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陳某,女,雲南省威信縣人,李某,男,四川省珙縣人。二人戀愛結婚後仍外出務工,並將子女留在李某老家。由於缺乏專業技能,收入較低、生活壓力大,二人常因生活瑣事發生糾紛打鬥。李某經常辱罵毆打陳某,考慮到未成年兒女需要一個穩定的家,陳某一直默默忍受。但李某家暴不斷,甚至在工作場所對陳某使用暴力。2015年年底,不堪折磨的陳某回到娘家雲南省威信縣。2016年春節期間,李某也來到雲南省威信縣,想要帶陳某回珙縣。但李某對自己之前的家暴行為毫無悔改之意,仍以暴力、家人為條件要挾李某跟自己回家,並當著娘家人的面對陳某揮舞拳頭。經過反覆思考,陳某拒絕了李某回珙縣的要求,並正式向李某提出離婚。惱羞成怒的李某再次毆打陳某,致陳某頭部、四肢等多處砍傷並伴失血性休克。當地醫院多次對陳某下發病危通知書,後經轉院治療,陳某才轉危為安。李某的行為給陳某造成了極大的心理創傷,出院後陳某堅決要求離婚,但李某及其家人一致反對。2016年10月,在珙縣婦聯的支持下,陳某向珙縣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法律援助申請,請求幫助其解除婚姻關係。
2016年10月11日,珙縣法律援助中心收到珙縣婦聯關於陳某離婚案法律援助的轉介函後,主動聯繫陳某,了解案件事實和當事人的狀況以及對婚姻關係、子女撫養的態度和想法。考慮到李某因嚴重家暴行為涉嫌故意傷害罪已被公安機關羈押候審等客觀情況,珙縣法律援助中心決定為陳某開通綠色通道,當日受理批准其法律援助申請,並與珙縣人民法院協商,爭取在李某涉嫌故意傷害案判決生效前啟動離婚糾紛案件辦理,並在雲南省威信縣完成陳某離婚糾紛案件的法律文書送達、開庭審理和判決。
案件受理後,珙縣法律援助中心及時安派本中心女律師張德先作為陳某代理人辦理該案。經過資料收集,證據分析,文書撰寫,張律師將陳某訴李某離婚糾紛一案訴至珙縣人民法院,隨後向珙縣人民法院闡明本案的特殊性。珙縣人民法院也在第一時間內發出案件受理通知書,並明確承辦法官,做好開庭審理的各項準備。同時,張律師還主動幫助陳某收集整理相關經濟損失證據,協助其辦理李某故意傷害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索賠,並及時與珙縣婦聯溝通,介紹案件進展和陳某現狀。
2016年10月21日,威信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李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並賠償陳某醫療費等經濟損失56000餘元。李某故意傷害刑事案件判決下達後,張律師立即與珙縣人民法院離婚案件承辦法官聯繫,溝通辦案程序。2016年10月24日,張律師與珙縣人民法院承辦法官、受援人陳某一道前往到雲南省威信縣看守所,承辦法官向李某送達相關法律文書。經過徵求陳、李雙方意見,承辦法官在看守所內現場開庭審查、主持調解。庭審中李某意見反覆,還不時以恐嚇方式要挾陳某放棄離婚。張律師及時對陳某進行心理疏導和安慰,向其講解法律關於家暴、婚姻自由、離婚的相關規定,鼓勵陳某勇敢地表達自己的訴求,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張律師還向承辦法官指出李某惡行在前,不思悔改,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依法應當判決雙方離婚。通過承辦法官和張律師的多次溝通努力,李某最終同意離婚,這起因嚴重家暴引發的離婚糾紛案畫上了圓滿的句號。結案後,援助律師再次與珙縣婦聯一道幫助陳某向珙縣民政部門申請救助金,解決了陳某辦理離婚案件中的訴訟費用和往返交通費,切實維護了陳某的合法權益。
