會」人員聯繫,不許「下會」人員主動與「上會」人員聯繫。上下「會」之間設立「聯絡員」。各級組織都在所轄區域內挑選最可靠的成員設立「三點家庭」,即「接待點」、「保守點」、「聯絡點」,以方便活動聯絡。成員之間不允許使用真實姓名,彼此用化名相稱。其活動通常化整為零,晝伏夜出,接頭通話使用暗語,行為十分底詭秘。
「門徒會」的創立者季三保於是1997年12月在陝西省西安市附近因車禍死亡。第二任「總會」負責人蔚世強於2001年5月因肝癌死亡。第三任「總會」負責人陳世榮因從事非法活動現已被依法處理。
一、門徒會的來歷。
創始人名叫季中傑,系陝西省人,曾有三個男孩。前兩個孩子先後在同樣的年齡得了同樣的疾病死去,當第三個孩子長到同樣年齡時,也得了同樣的疾病。一天晚上紀中傑做了個夢,有聲音向他說:「你若出去為我傳福音,你孩子的病就能好,不致於死……」這是31年前(1976年)發生的事。在這之前紀中傑曾參加過真耶穌教的聚會,後來因自己所得到的所謂的「啟示」與之不同,便離開了真耶穌教,自立門戶,正式創建了此派異端——門徒會。
從此以後,季中傑就開始傳揚他所得到的福音,並在各地勸人入教,建立「教會」(參太23∶15)。他也聲稱相信三位一體的神(即聖父、聖子、聖靈),只是大力宣揚基督已經第二次道成了肉身。並將「基督」與「耶穌」分開,也就是說:基督雖已二次道成肉身,但耶穌還在天上,直等到世界的末日他要再來。他給自己改名為「紀三贖」,即第三次救贖之意(又叫基三保)。他說,第一次是挪亞方舟的救贖,第二次是耶穌基督的十字架救贖,第三次是基督二次道成肉身的救贖。他便大言不慚地自稱為二次道成肉身的基督,於是他的教徒們都稱他為「三贖主」,稱他的內人為「三嬸」,這也就是教徒們口裡經常說的「三贖、三嬸」了。他將自己「死掉兩個兒子,存活一個兒子」的經歷解釋為:應驗了《撒迦利亞書》13章8節所說:「這全地的人,三分之二必被剪除,三分之一仍必存留。」另外還有一位女子名叫「許贖」,她和「三贖」被視為《啟示錄》11章3—4節中的兩棵橄欖樹,而她的使命就是見證「三贖」是基督。還有一個本村的唐氏,他的使命是證明「三贖」是基督,證明「許贖」和「三贖」是《啟示錄》中的兩棵橄欖樹。並且還說「三贖」和「許贖」在靈里是夫妻,「三贖」也聲稱是出於《雅歌》3章1-4節所說的。
其實一開始沒有人相信他們所傳講的歪理,但後來紀中傑編造了許多吃苦的經歷和捨己救人的事跡,來感動人。並且他還將一些莫須有的事情編纂成一個「自傳」,到處宣傳,迷惑人相信。更危險的是他說,在一次禱告時看見天開了,有聲音向他說:「你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參《馬太福音》3章16-17節)又有聖靈仿佛鴿子一樣降在他身上。於是這就成了他基督身份的明證。從此以後,便經常出現天開了,聖靈降下的事情。甚至有時還會有糧食、水之類的東西從天降下來,解決他們全家的急難和其他教徒的需要。就這樣,這所謂的「福音」便傳開了。起初他們在中國西北、西南的省份有很大的影響,但到了現在已經蔓延全國了。
二、門徒會的組織形式。
季中傑(三贖)足下有十二個門徒,設有七層分會。自上而下分為聖會、大會、分會、小分會、分會點、教會和教會點。在某個區域若有20個教徒,就可以組成一個教會點,七個教會點就可以組成一個「教會」——這樣自上而下便形成了一個金字塔式的教會組織。
