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利德科學公司就在研藥物瑞德西韋(remdesivir)在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臨床試驗中的應用、藥物供應以及專利等話題,吉利德科學提供了更多信息,詳細內容如下。
瑞德西韋是一種在研的廣譜抗病毒藥物,尚未在全球任何國家獲得批准。瑞德西韋在體外和體內動物模型中證明了對中東呼吸綜合徵(middle east respiratory syndrome,mers)和嚴重急性呼吸綜合徵(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sars)病毒病原體的活性,它們也是冠狀病毒,在結構上與新型冠狀病毒類似。針對mers和sars有限的臨床前數據表明,瑞德西韋可能對新型冠狀病毒具有潛在的抑制活性。
吉利德已與中國衛生部門達成了協議,支持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ncp)患者開展兩項臨床試驗,以確定瑞德西韋作為新型冠狀病毒潛在治療手段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其中一項研究評估瑞德西韋用於確診感染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且已住院但未表現出顯著臨床症狀(如,需要額外吸氧)的患者的治療效果,另一項研究則評估瑞德西韋用於出現較嚴重臨床症狀(如,需要吸氧)的確診ncp患者的療效。
這兩項臨床試驗由中國研究人員牽頭,均在武漢進行。吉利德無償提供研究所需的藥物,並為研究的設計和開展提供支持。
吉利德預計臨床試驗的牽頭研究單位將會在近期公布更多詳細資料。
需要注意的是,瑞德西韋是一種試驗性藥物,迄今為止僅有極少數ncp患者使用過,因此我們對其療效尚無足夠充分的了解,且目前不足以確保藥物能被廣泛使用。如果初步研究的結果表明瑞德西韋治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潛在安全性和有效性,我們會努力制定各種方案,通過適當的渠道將瑞德西韋這種試驗性藥物向更多患者開放。我們也正與多家機構就未來臨床試驗的可能性進行討論。
瑞德西韋是在研藥物,尚未在全球任何國家獲得批准。為了應對近年來在西非爆發的伊波拉疫情,吉利德擴大了瑞德西韋的生產,建立了產品庫存以應對未來的疾病大流行,同時也增加了製造瑞德西韋的原材料庫存。我們正在利用這部分庫存滿足「同情用藥」的需求,以及目前計劃在中國進行的兩項臨床試驗的需求。
雖然目前尚未確定該藥物是否可以安全有效地治療ncp,但考慮到當前情況的緊迫性,我們正在採取多種措施加快生產進度,增加供應,包括拓展了外部製藥合作夥伴網絡,以加快原材料的採購,加強原料藥和藥品的生產;同時,我們開始在內部製造瑞德西韋,以作為產能的補充。
吉利德正在與中國政府和醫療機構積極展開合作,對ncp患者開展的臨床試驗提供支持。吉利德也與政府機構保持著定期溝通,提供吉利德在擴大瑞德西韋生產規模的方面的最新消息。
吉利德研發了瑞德西韋,並在美國、中國及世界其他地區擁有專利。2016年,針對瑞德西韋在冠狀病毒上的應用,吉利德在中國以及全球申請了更多的專利。在中國,對於冠狀病毒應用的專利申請尚待批准。
吉利德無權干涉中國專利機構是否向中國研究人員授予專利。武漢病毒研究所的專利申請是在吉利德提交申請的三年多時間之後提交的,對這份申請的考量將會綜合目前對於該合成藥物已知的了解和正在申請中的專利。我們無法對研究人員專利申請的細節發表評論,因為專利申請內容在18個月之後才會公布。目前,我們關注的重點是儘快確定瑞德西韋治療ncp患者的潛在安全性和有效性,並對未來可能產生的潛在供應需求加快該藥物的生產進度。
瑞德西韋是在研藥物,這意味著它作為治療ncp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被確定。吉利德正盡一切所能與中國、美國和世界衛生組織的官員開展密切溝通和合作,以便能夠儘快確定瑞德西韋作為ncp治療手段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吉利德也在努力迅速擴大該藥的生產規模,以滿足未來潛在的供應需求。
吉利德認為,現階段討論任何強制許可或其他類型許可還為時過早。吉利德並未與監管部門就生產供應成本或財務回報進行過任何的討論。
瑞德西韋——瑞德西韋(remdesivir,gs-5734)是吉利德公司與美國陸軍傳染病醫學研究所聯合研究開發的藥物,是一種核苷酸前藥,有廣譜抗病毒作用,對多種rna病毒如伊波拉病毒、mers病毒、sars病毒、馬爾堡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尼帕病毒和亨德拉病毒16-18具有體外抗病毒活性。
瑞德西韋專利之爭——中國科學院武漢病毒所於2020年2月4日在官網發布一篇題為《我國學者在抗2019新型冠狀病毒藥物篩選方面取得重要進展》的文章。文中稱:「對在我國尚未上市,且具有智慧財產權壁壘的藥物瑞德西韋,我們依據國際慣例,從保護國家利益的角度出發,在1月21日申報了中國發明專利(抗新型冠狀病毒的用途),並將通過pct(專利合作協定)途徑進入全球主要國家。」
強制許可——在國家出現緊急狀態或者非常情況時,或者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給予實施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許可。
[1] https://www.gileadchina.com/。
[2]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區防控工作方案(試行)。
[3] 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區防控工作的通知。
[4] https://www.gilead.com/news-and-press/company-statements/gilead-sciences-statement-on-the-company-ongoing-response-to-the-2019-new-coronavirus
