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過敏反應是藥物不良反應中的一個類型。因此,藥物過敏反應必須首先與其他藥物不良反應鑑別。
藥物過敏反應有其臨床特點,只要對之警惕,一般不難辨認。患者必需有用藥的歷史。用藥可以在發生藥物過敏反應的臨床症狀前不久,也可以發生於臨床症狀出現前比較長的時間,例如1~2周。在後一種情況下,患者往往不認為其臨床症狀與前期用藥有關。所以詢問病史時,醫師應給患者以提示,幫助其回憶。
藥物過敏反應的誤診往往是由於醫師對此病缺少警惕,沒有考慮到此種可能性。例如,應用藥物治療發熱性疾病時發生的藥物熱常被誤認為原發病治療不成功;用以治療發疹性疾病時,則常混淆原發病的皮疹和藥物疹;在治療傳染病中發生的藥物疹常被誤認為傳染病的進展。因此在這些情況下往往採取的措施不是立即停用有關藥物,反而加大用藥劑量,導致藥物過敏反應的進一步加重。
因此,在藥物治療的過程中或藥物治療後如果發生了不能用原發病來解釋的情況,如原發病的各方面都有改善,而體溫卻越來越高;或不應該發生皮疹的疾病在治療過程中出現了皮疹,都應該想到藥物過敏反應的可能性。藥物過敏反應的嚴重程度雖然與用藥劑量有一定關係,但其發生的根本原因是過敏反應而不是劑量過大。藥物過敏反應可以由極小的劑量引起,這是它與其他藥物反應,特別是藥物中毒的不同點。藥物過敏反應的臨床表現與藥物的藥理作用無關,這是它的另一特點。所以只要提高警惕,藥物過敏反應的診斷並不困難。
藥物過敏反應有其臨床特點,只要對之警惕,一般不難辨認。患者必需有用藥的歷史。用藥可以在發生藥物過敏反應的臨床症狀前不久,也可以發生於臨床症狀出現前比較長的時間,例如1~2周。在後一種情況下,患者往往不認為其臨床症狀與前期用藥有關。所以詢問病史時,醫師應給患者以提示,幫助其回憶。
藥物過敏反應的誤診往往是由於醫師對此病缺少警惕,沒有考慮到此種可能性。例如,應用藥物治療發熱性疾病時發生的藥物熱常被誤認為原發病治療不成功;用以治療發疹性疾病時,則常混淆原發病的皮疹和藥物疹;在治療傳染病中發生的藥物疹常被誤認為傳染病的進展。因此在這些情況下往往採取的措施不是立即停用有關藥物,反而加大用藥劑量,導致藥物過敏反應的進一步加重。
因此,在藥物治療的過程中或藥物治療後如果發生了不能用原發病來解釋的情況,如原發病的各方面都有改善,而體溫卻越來越高;或不應該發生皮疹的疾病在治療過程中出現了皮疹,都應該想到藥物過敏反應的可能性。藥物過敏反應的嚴重程度雖然與用藥劑量有一定關係,但其發生的根本原因是過敏反應而不是劑量過大。藥物過敏反應可以由極小的劑量引起,這是它與其他藥物反應,特別是藥物中毒的不同點。藥物過敏反應的臨床表現與藥物的藥理作用無關,這是它的另一特點。所以只要提高警惕,藥物過敏反應的診斷並不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