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高度關注的王書金故意殺人、強姦一案,歷經十多年的漫長訴訟,經過最高人民法院的兩度覆核,如今終於有了最終結果。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核准了王書金的死刑。
就王書金案的最終結局,鑒於其強姦4人並殺死3人、殺害未遂1人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以強姦罪、故意殺人罪數罪併罰,核准其死刑於法有據,也符合當今社會的主流觀念,因而不是本文討論的重點。
本文主要討論兩方面的問題,一是因為其與聶樹斌案的糾葛,即所謂的「石家莊西郊案」的「一案兩凶」,是不是非此即彼關係;二是王書金主動供述「石家莊西郊案」系其所為,是否屬於重大立功。
先說第一個問題。「石家莊西郊案」,從一開始的「一案兩凶」,到如今的「兩案皆疑」,這個結局令那些主張兩案非此即彼的人們無法接受。聶樹斌案的再審結果是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作疑罪從無處理已然受到不少的質疑,但因為王書金案其時仍在覆核程序之中,最終結果仍未明朗,因此這個疑罪從無似乎勉強可以接受,而如今王書金自認鑿鑿的「石家莊西郊案」又是一個疑罪從無,不免讓人有些失望,對於受害人及其家人而言,這樣的結果雖在意料之中,但未必是他們內心期待的。
眾所周知,非此即彼的說法是沒有事實依據的、不科學的,案件之間的關聯必須依靠證據來證明,而不能依賴人們的想像、猜測。若依此說,「石家莊西郊案」如果不是聶樹斌乾的,真兇一定就是王書金。反之,現在不認定王書金實施了該起犯罪,那就意味著真兇非聶樹斌莫屬。如此不就反過來影響到了聶樹斌案件的再審改判結果,豈非宣告給聶案平反是錯誤的?這就好比是蹺蹺板,摁下了這頭,又翹起了那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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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罪從無的立場必須堅定不移 一[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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