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確區分勞務派遣與人事代理、勞務中介、勞務承包之間的區別。
雖然三者與勞務派遣一樣都涉及三方主體,但勞務派遣與其根本的區別是勞務派遣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勞動者與實際用工單位沒有勞動關係。而不論是人事代理、勞務中介還是勞務承包,勞動者與人事代理機構、勞務中介機構和發包方並沒有勞動關係,而與實際用工單位存在勞動關係。若不明白之間區別,容易上當受騙,無法正當維權。
2、儘量避免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派遣。
被派遣往往發生在勞動者不經意簽訂的協議中。比如入職或續簽勞動合同時發現實際入職單位與勞動合同上的用人單位不一致。如果此時勞動者沒有注意這樣的差別,簽署了勞務派遣合同,看似未做改變工資待遇、管理規定都一樣,卻不知被派遣已經在不經意間成立了。所以,勞動者在簽署格式化了的勞動合同時一定要提高警惕,防止因自己的疏忽而被派遣。
3、被派遣後,及時確定自己的勞動關係歸屬。
如何確定自己已經被派遣,甚至確定自己具體被派遣至哪家單位對於勞動者後期維權至關重要。一般來說,仲裁法院通過以下方式確認勞動關係:
(1)勞動合同;
(2)工資的發放;
(3)社會保險的繳納;
(4)招聘手續的辦理。
其中,勞動合同在勞動關係中發揮著關鍵作用,在沒有勞動合同的情形下,才會考察是哪家單位為勞動者發放工資及繳納社保並以此來認定勞動關係的最後歸屬。
4、勞動者申請仲裁時被申請人的選擇。
因為勞動關係兼具人身性質和財產性質,其中勞動過程主要體現人身關係,勞動合同主要體現勞動力與工資的交換。因此在勞務派遣中,與人身關係聯繫較為緊密的內容應當分配給用工單位,如勞動保護、工作時間、競業限制;而與財產關係聯繫較為密切的內容應當分配給派遣單位,如社會保險、勞動報酬、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金等。但法律也規定了勞務派遣中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的連帶責任,這也有利於勞動者的維權。因此,勞動者在申請仲裁時要審慎選取被申請人,避免派遣單位或用工單位有缺失而造成無法維權的不利後果。
本文選自網際網路,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 法律問答
- 答案列表
勞務派遣中勞動者的注意事項[朗讀]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