[5]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瑞德西韋是一種在研的廣譜抗病毒藥物,尚未在全球任何國家獲得批准。瑞德西韋在體外和體內動物模型中證明了對中東呼吸綜合徵(middle east respiratory syndrome,mers)和嚴重急性呼吸綜合徵(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sars)病毒病原體的活性,它們也是冠狀病毒,在結構上與新型冠狀病毒類似。針對mers和sars有限的臨床前數據表明,瑞德西韋可能對新型冠狀病毒具有潛在的抑制活性。
吉利德已與中國衛生部門達成了協議,支持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ncp)患者開展兩項臨床試驗,以確定瑞德西韋作為新型冠狀病毒潛在治療手段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其中一項研究評估瑞德西韋用於確診感染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且已住院但未表現出顯著臨床症狀(如,需要額外吸氧)的患者的治療效果,另一項研究則評估瑞德西韋用於出現較嚴重臨床症狀(如,需要吸氧)的確診ncp患者的療效。
這兩項臨床試驗由中國研究人員牽頭,均在武漢進行。吉利德無償提供研究所需的藥物,並為研究的設計和開展提供支持。
吉利德預計臨床試驗的牽頭研究單位將會在近期公布更多詳細資料。
需要注意的是,瑞德西韋是一種試驗性藥物,迄今為止僅有極少數ncp患者使用過,因此我們對其療效尚無足夠充分的了解,且目前不足以確保藥物能被廣泛使用。如果初步研究的結果表明瑞德西韋治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潛在安全性和有效性,我們會努力制定各種方案,通過適當的渠道將瑞德西韋這種試驗性藥物向更多患者開放。我們也正與多家機構就未來臨床試驗的可能性進行討論。
瑞德西韋是在研藥物,尚未在全球任何國家獲得批准。為了應對近年來在西非爆發的伊波拉疫情,吉利德擴大了瑞德西韋的生產,建立了產品庫存以應對未來的疾病大流行,同時也增加了製造瑞德西韋的原材料庫存。我們正在利用這部分庫存滿足「同情用藥」的需求,以及目前計劃在中國進行的兩項臨床試驗的需求。
雖然目前尚未確定該藥物是否可以安全有效地治療ncp,但考慮到當前情況的緊迫性,我們正在採取多種措施加快生產進度,增加供應,包括拓展了外部製藥合作夥伴網絡,以加快原材料的採購,加強原料藥和藥品的生產;同時,我們開始在內部製造瑞德西韋,以作為產能的補充。
吉利德正在與中國政府和醫療機構積極展開合作,對ncp患者開展的臨床試驗提供支持。吉利德也與政府機構保持著定期溝通,提供吉利德在擴大瑞德西韋生產規模的方面的最新消息。
吉利德研發了瑞德西韋,並在美國、中國及世界其他地區擁有專利。2016年,針對瑞德西韋在冠狀病毒上的應用,吉利德在中國以及全球申請了更多的專利。在中國,對於冠狀病毒應用的專利申請尚待批准。
吉利德無權干涉中國專利機構是否向中國研究人員授予專利。武漢病毒研究所的專利申請是在吉利德提交申請的三年多時間之後提交的,對這份申請的考量將會綜合目前對於該合成藥物已知的了解和正在申請中的專利。我們無法對研究人員專利申請的細節發表評論,因為專利申請內容在18個月之後才會公布。目前,我們關注的重點是儘快確定瑞德西韋治療ncp患者的潛在安全性和有效性,並對未來可能產生的潛在供應需求加快該藥物的生產進度。
瑞德西韋是在研藥物,這意味著它作為治療ncp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被確定。吉利德正盡一切所能與中國、美國和世界衛生組織的官員開展密切溝通和合作,以便能夠儘快確定瑞德西韋作為ncp治療手段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吉利德也在努力迅速擴大該藥的生產規模,以滿足未來潛在的供應需求。
吉利德認為,現階段討論任何強制許可或其他類型許可還為時過早。吉利德並未與監管部門就生產供應成本或財務回報進行過任何的討論。
瑞德西韋——瑞德西韋(remdesivir,gs-5734)是吉利德公司與美國陸軍傳染病醫學研究所聯合研究開發的藥物,是一種核苷酸前藥,有廣譜抗病毒作用,對多種rna病毒如伊波拉病毒、mers病毒、sars病毒、馬爾堡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尼帕病毒和亨德拉病毒16-18具有體外抗病毒活性。
瑞德西韋專利之爭——中國科學院武漢病毒所於2020年2月4日在官網發布一篇題為《我國學者在抗2019新型冠狀病毒藥物篩選方面取得重要進展》的文章。文中稱:「對在我國尚未上市,且具有智慧財產權壁壘的藥物瑞德西韋,我們依據國際慣例,從保護國家利益的角度出發,在1月21日申報了中國發明專利(抗新型冠狀病毒的用途),並將通過pct(專利合作協定)途徑進入全球主要國家。」
強制許可——在國家出現緊急狀態或者非常情況時,或者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給予實施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許可。
[1] https://www.gileadchina.com/。
[2]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區防控工作方案(試行)。
[3] 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區防控工作的通知。
[4] https://www.gilead.com/news-and-press/company-statements/gilead-sciences-statement-on-the-company-ongoing-response-to-the-2019-new-coronavirus
[5]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