他們以這種組織形式自上而下地傳達所謂上帝的旨意。其具體方法首先是紀三贖帶領他的十二個使徒,分成兩排,前後各六個跪下同心祈求從上面來的啟示。當他們每一個人心中所得到的意念都一致時,便定為神的啟示或旨意。然後將這「旨意」下發到各層分會。他們大約一個月(左右)下發一次「神的旨意」。他們在下發「道理(旨意)」時不得超過6個人(每個下屬分會)。其中一個是從上會派來的,被尊稱為「奉差」,其餘5個是當地教會的執事,也被尊稱為「奉差」。這6個人必須跪下禱告,再傳達和領受所謂的上面來的神的旨意(道理)。最後他們給每個教徒下發這些「道理」時,採用一對一的,非公開式的傳達。當每個教徒接到下發的「道理」時,看後必須將其(紙條之類)銷毀,否則就會受到咒詛。至於他們下發的「道理或旨意,」大部分是一些莫須有的,來自外地的信教蒙祝福和病得醫治的見證。有時他們也從聖經中斷章取義地摘錄一段,再加上一兩個莫須有的見證合成「神的旨意」或「道理」。
除此之外,他們也要求教徒向上會募捐。他們不定期地要求教徒奉獻「錢、」「糧食」、「日用品」等。他們名譽上是要幫助貧窮的教徒,實質上他們將這些大部分作為上會「奉差」們的生活費和其它不知名的費用,但偶然也有幫助窮人的事丨件。他們平時並不舉行公開的或大型的聚會,每次聚會不超過6個人,只有每年7月1日守五旬節,他們認為五旬節是神開恩、赦罪的日子。聚會時不能超過10個人,也不讓教徒出入聚會場所,甚至大小便也不能出大門。這日要舉行禁食活動。他們禁止教徒參加別的教會,也禁止教徒看聖經,怕理解不了受管教。因為聖經有七層意思,若是錯了就會受咒詛。特別是舊約和啟示錄更不能看。而且只有教會執事才可擁有聖經,一般教徒不允許有聖經。即是他們(執事)手裡有聖經,平時也不看,根本不明白聖經講什麼。因為他們以下發的「道理」為神的旨意,自然就不重視聖經了,而且他們手裡的聖經都是動過手腳的,即將所有的附屬內容全部撕掉,只剩下聖經的內容。不但如此,他們也不允許教徒對「奉差」(或講道人)提出疑問。若有什麼不懂之處,便定為「你不應該懂」,或還不到時候,不必多問,若是多問就會受管教。其實,教徒們想問的一些問題,連「奉差」也弄不懂是什麼意思。甚至連時常口稱的「阿們」、「哈利路亞」之類的詞,「奉差」也不懂是何意,簡直是一幫「胡徒」?
他們傳教(自稱傳福音或接福音)和談道都是個人性的,挨家挨戶死纏活纏地拉攏人相信,甚至借用小恩小惠收買人心,使得人不好意思不信。當他們在談道中被別人(如鄰居)看見時,立刻撒謊說是這家的什麼親戚,並改變話題。所以,他們強調暗傳、暗信、暗禱告。要求「奉差」和教徒一定要做到保守,即使兩個教徒在一起時也不要說出第三者信與不信,也不讓下會知道上會的情況(包括上會奉差的家庭住址和真實姓名在內)。一旦教徒將一些秘密泄露出去,就會受到管教(神秘性的宗教性懲罰)。另外,他們將為「主」傳道視為掙工價,掙得多了還能分給自己不信的孩子和親友,以致於他們也能得救。因此他們都竭力地,挨家挨戶地「傳福音」、「結果子」。他們可以說是不達目的不死心,只要你不信,我就不離開你家。奉差們不但要求教徒必須去做工,而且給予過高的任務,要求一個人在一個月內必須結20個果子,否則就會不平安(受到管教之意)。這樣看來他們外在雖然沒有什麼組織跡象和行動規律,實質上組織嚴明,規模浩大?
