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某,現在武昌區,之前公司漢陽區,入職10個月,3月份已離職,公司拖欠款項從去年10月份到今年3月份,共計8w,和公司簽的3年的勞動合同,工資按合同約定的來,之前發放工資,銀行卡。關於拖欠工資有去勞動監察部分投訴,勞動監察大隊有組織簽協議,幾份,本來應該今年2月支付去年7,8,9月的工資,但沒有按約定支付,後來實際支付了。另外老闆有給寫欠條,欠工資款。公司目前沒有實際經營了。這個案子比較有效的解決途徑就是以公司未實際履行或者拖延履行的協議去申請勞動仲裁,獲得仲裁裁決書後獲得強制執行力。因為現在公司的經營支付能力就比較有限了,所以武漢勞動仲裁糾紛律師還是建議要儘快去處理這個事。
袁某拖欠8w多工資款的案子,因為考慮到公司沒有實際經營,後面這個工資款很難拿回。武漢勞動仲裁糾紛律師說這個案子的重心是找到怎麼樣找到實現債權更多的可能性,比如通過監察大隊走拒不支付勞動報酬來施壓,或者通過查工商信息看股東是實際出資還是認繳,後續是否有可能追加股東執行,或者這個公司有沒有項目款項沒有收回,後續可以通過財產保全來處理。通過律師的工作和方案,切實幫當事人解決問題。案子的風險點在那,也是當事人關心的地方,那我們律師的作用就是幫助當事人規避減少風險,實現訴求,至少也要當事人覺得我們會為了實現其訴求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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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工資款寫了欠條怎麼辦[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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