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朋友運東西路上出車禍造成他人受傷,損失由誰賠?近日,福建省仙游縣人民法院審理的一起追償權糾紛中,因幫工人也存在過錯,被幫工人被判承擔一半責任。
【案件描述】2013年12月4日,原告陳甲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准駕車型不相符合的,且未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正三輪摩托車(該車系被告所有),搭載陳乙為被告林濤承運材料,途中遇交通事故,兩人受傷。
經認定,陳甲承擔事故全部責任,陳乙傷殘等級為十級。事故發生後,陳甲賠償陳乙醫療費等共計185000元。
陳甲認為,其是為被告幫工運載材料,對於已支付給陳乙的賠償款185000元,自己有權追償,故起訴至法院,請求判決被告償付自己支付給陳乙的賠償款。
法院審理後認為,為他人無償提供勞務的幫工人,在從事幫工活動中致人損害的,被幫工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幫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過失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幫工人和被幫工人承擔連帶責任;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
在本案中,原、被告之間存在幫工關係。被告將自有的未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正三輪摩托車交給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的原告駕駛,且原告係為被告幫工過程中致人損害,被告應承擔相應的過錯責任,應承擔50%的賠償責任。經審查認定,本案陳乙的損失總計163805.94元。據此,法院依法判決被告林濤返還給原告陳甲81902.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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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描述】2013年12月4日,原告陳甲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准駕車型不相符合的,且未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正三輪摩托車(該車系被告所有),搭載陳乙為被告林濤承運材料,途中遇交通事故,兩人受傷。
經認定,陳甲承擔事故全部責任,陳乙傷殘等級為十級。事故發生後,陳甲賠償陳乙醫療費等共計185000元。
陳甲認為,其是為被告幫工運載材料,對於已支付給陳乙的賠償款185000元,自己有權追償,故起訴至法院,請求判決被告償付自己支付給陳乙的賠償款。
法院審理後認為,為他人無償提供勞務的幫工人,在從事幫工活動中致人損害的,被幫工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幫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過失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幫工人和被幫工人承擔連帶責任;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
在本案中,原、被告之間存在幫工關係。被告將自有的未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正三輪摩托車交給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的原告駕駛,且原告係為被告幫工過程中致人損害,被告應承擔相應的過錯責任,應承擔50%的賠償責任。經審查認定,本案陳乙的損失總計163805.94元。據此,法院依法判決被告林濤返還給原告陳甲81902.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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