三、門徒會的信仰特點。
門徒會又被稱為「蒙頭教」,「蒙福教」或「二兩糧」。「蒙頭教」並非他們自稱的名號,他們平時只是自稱「信福音的」或「接福音的」,而蒙頭只是他們的特點之一。他們中間的女人在禱告時必須蒙一塊小手絹或白布等,可能是採用了「哥林多教會」中女人要蒙頭的道理(參《哥林多前書》11章1-16節)。於是眾人都稱他們為「蒙頭教」、「蒙頭會」、「蒙頭姑」或「頂白綾子的」。但是他們絕非中國教會歷史中曾出現過的宗派——蒙頭派(如今這一派在我國南方地區仍然存在,切不可將其與門徒會相互混淆)。他們認為只有他們所信的「福音」才是真福音,而且在將來要「萬教歸一」——所有的宗教都要歸向他們。至於他們的信仰特點可從以下幾點來看:
(一)關於神論:
他們也承認神是三位一體的神,只是將三位一體的教義胡亂解釋(如第二段所說基督已經第二次道成了肉身。並將「基督」與「耶穌」分開,也就是說:基督雖已二次道成肉身,但耶穌還在天上,直等到世界的末日他要再來)。但是「三贖」自稱是「基督成了肉身的再次顯現」,他引用的經文是《約翰一書》4章2-3節:「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神的。」「三贖」既自稱是耶穌,「許贖」也自稱是聖靈。他們要求信徒們奉他們的名禱告。他們不但自稱是「那兩棵橄欖樹,兩個燈台,立在世界之主的面前的」(引自《啟示錄》11章4節);而且還說只有「三贖」能赦免人的罪。所以信徒們必須將他們所犯的罪都寫下來,交給比較「高級」的信徒,然後輾轉送到「三贖」的手中,將這些「罪狀」放進一個「約櫃」里;但在未放進去之前,這些罪是不會得到赦免的。
(二)關於得救。
他們認為只有他們所信的「福音」才是真福音,而且將來要「萬教歸一」——所有的宗教都要歸向他們。他們強調「人非活著不能見主」。人只要死了,不管信的還是不信的,就會變成魔鬼。因為人是要活著見主。主是「道成肉身」,人要「肉身成道」。但信的人不一定都能得救,只有嚴格遵守「十條誡命,六條原則」,才能真正得救。
十條誡命——西奈山,傳誡命,上帝說,摩西聽,一字一句說得清,神的兒女當遵行:
(1)敬上帝,因上帝是獨一,上帝以外無上帝,一切偶像是假的。
(2)神的名最尊重,勿把古人當神稱,犯罪作惡與拜偶像是同罪。
(3)不燒香、不跪拜,燒香跪拜是慾望,勿把泥人當爹娘。
(4)守安息,安息日是神定,坐進聖殿敬上帝,一切工作全休息。
(5)不恨人、不殺人、不打人、不罵人,打人罵人如殺人、將來地獄難逃生。
(6)孝父母,神允許,二十四孝不可忽,長壽在世多得福。
(7)不姦淫,男人見了女人不動心,動了心莫姦淫丨;女人見了男人不動心,動了心也莫姦淫。
(8)不偷盜,若偷盜神知道,財物無論大和小。隨意拿來算偷盜。
(9)真與假要分清,若不分清是妄證,引狼惹禍罪不清。
(10)不貪財,若貪財禍就來,喪身敗家,遭毀壞。十條誡命是真神定,耶穌替咱們頂罪名,人人犯了難遵行,快快悔改得永生。
六條原則:(1)要忍耐、(2)要和睦、(3)要改脾氣、(4)要好態度、(5)要愛人、(6)要在家孝父母。除此之外,信徒還必須簽名,證明他們與三贖及許贖立了約,否則他們的名字將不會記在生命冊上——也就是不能得救的意思。
(三)關於讀經聽道。
他們禁止信徒讀聖經,宣講說「聖經的文字是死的」,只能讀三贖和許贖寫的東西,因此他們傳道時極少引用聖經。他們的聚會講道稱為「下發道理」,其實都是一些無從查考的病得醫治的見證,寫在紙條上,有時也夾雜一句兩句經文。現在他們已經出版了的刊物有《火燒荊棘》、《打倒東方風俗》、《慈祥母愛》、《閃光靈程》,《靈歌百篇》等。
(四)關於禱告。
三贖和許贖要求信徒奉他們的名禱告,並且必須見到兩個大光,否則神便沒有與他們同在。他們禱告時,除了女人必須蒙頭之外,還必須跪著,而且禱告的詞只是一些反覆的話語。比如,當他們禱告捆綁魔鬼時,便惡狠狠地,連點頭帶揮手地說:「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神啊,殺死魔鬼……」禱告結束時,也不奉耶穌基督的名。只是上氣不接下氣地一勁喊下去,直到手發熱或臉發熱,或後背發熱時才算是與神的靈相通了。靈通後,想要什麼,就求什麼,正如兒子與父母說話一樣。所謂「哈利路亞」他們解釋為「聖靈的寶劍」,是戰勝魔鬼的武器。最後將改動的主禱文作為結束,或將基督教牧師祝福的話作為結束(參林後13∶14)?
