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都可以申請設立基金會,申請人可以是基金會的捐贈人,也可以是其他熱心於公益事業的公民或組織。基金會分為面向公眾募捐的公募基金會和不得面向公眾募捐的非公募基金會。公募基金會按照募捐的地域範圍,分為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和地方性公募基金會。具體條件包括:
(1)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設立。
(2)全國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800萬元人民幣,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400萬元人民幣,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到民政部登記的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0萬元人民幣。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3)有規範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以及與其開展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4)有固定的住所。
(5)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1)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設立。
(2)全國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800萬元人民幣,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400萬元人民幣,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到民政部登記的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0萬元人民幣。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3)有規範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以及與其開展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4)有固定的住所。
(5)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