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參考答案】我國憲法有以下基本原則:
(1)人民主權原則。我國《憲法》第2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
(2)基本人權原則。我國《憲法》第33條第3款規定:「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這是我國《憲法》上第一次引入「人權」的概念,確立了基本人權原則,對於理解憲法基本權利提供了指引。
(3)法治原則。我國《憲法》第5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牴觸。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4)權力制約與監督原則。我國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國家權力統一行使的基礎上,國家機關分工負責,相互制約。我國憲法在以下三個方面體現了權力制約與監督原則:①人民對國家權力的監督制約;②公民對國家權力的制約監督;③國家機關內部的制約監督。
中國古代正統立法指導思想雖然在不同的朝代有不同的具體內涵,但都有著共同的地方。它們都是封建君主專制之下國家進行階級統治的工具,不論秦朝的「嚴刑重法」還是唐代的「德本刑用」,它們都無一例外地維護封建地主階級的利益,實行壓迫剝削農民的政策,從根本上來說是維護少數人利益的法律,因此其立法指導思想也是帶有剝削性質的。我國當代的憲法原則是我國憲法的基本原則,是以維護最廣大人民的利益為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的,在本質上是反對壓迫剝削,保護人民利益的,因此與古代封建性質的立法指導思想有著本質的區別。
【本文源自網絡,如有侵權聯繫刪除】。
- 法律問答
- 答案列表
我國現行憲法和古代法律制度的有關規定,試述當代中國憲法的原則與中國古代正統立法指導思想有何不同[朗讀]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