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次黨的群眾路線教育活動中,我認真學習了有關文件和材料。現結合自己的工作職責,在自我對照檢查的基礎上,為接受黨員群眾的評判和監督,切實解決政治上不夠堅強和「四風」等方面所存在突出問題,確保達到修正錯誤糾正缺點目的,特制定個人整改方案,請大家監督落實。
一、針對政治上不夠堅強的整改措施。
1.政治堅定性不強。由於自己是從內地來新疆工作,還保持一種經濟發展是第一要務的固定思維模式和觀念,對把維護社會穩定作為一級黨委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來抓有些不理解,沒有從新疆的區位資源優勢、宗教歷史沿革、國際戰略地位來認識新疆的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對全國穩定大局的重要性,導致自己對維穩工作的長期性、複雜性、尖銳性認識不夠。
整改措施:(1)切實將政治堅強作為第一標準,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作為第一任務,深刻領會實質,保持清醒頭腦,增強憂患意識、責任意識、戰略定力,切實將思想和行動統一到自治區和地委關於維護穩定的重大決策部署上來,提升分析研判能力,時刻保持大局觀念,把「確保不出事,不出大事」作為維護社會穩定、長治久安的根本出發點和立足點,在思想和行動上全面進入備戰狀態。
整改時限:長期堅持。
(2)深入學習黨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新疆「三史」、「四個認同」、「三個離不開」、馬克思主義「五觀」認真研讀新黨辦(2013)11號文件,認識反分裂鬥爭的長期性、複雜性、尖銳性,每月深入鄉鎮調查研究不少於4次,理論與相結合,努力提升政治鑑別力。
整改時限:立即整改,在2014年底見到明顯成效,並長期堅持。
2.政治敏銳性不強。對當前新疆「三期」疊加的嚴峻形勢認識不到位。在對分管部門和援疆隊伍的管理中,只是以干好工作、完成任務為標準,沒有將抓民族團結、反對民族分裂的工作與其他工作有機融合在一起,認識不夠深入全面,在發動援疆幹部宣講民族團結投入參與不夠。
整改措施:(1)認真落實常態化維穩措施,充分相信群眾、團結群眾、依靠群眾,每月對分管部門和單位進行督查4次,對不堅守崗位、維穩措施不到位、思想麻痹、行動遲緩等現象予以堅決糾正。
整改時限:今年年底。
(2)在抓好業務工作的同時,每月開展1次援疆幹部開展民族團結、反對民族分裂宣講活動,並作為一項重點督導檢查內容。
整改時限:今年年底。
3.政治鑑別力不夠強。長期在湖南工作,到托克遜工作後對民族宗教政策缺乏系統深入學習,帶頭執行政治紀律,抓宗教事務管理的作用發揮不充分。
整改措施:(1)堅持每周5到所聯繫的庫米什清真寺去1次,教育聯繫點宗教人士在引導信教群眾、促進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整改時限:長期堅持。
(2)每月深入鄉鎮、村(社區)切實弄清當前鄉村基層民族宗教工作的現狀、存在的突出問題不少於3次,認真分析研究解決問題的途徑和辦法。
整改時限:長期堅持。
4.政治執行力不強。在工作中缺乏敢於擔當、勇於負責的魄力,對地委、縣委的重大戰略部署,有理解不深刻、落實不到位的現象。
整改措施:(1)繼續推進安居富民工程和保障性住房、縣人民醫院中心樓建設,力爭在10月底交付使用。
整改時限:今年年底。
(2)充分發揮援疆工作優勢和自己的主觀能動性,千方百計爭取資金,確保在教育發展、人才培養、技術幫帶方面取得新成效。
整改時限:今年年底。
(3)要把產業援疆作為援疆工作的重中之重來抓,深化產業合作,吸引更多湖南企業來縣投資興業。
一、針對政治上不夠堅強的整改措施。
1.政治堅定性不強。由於自己是從內地來新疆工作,還保持一種經濟發展是第一要務的固定思維模式和觀念,對把維護社會穩定作為一級黨委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來抓有些不理解,沒有從新疆的區位資源優勢、宗教歷史沿革、國際戰略地位來認識新疆的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對全國穩定大局的重要性,導致自己對維穩工作的長期性、複雜性、尖銳性認識不夠。
整改措施:(1)切實將政治堅強作為第一標準,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作為第一任務,深刻領會實質,保持清醒頭腦,增強憂患意識、責任意識、戰略定力,切實將思想和行動統一到自治區和地委關於維護穩定的重大決策部署上來,提升分析研判能力,時刻保持大局觀念,把「確保不出事,不出大事」作為維護社會穩定、長治久安的根本出發點和立足點,在思想和行動上全面進入備戰狀態。
整改時限:長期堅持。
(2)深入學習黨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新疆「三史」、「四個認同」、「三個離不開」、馬克思主義「五觀」認真研讀新黨辦(2013)11號文件,認識反分裂鬥爭的長期性、複雜性、尖銳性,每月深入鄉鎮調查研究不少於4次,理論與相結合,努力提升政治鑑別力。
整改時限:立即整改,在2014年底見到明顯成效,並長期堅持。
2.政治敏銳性不強。對當前新疆「三期」疊加的嚴峻形勢認識不到位。在對分管部門和援疆隊伍的管理中,只是以干好工作、完成任務為標準,沒有將抓民族團結、反對民族分裂的工作與其他工作有機融合在一起,認識不夠深入全面,在發動援疆幹部宣講民族團結投入參與不夠。
整改措施:(1)認真落實常態化維穩措施,充分相信群眾、團結群眾、依靠群眾,每月對分管部門和單位進行督查4次,對不堅守崗位、維穩措施不到位、思想麻痹、行動遲緩等現象予以堅決糾正。
整改時限:今年年底。
(2)在抓好業務工作的同時,每月開展1次援疆幹部開展民族團結、反對民族分裂宣講活動,並作為一項重點督導檢查內容。
整改時限:今年年底。
3.政治鑑別力不夠強。長期在湖南工作,到托克遜工作後對民族宗教政策缺乏系統深入學習,帶頭執行政治紀律,抓宗教事務管理的作用發揮不充分。
整改措施:(1)堅持每周5到所聯繫的庫米什清真寺去1次,教育聯繫點宗教人士在引導信教群眾、促進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整改時限:長期堅持。
(2)每月深入鄉鎮、村(社區)切實弄清當前鄉村基層民族宗教工作的現狀、存在的突出問題不少於3次,認真分析研究解決問題的途徑和辦法。
整改時限:長期堅持。
4.政治執行力不強。在工作中缺乏敢於擔當、勇於負責的魄力,對地委、縣委的重大戰略部署,有理解不深刻、落實不到位的現象。
整改措施:(1)繼續推進安居富民工程和保障性住房、縣人民醫院中心樓建設,力爭在10月底交付使用。
整改時限:今年年底。
(2)充分發揮援疆工作優勢和自己的主觀能動性,千方百計爭取資金,確保在教育發展、人才培養、技術幫帶方面取得新成效。
整改時限:今年年底。
(3)要把產業援疆作為援疆工作的重中之重來抓,深化產業合作,吸引更多湖南企業來縣投資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