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某單位員工彭某,於2008年9月入職武漢某公司,從事促銷員工作,約定的基本工資是2420元,2019年7月15日至8月25日,彭某連續請病假,公司按1984元的標準支付病假工資。8月26日,彭某再次申請2019年8月26日至9月8日的病假,並提交了病假申請,病例上有寫「全休貳周」的記錄。但此時公司認為彭某可能用假材料來泡病假,因此公司於8月27日、8月29日兩次發通知,要求彭某到指定醫院複查病情,並在第二份通知中說明「若仍然不按時到達配合複查,公司有權認定周允為虛假病假,給予辭退」。但周末收到兩份通知後,盲目自信,通通不理會。9月3日,公司向彭某發送來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表明自2019年9月5日辭退周末,理由為彭某享受虛假病假,同時曠工超過3天。9月27日,彭某申請勞動仲裁。
病假雖然是客觀原因造成的,公司依然有權制定請病假的流程和規則。如果我們在符合公司規定的情況下請病假,公司仍然不予批准,那麼公司是違法的。
即便是請病假,員工也必要履行請病假的義務,一般情況下要獲得公司的批准。特殊情況下,無法及時請病假,那也要請家人朋友幫忙代請病假,或在事後的第一時間向公司請病假,不過這個需要有證明,比如發生交通事故昏迷,家人朋友第二天才知道,或自己直到第二天才醒過來,這個時候員工通知公司,那麼公司是不能認定員工沒請病假和曠工的,也不能不批准員工的病假。
公司有權訂立制度,對病假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要求,同時公司有權對員工的病假進行覆核。雖然正常來說提供了疾病診斷證明(或是所謂的病假條)可以證明病假的事實,但如果公司規定了請病假還要提供病例、繳費單據、治療相關的單據等,那麼員工必須要遵守和提供,員工可以提供複印件,然後提供原件給公司審核。另外如果公司制度里規定了可以要求員工到指定的醫院複查,或者公司直接規定必須要到公立醫院看病治療,那麼員工也必須要遵守。除非是特殊情況,比如公司指定的醫院無法治療,或者因為突髮狀況無法到公司指定醫院治療。比如周末在外地遊玩發生交通事故,必須就近治療,這種情況不屬於違反公司的制度。
對於在病假時,公司發來的書面通知等,我們都必須要重視。不管公司的行為是否違法,我們都要有正面的應對行為。如果公司通知要求是合法的,那我們就可以按照公司的要求去做。如果公司的通知要求是不合法的,那我們也要通過郵寄的方式告知公司,並且說明自己的情況,說明會按照公司的規定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在這個案例當中,有人擔心去了公司指定醫院複查,會不會出現醫院不給病假的情形?不排除,這個肯定存在,畢竟公司指定的醫院肯定向著公司。但我們要搞清楚,你看病的醫院,和公司指定的醫院,對於診斷結果存在差異時,這是另外一個方面的事情了,這個時候,最多就是雙方對兩家醫院的診斷結果產生異議,不一定代表你請病假就是虛假的。但如果你簡單粗暴的不理會,不去,那麼就必定會視為你曠工和虛假請病假了。
總的來說,我們在請病假時一定要注意這些,不要認為反正自己生病是真的,就以為公司不敢怎麼樣,就以為公司屬於違法解除!任何時候,對於公司的通知直接不理睬都是很笨的行為,只有正確合理的應對,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勞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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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雖然是客觀原因造成的,公司依然有權制定請病假的流程和規則。如果我們在符合公司規定的情況下請病假,公司仍然不予批准,那麼公司是違法的。
即便是請病假,員工也必要履行請病假的義務,一般情況下要獲得公司的批准。特殊情況下,無法及時請病假,那也要請家人朋友幫忙代請病假,或在事後的第一時間向公司請病假,不過這個需要有證明,比如發生交通事故昏迷,家人朋友第二天才知道,或自己直到第二天才醒過來,這個時候員工通知公司,那麼公司是不能認定員工沒請病假和曠工的,也不能不批准員工的病假。
公司有權訂立制度,對病假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要求,同時公司有權對員工的病假進行覆核。雖然正常來說提供了疾病診斷證明(或是所謂的病假條)可以證明病假的事實,但如果公司規定了請病假還要提供病例、繳費單據、治療相關的單據等,那麼員工必須要遵守和提供,員工可以提供複印件,然後提供原件給公司審核。另外如果公司制度里規定了可以要求員工到指定的醫院複查,或者公司直接規定必須要到公立醫院看病治療,那麼員工也必須要遵守。除非是特殊情況,比如公司指定的醫院無法治療,或者因為突髮狀況無法到公司指定醫院治療。比如周末在外地遊玩發生交通事故,必須就近治療,這種情況不屬於違反公司的制度。
對於在病假時,公司發來的書面通知等,我們都必須要重視。不管公司的行為是否違法,我們都要有正面的應對行為。如果公司通知要求是合法的,那我們就可以按照公司的要求去做。如果公司的通知要求是不合法的,那我們也要通過郵寄的方式告知公司,並且說明自己的情況,說明會按照公司的規定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在這個案例當中,有人擔心去了公司指定醫院複查,會不會出現醫院不給病假的情形?不排除,這個肯定存在,畢竟公司指定的醫院肯定向著公司。但我們要搞清楚,你看病的醫院,和公司指定的醫院,對於診斷結果存在差異時,這是另外一個方面的事情了,這個時候,最多就是雙方對兩家醫院的診斷結果產生異議,不一定代表你請病假就是虛假的。但如果你簡單粗暴的不理會,不去,那麼就必定會視為你曠工和虛假請病假了。
總的來說,我們在請病假時一定要注意這些,不要認為反正自己生病是真的,就以為公司不敢怎麼樣,就以為公司屬於違法解除!任何時候,對於公司的通知直接不理睬都是很笨的行為,只有正確合理的應對,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勞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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