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說明,派出所民警抓人,實際是傳喚,不管是刑事傳喚還是行政傳喚,傳喚時間最多只有二十四小時,二十四小時一到,要麼放人,要麼轉刑拘或者行拘,後者都要儘快送往看守所或者拘留所執行。
那麼,在派出所期間,嫌疑人都吃什麼?以我所在的地方為例,嫌疑人吃什麼,由民警決定,其實是民警吃什麼,嫌疑人也就吃什麼。
不要覺得不可能,我們這的情況是,如果一個人被傳喚到派出所,嫌疑人家人想送飯給嫌疑人,那是不可能的,為啥?嫌疑人如果吃了家人也好,外人也好送的吃的出了問題,派出所民警是要擔責的,更何況現在都是以分局層面建立了執法辦案中心,更不可能給嫌疑人送飯的。
那麼,嫌疑人吃的都是什麼?答案是飯菜,也就是普通民警吃的飯菜,一般情況下都是執法辦案中心民警所在的飯堂做的飯。民警吃完飯後,再由飯堂準備嫌疑人的飯菜,這個飯菜也是民警飯堂裡面做的,所以嫌疑人吃的飯菜和民警吃的一樣。
但嫌疑人畢竟是嫌疑人,有些飯菜也不能完全與民警一樣,比如,給嫌疑人飯菜時,不能讓嫌疑人用筷子,飯菜里也不能有骨頭,嫌疑人只能用塑料勺子,也只能吃一些軟菜。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規定?因為怕嫌疑人用筷子自殘,也怕嫌疑人卡著了。不要不理解這種規定,其實每個規定都是有教訓在前的。
我去內地省份帶嫌疑人(追逃),有的嫌疑人說自己在派出所期間,派出所根本不會給吃的,如果要吃東西得自己出錢讓看守得人去買,還得多給錢才行。這點我們這沒有,我也沒見過,不作評論了吧。
那麼,在派出所期間,嫌疑人都吃什麼?以我所在的地方為例,嫌疑人吃什麼,由民警決定,其實是民警吃什麼,嫌疑人也就吃什麼。
不要覺得不可能,我們這的情況是,如果一個人被傳喚到派出所,嫌疑人家人想送飯給嫌疑人,那是不可能的,為啥?嫌疑人如果吃了家人也好,外人也好送的吃的出了問題,派出所民警是要擔責的,更何況現在都是以分局層面建立了執法辦案中心,更不可能給嫌疑人送飯的。
那麼,嫌疑人吃的都是什麼?答案是飯菜,也就是普通民警吃的飯菜,一般情況下都是執法辦案中心民警所在的飯堂做的飯。民警吃完飯後,再由飯堂準備嫌疑人的飯菜,這個飯菜也是民警飯堂裡面做的,所以嫌疑人吃的飯菜和民警吃的一樣。
但嫌疑人畢竟是嫌疑人,有些飯菜也不能完全與民警一樣,比如,給嫌疑人飯菜時,不能讓嫌疑人用筷子,飯菜里也不能有骨頭,嫌疑人只能用塑料勺子,也只能吃一些軟菜。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規定?因為怕嫌疑人用筷子自殘,也怕嫌疑人卡著了。不要不理解這種規定,其實每個規定都是有教訓在前的。
我去內地省份帶嫌疑人(追逃),有的嫌疑人說自己在派出所期間,派出所根本不會給吃的,如果要吃東西得自己出錢讓看守得人去買,還得多給錢才行。這點我們這沒有,我也沒見過,不作評論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