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二十二條 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如果他人對我們的身體造成侵害,這個時候需要根據實際的情況來進行賠償,賠償的費用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費用,這些費用會根據實際的情況有所差異。如果造成死亡的話也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本文來源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第二十二條 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如果他人對我們的身體造成侵害,這個時候需要根據實際的情況來進行賠償,賠償的費用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費用,這些費用會根據實際的情況有所差異。如果造成死亡的話也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本文來源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