他們在禱告方面非常注重看異象(也特彆強調做異夢),教徒們一閉上眼睛就能看見東西,並以此判斷是不是神的帶領或神帶領的方法。他們還特別注重借景生意,以此來判斷前途是否順利,是否合乎神的旨意。比如,當某人要出去傳道時,一出門看到一個不順心的事或人或物,就以此事來判斷今天傳道不是神的旨意或明證,既是向人傳了道,也不會有結果的。他們稱此為「求明證」,並且應用在日常生活之中。
(五)關於管教。
他們特彆強調,「受管教」、「發咒詛」,以此來嚇唬人。比如,若有人不聽上會「奉差」的話,或亂髮疑問,不是回家生病,就是睡覺做噩夢,要麼出門被車撞死。有的「奉差」經常這樣嚇唬教徒:「你若不聽話,今天我就為你禱告,看你受得了嗎?」可見他們已將禱告當成自己任意而行的工具了,甚至作為咒詛人的工具。不管怎樣,結果也正像他們所說,教徒回家便會出麻煩。這是怎麼回事呢?我想有兩個原因:一個是心理作用,另一個是魔鬼的作為,因為這些道理本身就是魔鬼一樣的道理。他們的「奉差」還命令下屬分會的人員必須去做工,甚至給予過高的要求和任務。比如,要求一個月必須結20個果子(傳福音),否則就會不平安。但他們並不口稱「咒詛」,只說管教,實質上是一樣的。總之,使得教徒不敢不從,乖乖受束。且應用在日常生活之中?
(六)關於醫病。
他們還特彆強調神跡異能,鼓吹一些病得痊癒的見證,反對信徒吃藥就醫。聽說還真有一些教徒因入了「蒙頭教」病得到了醫治,不過很多從上會傳下來的見證(下發道理中的內容)都是一些遙不可及的,莫須有的見證。這樣一來他們自上到下都看重病得醫治,家庭蒙福,勝似得永遠生命。為此,他們一開始不讓教徒吃藥就醫,只要禱告。當有人因病不治而死時,便稱之為死了活該,是因沒有信好。而且認為一切病都是從罪而來。後來「道理」放鬆了,病人也可以吃藥就醫,不過這只是信心的問題。另外,當人有病經多次禱告不好時,「奉差」就要讓病人「挖罪根」,要將從小到大的所有的罪都認清。甚至包括自己的隱私不給「奉差」說,也是罪,也是病不好的原因。所以他們經常以此為理由,來解釋禱告沒有效果的原因。
(七)關於偶像。
他們還有一項「除偶像」的嚴格要求。也就是將一切照片,人的畫像和明星畫之類都視為偶像。必須除掉、銷毀。所以,信「蒙頭教」的人都要將家裡所有的像片、年畫、掛曆等一律銷毀。而且過年也不能貼春聯,因為這是舊風俗。但最主要的是龍和蛇的畫像不可在信教人的家中存在,凡有的必須除掉,包括被面上的「龍鳳」圖案也得剪掉。
(八)關於婚辦。
除此之外,他們還提倡「神家婚辦」。他們認為這是屬於靈性高的人,或奉獻給神做工的人才可舉行的婚禮。一般教徒是不配進行「神家婚辦」的。除非是全家復活的(也就是全家信教的)才可以享有這種神聖的婚姻。這種「神家婚辦」是不允許自由戀愛的,否則便是犯了淫亂的罪。結婚前也不允許男女雙方握手、擁抱和親吻,因這都是犯罪。而且男女雙方從見面認識到結婚不得超過三個月,並提倡簡單操辦婚事,甚至用幾百塊錢買幾件衣服就可以了。「神家婚辦」還有一個要求就是男女雙方包括父母等人都必須同意對方出去為神做工,甚至出去半月二十天也不得阻擋。而且有的女人即使在懷孕生產頭一天還要求出去做工。生孩子一個月後,必須將孩子交給婆婆等人,繼續出去做工。這樣的人不可在自己家裡吃自己的飯,要靠傳道餬口。
「神家婚辦」必須由上會(第六層會以上)的「奉差」來牽姻緣,辦婚事。若是有的教徒符合「神家婚辦」的資格而不「神家婚辦」卻隨便結婚的話,就要受管教,得不著平安。為此,他們經常作見證說:有一個姐妹因沒有「神家婚辦」,就與一個不信的人結了婚,生了兩個孩子。但一直沒有平安,最後離了婚,又與另一個人結了婚,又生了一個孩子。到頭來還是沒有平安。他們用以上的這個見證是要作為誘餌,去引誘那些貧窮的,娶不上媳婦的人入他們的教,然後給予包辦婚姻。原則是:不管有無感情或對方是否願意,只要是「奉差」牽定的就是神的旨意,就必須照辦。否則咒詛不斷,這是何等荒唐的道理啊!他們還強調,一家人信教,將來在天國里仍是一家人。
