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糖高不一定是糖尿病。糖尿病診斷標準為:隨機血糖≥11.1 mmol/l或空腹血糖≥7.0 mmol/l,如未達到上述標準,需要行75克口服糖耐量試驗,根據患者靜脈血漿葡萄糖升高的程度來確定其糖代謝狀態。
血糖水平是一個連續分布的定量指標,可能存在一個大致的分割點,即閾值,血糖高於此閾值時引起不良後果的風險大為增加,目前對糖代謝狀態、糖尿病診斷多採用who(1999)的標準。空腹血糖<6.1mmol/l,糖負荷後2小時血糖<7.8 mmol/l為正常血糖。
空腹血糖≥6.1 mmol/l但<7.0 mmol/l可診斷為空腹血糖受損;糖負荷後2小時血糖≥7.8 mmol/l但<11.1 mmol/l可診斷為糖耐量異常;典型糖尿病症狀(煩渴多飲、多尿、多食、不明原因的體重下降)加上隨機血糖≥11.1 mmol/l或加上空腹血糖≥7.0 mmol/l或加上糖負荷後2小時血糖≥11.1mmol/l可診斷為糖尿病;如無典型糖尿病症狀者,需改日複查確認。
急性感染、創傷或其他應激情況下可出現暫時性血糖增高,若沒有明確的糖尿病病史,就臨床診斷而言不能以此時的血糖值診斷糖尿病,須在應激消除後複查,再確定糖代謝狀態。
血糖水平是一個連續分布的定量指標,可能存在一個大致的分割點,即閾值,血糖高於此閾值時引起不良後果的風險大為增加,目前對糖代謝狀態、糖尿病診斷多採用who(1999)的標準。空腹血糖<6.1mmol/l,糖負荷後2小時血糖<7.8 mmol/l為正常血糖。
空腹血糖≥6.1 mmol/l但<7.0 mmol/l可診斷為空腹血糖受損;糖負荷後2小時血糖≥7.8 mmol/l但<11.1 mmol/l可診斷為糖耐量異常;典型糖尿病症狀(煩渴多飲、多尿、多食、不明原因的體重下降)加上隨機血糖≥11.1 mmol/l或加上空腹血糖≥7.0 mmol/l或加上糖負荷後2小時血糖≥11.1mmol/l可診斷為糖尿病;如無典型糖尿病症狀者,需改日複查確認。
急性感染、創傷或其他應激情況下可出現暫時性血糖增高,若沒有明確的糖尿病病史,就臨床診斷而言不能以此時的血糖值診斷糖尿病,須在應激消除後複查,再確定糖代謝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