陳某訴李某因家暴引發的離婚糾紛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完整,法律規定明確。該案的難點在於,被告李某跨省異地在押、案件涉及刑事犯罪、刑案判後被告將送外地收監執行。張律師充分考慮以上因素,以最有利於案件辦理,最利於維護受援人合法權益的方式快速推進案件辦理。一是力爭本案在刑事案件判決後李某未被送往昭通方向監獄服刑前開庭,有利於減輕受援人的心理負擔和經濟負擔,使案件能快速推進;二是迅速確定管轄法院,根據當事人雙方的戶籍信息及時在珙縣當地法院起訴,與承辦法官溝通好,協商好,為異地開庭審理,調解結案做好了充足準備。該案的焦點在於,陳、李二人對解除婚姻關係態度截然相反,雙方態度堅決,針鋒相對。針對這種情況,張律師認真做好訴調兩手準備,事前與承辦法官溝通,確定「能調則調、應判則判」的原則,力爭調解,確保案結事了;庭審中及時了解和掌握當事人思想狀況,加強對其心理疏導,堅定其依法維權的信心,對被告做好法治宣傳教育,從法律和案件事實兩方面做好分析判斷,抓住被告的暴力行為導致原告(受援人)重傷,致夫妻感情徹底破裂這一核心要素,力促雙方調解,為案件最終順利辦結提供了有力保障。
【案件點評】。
本案是一起因嚴重家暴引發的離婚糾紛案,援助律師從最有利於受援人的角度出發,緊抓辦案時間節點、審理協作點,調解關鍵點,爭取了當地婦聯、人民法院的支持和配合,展示了紮實的法律知識,嫻熟的訴訟技巧,在較短時間內妥善化解了這起因家暴引發的離婚糾紛,最大限度地維護了受援人的合法權益。
家庭暴力案件往往都是在受害人長期忍讓下釀成的,具有隱秘性、取證難的特點。在日常生活中,社會上存在的對家庭暴力的模糊認識和寬容態度,在一定程度上縱容了家庭暴力的惡化,也成為有效制裁家庭暴力的障礙。預防和打擊婚姻家庭暴力不僅需要受害人的自我保護,還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參與,大力宣傳、相互配合,及時防範,有效制裁,努力為家暴受害人撐起一片法治的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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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某,女,雲南省威信縣人,李某,男,四川省珙縣人。二人戀愛結婚後仍外出務工,並將子女留在李某老家。由於缺乏專業技能,收入較低、生活壓力大,二人常因生活瑣事發生糾紛打鬥。李某經常辱罵毆打陳某,考慮到未成年兒女需要一個穩定的家,陳某一直默默忍受。但李某家暴不斷,甚至在工作場所對陳某使用暴力。2015年年底,不堪折磨的陳某回到娘家雲南省威信縣。2016年春節期間,李某也來到雲南省威信縣,想要帶陳某回珙縣。但李某對自己之前的家暴行為毫無悔改之意,仍以暴力、家人為條件要挾李某跟自己回家,並當著娘家人的面對陳某揮舞拳頭。經過反覆思考,陳某拒絕了李某回珙縣的要求,並正式向李某提出離婚。惱羞成怒的李某再次毆打陳某,致陳某頭部、四肢等多處砍傷並伴失血性休克。當地醫院多次對陳某下發病危通知書,後經轉院治療,陳某才轉危為安。李某的行為給陳某造成了極大的心理創傷,出院後陳某堅決要求離婚,但李某及其家人一致反對。2016年10月,在珙縣婦聯的支持下,陳某向珙縣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法律援助申請,請求幫助其解除婚姻關係。
2016年10月11日,珙縣法律援助中心收到珙縣婦聯關於陳某離婚案法律援助的轉介函後,主動聯繫陳某,了解案件事實和當事人的狀況以及對婚姻關係、子女撫養的態度和想法。考慮到李某因嚴重家暴行為涉嫌故意傷害罪已被公安機關羈押候審等客觀情況,珙縣法律援助中心決定為陳某開通綠色通道,當日受理批准其法律援助申請,並與珙縣人民法院協商,爭取在李某涉嫌故意傷害案判決生效前啟動離婚糾紛案件辦理,並在雲南省威信縣完成陳某離婚糾紛案件的法律文書送達、開庭審理和判決。