(九)關於靈糧。
他們將《約翰福音》6章1-14節「五餅二魚」的事丨件,與《列王紀上》17章1-16節「寡婦家中的一把面、一滴油」的故事連接起來,說這是生命糧,是蒙福的標準。因此信徒每頓飯只可吃二兩以下(這就是門徒會被稱為「二兩糧」的原因),若超過二兩就表示信心不足,或沒有悔改。另外他們還強調「發酵糧」,即米麵吃了幾天還是那麼多,就證明蒙福。
(十)關於洗禮。
「三贖」根據《馬太福音》3章11節中,施洗的約翰說:「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叫你們悔改。但那在我以後來的,能力比我更大,我就是給他提鞋,也不配。他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便叫信徒從火中走過,小孩要從火中扔過,由另一邊的人接著。
(十一)關於爭戰。
他們直接引用《申命記》20章1節、14節的話:「你出去與仇敵爭戰的時候,看見馬匹,車輛,並有比你多的人民,不要怕他們,因為領你出埃及地的耶和華你神與你同在……惟有婦女,孩子,牲畜,和城內一切的財物,你可以取為自己的掠物。耶和華你神把你仇敵的財物賜給你,你可以吃用。」主張與政權、社會爭戰。他們引用《以弗所書》6章1-17節的「全副軍裝」,說武力反抗政丨府是合理的,並且形容公安是《約珥書》1章6節的蝗蟲。
(十二)關於末世論。
關於主再來的日子,他們說這不是耶穌的事情,而是「三贖」在地上設立「西安」國的日子。他們將《以賽亞書》2章3節等處經文中的「錫安」改成「西安」,並定了日期說這事將會發生。現在「三贖」雖然被捕,但他解釋說這是要等待得救的十四萬四千人的數目滿足了(參《啟示錄》14章3節),他才會登上寶座。
四、門徒會的現狀。
據說,在全國各地都有他們的教徒和分會。就拿廊坊地區來說「蒙頭教」已全面發展起來。據他們內部透露出來的保守數字,只是被「蒙頭教」刷下來的不合格(開除)的教徒就有一萬多人,那麼,那些在冊之人,也就是正式的「蒙頭教」教徒更不計其數了。而這些人大都分布在農村和文化水平不高的地區。目前,如果到廊坊的農村和郊區走一走,看一看,到處能聽到「蒙頭教」的信息,在廊坊市區內,現在也有不少的「蒙頭教」信徒。其實,他們中間有很多教徒和「奉差」也知道所傳的道理不是什麼真理,也不是什麼真正的信仰。可是他們就因為那些所謂蒙福的見證和所得到的好處,而不能「忘恩負義」,寧願跟隨!何況那些無知的人,又是何等迷茫呢?
2006年廊坊一帶的蒙頭教徒的「傳福音」活動多次改換了「新招」;根據被蒙頭教徒騷擾過的人反映,得知這些蒙頭教徒的傳福音活動由單幹轉成了集體活動,他們往往開一輛機動三輪車,拉著一車教徒,見村口就停,然後散開,進村挨家挨戶地闖進宅院,將隨手拿著的「紅紙」、「紅布」或「紅色膠捲(可能是曝光的膠捲)」等類的東西拼成十字架形狀,強行給人貼在牆上,並說:「這是給你家避邪,得福用的。」貼完後若得不到傳教的機會,便轉身就走。唉!聽到這些消息後,又可笑,又可氣,但又可怕。不知道他們會給社會帶來什麼樣的混亂,給百姓的靈魂帶來什麼樣的侵蝕……?
五、影響與辨別。
門徒會是一個典型的異端組織,例如「三贖」和「許贖」自稱為耶穌和聖靈,又妄論主再來的日子等等。這些都是眾多異端迷惑人的手段。因為他們自稱為神,於是他們所說的話便具有無上權威,信徒就不敢反對他們。而妄論末日,則目的在於詐取信徒的財物,以鞏固自己的勢力和任意揮霍之用。許多人把財產變賣入會,後發現上當已太遲了,惟有作幫手騙更多人入會。「三贖」對聖經有一定程度的熟識,故此他能引用多處經文來抬高自己,為自己製造更多的有利條件。但矛盾的是,他既說聖經文字是死的,只有他所寫的道理才能令信徒得益,那麼他引用聖經說自己是耶穌,豈不是自打嘴巴嗎?
