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拆舊補新房屋
(1)婚前舊房屋拆遷:因為婚姻法及司法解釋規定,一方婚前個人財產,結婚後仍然是個人財產,因此婚前個人的房屋在婚後拆遷安置的房屋應認定為是個人財產,而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2)婚後加蓋房屋:在結婚後加蓋的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或屬於家庭共同財產,對加蓋房屋的拆遷安置之房屋也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或家庭共同財產,如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可以一併分割,如屬於家庭共同財產(包括父母財產),應在分家析產時一併分割財產。
二、按照人頭補償的房屋或款項
在拆舊補新之外,往往按人頭補償部分房屋或門面房或款項,對於該部分財產,就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應一併分割,如果上述財產由離婚當事人的父母保管而不是由離婚當事人直接掌控,那麼就應當在離婚後另行提起分家析產之訴。
三、處理程序
(1)因拆遷安置補償,往往涉及到家庭共同財產,所以需要通過分家析產來分割財產,在離婚訴訟中往往不能分割,必須在離婚後另行提起分家析產訴訟。
(2)分家析產訴訟,應當將家庭所有成員(戶口本顯示的所有家庭成員)列為共同的當事人,共同原告或共同被告,這樣才能保護每一位家庭成員利益。
(3)在訴訟之前,應通過律師調查拆遷安置協議,如果檔案保管部門不配合,只能在訴訟後申請人民法院調查取證據,但起訴要有最幾本的證據,比如離婚證、戶籍證明、拆遷資料等,否則立案也存在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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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舊房屋拆遷:因為婚姻法及司法解釋規定,一方婚前個人財產,結婚後仍然是個人財產,因此婚前個人的房屋在婚後拆遷安置的房屋應認定為是個人財產,而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2)婚後加蓋房屋:在結婚後加蓋的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或屬於家庭共同財產,對加蓋房屋的拆遷安置之房屋也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或家庭共同財產,如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可以一併分割,如屬於家庭共同財產(包括父母財產),應在分家析產時一併分割財產。
二、按照人頭補償的房屋或款項
在拆舊補新之外,往往按人頭補償部分房屋或門面房或款項,對於該部分財產,就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應一併分割,如果上述財產由離婚當事人的父母保管而不是由離婚當事人直接掌控,那麼就應當在離婚後另行提起分家析產之訴。
三、處理程序
(1)因拆遷安置補償,往往涉及到家庭共同財產,所以需要通過分家析產來分割財產,在離婚訴訟中往往不能分割,必須在離婚後另行提起分家析產訴訟。
(2)分家析產訴訟,應當將家庭所有成員(戶口本顯示的所有家庭成員)列為共同的當事人,共同原告或共同被告,這樣才能保護每一位家庭成員利益。
(3)在訴訟之前,應通過律師調查拆遷安置協議,如果檔案保管部門不配合,只能在訴訟後申請人民法院調查取證據,但起訴要有最幾本的證據,比如離婚證、戶籍證明、拆遷資料等,否則立案也存在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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