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認真貫徹《食品安全法》,確保廣大人民消費安全,避免食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發生,我作為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認真承諾如下。
一、本人保證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提供的所有資料實際有效,如有虛假願望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二、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其他法律法規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遵守法律法規規定的責任和義務,積極接受社會監督,對社會和公眾負責,遵守紀律,誠信,規範經營,提供優質服務。
三、保證經營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第27條規定的要求。
四、保證進貨時認真檢查食品質量,食品包裝標誌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食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書。
(二)有中文明確記載的食品名稱、廠名和廠址。
(三)有明確標明食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四)有標明食品規格、等級、主要成分的名稱和含量,用中文標明。
(5)需要提前讓消費者了解的,應在外包裝上標明。
五、保證不經營《食品安全法》第28條規定不得經營的食品。
六、保證建立食品採購檢驗制度。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應商名稱及其聯繫方式、進貨時間等內容。實現記錄及時、全面、準確、規範。保證保存期在兩年以上。
七、保證建立食品回調製度。如果在經營中發現食品存在安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應及時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彙報,配合調查處理,及時停售,告知消費者停止使用,主動召回產品。
八、建立完善的售後服務體系,高度重視消費者的意見,積極妥善處理消費者的投訴和建議,最大限度地滿足消費者的要求,樹立誠信的企業形象。
九、保證本《食品質量安全責任承諾書》在本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向社會公示。
十、嚴格執行國家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認真履行義務,我遵守以上承諾。
十一、本承諾書一式三份,本人、轄區工商所和許可機構各一份。
防城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港口分局。
承諾人:(簽字)工商所(蓋章)。
管段負責人:
年月,日。
一、本人保證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提供的所有資料實際有效,如有虛假願望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二、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其他法律法規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遵守法律法規規定的責任和義務,積極接受社會監督,對社會和公眾負責,遵守紀律,誠信,規範經營,提供優質服務。
三、保證經營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第27條規定的要求。
四、保證進貨時認真檢查食品質量,食品包裝標誌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食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書。
(二)有中文明確記載的食品名稱、廠名和廠址。
(三)有明確標明食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四)有標明食品規格、等級、主要成分的名稱和含量,用中文標明。
(5)需要提前讓消費者了解的,應在外包裝上標明。
五、保證不經營《食品安全法》第28條規定不得經營的食品。
六、保證建立食品採購檢驗制度。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應商名稱及其聯繫方式、進貨時間等內容。實現記錄及時、全面、準確、規範。保證保存期在兩年以上。
七、保證建立食品回調製度。如果在經營中發現食品存在安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應及時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彙報,配合調查處理,及時停售,告知消費者停止使用,主動召回產品。
八、建立完善的售後服務體系,高度重視消費者的意見,積極妥善處理消費者的投訴和建議,最大限度地滿足消費者的要求,樹立誠信的企業形象。
九、保證本《食品質量安全責任承諾書》在本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向社會公示。
十、嚴格執行國家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認真履行義務,我遵守以上承諾。
十一、本承諾書一式三份,本人、轄區工商所和許可機構各一份。
防城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港口分局。
承諾人:(簽字)工商所(蓋章)。
管段負責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