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oba18
固體廢物污染環境事故,是指由於違反有關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法律、法規而進行
社會、經濟活動或者受意外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響等原因,致使環境遭到污染和破壞,
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經濟與人民財產受到損失等不良社會影響的突發性事件。根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規定,造成固體廢物污染環境事故的,根據違法行為的輕重和造成損失的大小等情況,依法追究違法行為人的行政責任,即情節輕微且損失不大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處以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損失的,按照直接損失的百分之三十計算罰款,但是最高不超過五十萬元;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政府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