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某甲剛生嬰兒發現系殘疾,故於凌晨5點將其裝在背簍里從鄉。
村帶至大馬路邊,甲心想馬路邊一定會有人經過看到撿回去。但因霧大,被趕早班的乙駕摩托車撞上。乙下車察看後,發現嬰兒頭部已被撞出血,看了後發現沒有什麼大礙,反正也是別人不要的嬰兒,立馬駕駛摩托車離開。結果,該嬰兒因頭部重創,於半小時後顱內大出血死亡?
請結合刑法中的行為理論和分則罪名,試對甲乙的行為進行評價。
9.答:甲犯了遺棄罪;根據我國《刑法》第261條的相關規定,所謂遺棄罪,指的是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
乙犯了肇事後逃逸罪;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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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遺棄罪 1[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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