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就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發表了一系列重要講話,提出了許多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新要求。今年兩會期間,習近平總書記出席有關活動時,進一步指出「綠水青山就是新的發展優勢」,「像保護眼睛一樣保護生態環境,像對待生命一樣對待生態環境」,「環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麗,藍天也是幸福」,特別是對環境執法工作提出明確要求,指出「對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不能手軟,不能下不為例」。這些重要講話,不僅深刻闡明了保護生態環境的重大意義,而且形象生動地指明了環保工作的方針原則、目標定位、工作方法和基本要求,對於我們深刻理解和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更好地做好環境保護工作,具有極為重要的理論和實踐意義。 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加強環境執法是當前環保工作的重要任務之一。各級環保部門必須充分認識加強執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在嚴格執法上下功夫,在嚴查嚴處嚴罰上下功夫,在嚴厲追究責任上下功夫,堅決糾正一些地方監管缺位、執法不到位甚至不作為和亂作為問題,確保黨中央、國務院各項決策部署落地生根。 當前,全面加強環境監管執法工作,需要牢固樹立一個意識,用好三個策略。一個意識是指,地方各級政府要充分認識到嚴格執法就是保護生態環境的最重要措施之一,改善環境質量必須高度重視執法監管工作。所謂三個策略,一個是信息公開的策略。對各類違法行為要予以曝光、信息公開,並逐步建立「黑名單」制度、信用評級制度,把違法違規、不重視環保工作的行為廣而告之,讓其處處受限;第二個策略是發揮典型案件的震懾作用。一旦發現環境違法問題,就抓住不放、一抓到底,嚴懲重處違法違規行為,並採取責任鏈倒追的方式,嚴厲追究監管責任,讓違法企業和人員付出付不起的代價,使環境執法具有威懾力和權威性,最終形成其他企業不敢違法違規的局面;還有一個策略就是進一步加強「督政」工作。 環保部門依法對下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落實環保法規政策情況開展綜合性督查,是新《環境保護法》賦予的法定職責,有利於督促地方政府加強環保工作;同時,搞好環保工作,也需要充分調動地方各級政府的積極性。近年我部組織對一些地方政府開展綜合督查取得很好成效。下一步,各省級環保部門也應加強「督政」工作,每年對行政區內不少於30%的地市政府開展綜合督查,我部也將選取1~2個重點省份開展綜合督查試點,並向社會公開綜合督查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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