他們控制信徒每頓飯只吃二兩,有病又不能吃藥就醫,導致信徒的健康無靠。他們不事生產,放棄耕種,使信徒生活受到影響。門徒會這樣隨意曲解聖經,使不明真理的信徒無法真正了解聖經的正意,也難以揭發他們。假如他們潛入教會,或繼續在社會上發展定會導致教會分裂,社會混亂。
六、簡評。
1、「蒙頭教」確實是一幫異端組織,根本不屬於基督教的正當宗派,因為他們有違於聖經中的「基督論」教義。他們是在另傳一個基督——二次道成肉身的「三贖主」(紀中傑),而且在他們的信仰內容中充滿了違背聖經真理的迷信思想。比如:他們動不動就會向教徒發咒詛;而且還宣揚人死後會變成鬼。又如,他們大力宣揚只有嚴格遵守「十條誡命和六條原則」才能得救。這完全與基督教的因信稱義大相逕庭。還有他們禁止信徒看聖經,正是大凡邪教教2、「蒙頭教」為什麼能如此猖獗。吸引人們來跟從呢?原因至少有這幾種 :
(1)功利主義思想最為嚴重,很多人只求有病得醫治,生活順利蒙福,便迷信「蒙頭教」。
(2)心靈空虛也是一種普遍的社會現象,因為人們都在盲目尋找一種精神寄託。
(3)無知是人最可悲的症狀,人們不分青紅皂白,盲目迷信鑽進死胡同,一去不回頭,甚至走火入魔也不怕。
(4)「蒙頭教」從某種程度上也有吸引人的地方,比如,特彆強調遵守誡命,追求完全,使人覺得有健康的一面和值得相信的一面。其次是確實有一些可見的「異能」伴隨,因而,很多人就無視其「道理」的偽理性,只為眼前的好處而盲從之。
(5)他們借所謂的「咒詛」和「管教」來嚇唬人,使得入教的人不敢違命,只能跟從到底。甚至將「奉差」視為信徒心靈里的父母,不順從他們就不能得救。
(6)非健康性末世論觀念(所有的邪教都用非科學的末世論教義來迷惑和嚇唬教徒或聽眾),使得這些邪教教徒為了自己能夠贖罪和將來的寄託,趕快奔跑做工(傳教),好多賺一些工分,為自己和後代多多積德。
(7)他們的聚會形式採取家庭聚會形式,強調暗傳、暗信、暗禱告。一方面可以化整為零地降低對周圍的影響,引起不了社會對他們太多的注意;另一方面與家庭教會混淆在一起,可以魚目混珠,矇混過關。因為政丨府對家庭教會的態度是採取勸登、勸歸,一般不去強行制裁,所以就在這個過程中使這些異端也矇混過關。但基督教對家庭教會的界定是:「凡以正統教義為信仰的小規模未登記的聚會點稱為家庭聚會點」;而這些異端組織看似家庭聚會點,實質不是家庭聚會點。
(8)更可怕的是地方保護主義使得一些邪教不但剷除不了,而且還受到「意外的保護」。因為歷來就是「民不舉,官不究」,再說有哪個村幹部不想為自己的村莊爭奪稱號,為自己建功立碑呢!若說出自己這一畝三分地里有邪教活動,那不是自找苦吃嗎?乾脆倒不如弄個「你好,我好,他也好」。
請看聖經對我們的勸勉:務要謹守,警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游丨行,尋找可吞吃的人(彼前5∶8),但是魔鬼在末後也會裝成光明的天使 (林後11∶14),借神跡異能來迷惑人(帖後2∶9)。所以,弟兄姐妹們,總要謹慎、警醒,不要被一些所謂的宗教或真理所迷惑。也不要只為眼前的利益和所謂的靈驗而誤入歧途。
門徒會一度蔓延到15個省,681個縣市,擁有成員35萬餘人。1995年11月以來,門徒會像其他幾個披著基督教的外衣的邪教組織(呼喊派、全範圍教會、靈靈教、新約教會、主神教)一樣,禍害人民群眾生命安全。人民群眾強烈要求各級政丨府職能部門取締打擊,目前,在陝西、湖北、四川、重慶等省市的部分地區(尤其是經濟欠發達的偏遠農村),門徒會的勢力尚未被徹底剷除,甚至還出現了死灰復燃的跡象。
要萬分謹慎呀!!願上帝保守你和你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