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6月3日,遼寧省瀋陽市于洪區工商行政管理局接到群眾舉報,對瀋陽市永豐食品廠非法使用彭德懷等「十大元帥」肖像做商標標識案進行了查處。
本案是一起違法使用禁用文字、圖形作為商標標識案件。「十大元帥」是我國社會主義國家建立的功臣。商標是一種具有文化功能的智慧財產權,具有傳遞信息的功能。我國作為一個社會主義國家,一切法律均具有體現統治階級意識的作用。因此與商標相關的法律自然也就不會允許商標傳遞違背統治階級意志的信息,有害於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我國《商標法》第8條第1款第(9)項有不得使用「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文字或圖形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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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使用人物肖像商標案[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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