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雷德里克·埃德溫·史密斯(1872一1930年),英國律師和保守派政治家。從1915年起到1919年,任代理監察長,後升為大法官。
有一次,史密斯在一起由一個盲孩做原告的案子裡做被告一方的律師。應訴法官提議把小孩抱到一張椅子上,以便陪審員能看清他,而史密斯。
卻考慮到這樣會引起陪審員們的同情,他反對這樣做,「尊敬的法官先生。為什麼不領這小孩繞陪審台走一圈呢?」?
法官指責這是不合理的建議。史密斯不客氣地說:「我是在聽了不合理的建議前提下才這樣說的。」為了讓對方不再糾纏,法官用了培根的一句話來對付年輕的律師:
「年輕與謹慎是一對冤家。」史密斯則反駁說:「尊敬的先生,培根也說過:『多嘴的法官就像一根破音叉』。」。
--出自:
綜合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