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某入職武漢某公司時,武漢某公司僅讓彭某填寫了入職表,而沒有與彭某簽署定了書面勞動合同。之後彭某與上司因私事發生衝突而被公司辭退。彭某感到困惑:沒有簽署書面勞動合同被辭退,我是否能向公司主張賠償金。
實際生活中,和彭某一樣有著類似困惑的人,並不在少數。那麼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沒有簽署書面勞動合同被辭退後,能要求公司支付賠償金嗎?
實際上,沒有簽署書面勞動合同與賠償金之間,並不存在必然的因果關係。那麼法律中規定的沒有簽署書面勞動合同的直接後果是什麼?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用人單位超過一個月並且不滿一年還沒有與勞動者簽署勞動合同,需要支付二倍的工資。沒有簽署書面勞動合同並不必然可以主張賠償金,用人單位一方解除勞動合同時,勞動者主張賠償金需要,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單方解除。其中對於第一個要件終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判斷需要結合我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規定的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禁止情形和允許情形加以判斷。或者,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時具備法律規定的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情形,也可以主張賠償金。在本例中,彭某因為與司發生的私事衝突而被解僱,屬於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權主張賠償金?
實際生活中,和彭某一樣有著類似困惑的人,並不在少數。那麼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沒有簽署書面勞動合同被辭退後,能要求公司支付賠償金嗎?
實際上,沒有簽署書面勞動合同與賠償金之間,並不存在必然的因果關係。那麼法律中規定的沒有簽署書面勞動合同的直接後果是什麼?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用人單位超過一個月並且不滿一年還沒有與勞動者簽署勞動合同,需要支付二倍的工資。沒有簽署書面勞動合同並不必然可以主張賠償金,用人單位一方解除勞動合同時,勞動者主張賠償金需要,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單方解除。其中對於第一個要件終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判斷需要結合我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規定的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禁止情形和允許情形加以判斷。或者,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時具備法律規定的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情形,也可以主張賠償金。在本例中,彭某因為與司發生的私事衝突而被解僱,屬於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權主張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