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後由於胎盤產生激素的影響,孕婦發生糖代謝異常,一些孕婦原來本沒有糖尿病,但妊娠後由於上述原因卻可以發生糖尿病。一旦有了妊娠期糖尿病,孕婦又沒有任何症狀,因此不會看醫生而得到應有的治療,輕則孕婦容易發生高血壓,血糖過高,胎兒長得過大,重則有的發生胎死宮內。為了能夠及時發現孕婦有沒有妊娠期糖尿病,需要對孕婦進行篩查,最普遍使用的方法就是在妊娠28周,讓孕婦空腹狀況下,將50克葡萄糖溶於200毫升水中一次服用後一小時測孕婦的血糖水平,若血糖水平<778毫摩爾/升,表明她的糖代謝是正常的,若服糖後一小時孕婦血糖水平≥778毫摩爾/升,則為可疑,需進一步查空腹血糖後服100克葡萄糖+水200~300毫升,在服糖後1,2,3小時各查血糖一次。四次血糖測定中,有二次或二次以上的結果不正常就可診斷為「妊娠糖尿病」,需進一步飲食控制或藥物治療,四次血糖中,僅有一次不正常,表明糖代謝有輕度受損,需進行飲食控制,四次血糖都正常者,雖然服50克葡萄糖後的血糖不正常,但也無妨,表明孕婦的糖代謝是正常的。
孕期為什麼要做糖耐量篩查,怎麼做[朗讀]
@yu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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