案件受理後,珙縣法律援助中心及時安派本中心女律師張德先作為陳某代理人辦理該案。經過資料收集,證據分析,文書撰寫,張律師將陳某訴李某離婚糾紛一案訴至珙縣人民法院,隨後向珙縣人民法院闡明本案的特殊性。珙縣人民法院也在第一時間內發出案件受理通知書,並明確承辦法官,做好開庭審理的各項準備。同時,張律師還主動幫助陳某收集整理相關經濟損失證據,協助其辦理李某故意傷害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索賠,並及時與珙縣婦聯溝通,介紹案件進展和陳某現狀。
2016年10月21日,威信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李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並賠償陳某醫療費等經濟損失56000餘元。李某故意傷害刑事案件判決下達後,張律師立即與珙縣人民法院離婚案件承辦法官聯繫,溝通辦案程序。2016年10月24日,張律師與珙縣人民法院承辦法官、受援人陳某一道前往到雲南省威信縣看守所,承辦法官向李某送達相關法律文書。經過徵求陳、李雙方意見,承辦法官在看守所內現場開庭審查、主持調解。庭審中李某意見反覆,還不時以恐嚇方式要挾陳某放棄離婚。張律師及時對陳某進行心理疏導和安慰,向其講解法律關於家暴、婚姻自由、離婚的相關規定,鼓勵陳某勇敢地表達自己的訴求,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張律師還向承辦法官指出李某惡行在前,不思悔改,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依法應當判決雙方離婚。通過承辦法官和張律師的多次溝通努力,李某最終同意離婚,這起因嚴重家暴引發的離婚糾紛案畫上了圓滿的句號。結案後,援助律師再次與珙縣婦聯一道幫助陳某向珙縣民政部門申請救助金,解決了陳某辦理離婚案件中的訴訟費用和往返交通費,切實維護了陳某的合法權益。
陳某訴李某因家暴引發的離婚糾紛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完整,法律規定明確。該案的難點在於,被告李某跨省異地在押、案件涉及刑事犯罪、刑案判後被告將送外地收監執行。張律師充分考慮以上因素,以最有利於案件辦理,最利於維護受援人合法權益的方式快速推進案件辦理。一是力爭本案在刑事案件判決後李某未被送往昭通方向監獄服刑前開庭,有利於減輕受援人的心理負擔和經濟負擔,使案件能快速推進;二是迅速確定管轄法院,根據當事人雙方的戶籍信息及時在珙縣當地法院起訴,與承辦法官溝通好,協商好,為異地開庭審理,調解結案做好了充足準備。該案的焦點在於,陳、李二人對解除婚姻關係態度截然相反,雙方態度堅決,針鋒相對。針對這種情況,張律師認真做好訴調兩手準備,事前與承辦法官溝通,確定「能調則調、應判則判」的原則,力爭調解,確保案結事了;庭審中及時了解和掌握當事人思想狀況,加強對其心理疏導,堅定其依法維權的信心,對被告做好法治宣傳教育,從法律和案件事實兩方面做好分析判斷,抓住被告的暴力行為導致原告(受援人)重傷,致夫妻感情徹底破裂這一核心要素,力促雙方調解,為案件最終順利辦結提供了有力保障。
【案件點評】。
本案是一起因嚴重家暴引發的離婚糾紛案,援助律師從最有利於受援人的角度出發,緊抓辦案時間節點、審理協作點,調解關鍵點,爭取了當地婦聯、人民法院的支持和配合,展示了紮實的法律知識,嫻熟的訴訟技巧,在較短時間內妥善化解了這起因家暴引發的離婚糾紛,最大限度地維護了受援人的合法權益。
家庭暴力案件往往都是在受害人長期忍讓下釀成的,具有隱秘性、取證難的特點。在日常生活中,社會上存在的對家庭暴力的模糊認識和寬容態度,在一定程度上縱容了家庭暴力的惡化,也成為有效制裁家庭暴力的障礙。預防和打擊婚姻家庭暴力不僅需要受害人的自我保護,還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參與,大力宣傳、相互配合,及時防範,有效制裁,努力為家暴受害人撐起一片法治的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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