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錢若干,講明利息二分,限期還清。誰知甲借去後避而不見,乙屢次索還不。
得,便寫信責問。於是,甲便先還若干元,過了幾個月還若干元,一年後才慢慢還清本錢。
至於利息就一毛不拔了。還說:「所借本錢我分文不欠,沾便宜的不過是利息罷了。」。
乙懷恨在心,便向甲借用一件寧綢袍子,借去後也避而不見。過了幾個月,才歸還一尺。
寧綢,還寫信道:「所借衣袍,先還一個袖子。」又過了幾個月,再歸還三尺,說:「今天。
再還一個衣襟。」過了兩年,才慢慢將一件長袍的表、里布料還清。乙告訴甲說:「所借衣。
袍,不少分寸,沾便宜的不過是裁縫的工錢罷了。」。
--出自:
綜合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