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婚時財財產如何分割?哪些屬於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哪些又屬於雙方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分不清的話,就可能導致自己的權益受損了。
1、夫妻結婚前個人所有財產。
夫妻在婚前個人所取得的財產統稱為婚前財產,比如大家最關心的房子,如果是男方婚前購買的,並且戶主也是男方的話,就屬於婚前財產,離婚時女方無權益進行分割房產,也就是不會作為公共財產。
2、結婚前夫妻雙方為結婚準備的各種財產。
比如妻子為結婚準備了嫁妝等,就屬於婚前財產,男人為了結婚準備的家具,汽車,鑽戒,項鍊等財產,在離婚的時候也是不會作為公共財產的。
3、結婚前或結婚後接受的贈予,並且贈予人聲明贈與給夫妻一方的財產。
比如:別人贈予妻子的首飾等,男方就無權享用,在離婚之時,也只能跟隨受贈方。這樣規定的另一個意義在於,防止夫妻另一方濫用受贈的財產。
4、彩禮問題是比較棘手,因為法律沒有提出結婚要送彩禮,但是以下情況彩禮要歸還。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婚前給付彩禮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只要符合上述任何一種情形,離婚時法律就支持返還彩禮;如果對方拒絕返還彩禮,那麼就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返還彩禮。
為什麼受傷的總是女人?
自從新婚姻法頒布了以後,劉女士就對老公開玩笑說:這個新婚姻法怎麼就像是為你修改的啊,房子是你爸媽買的,萬一離婚後我什麼都沒有了,我得給自己多買點保險,來保障自己的日後生活,起碼還有個依靠?
是啊,新婚姻法一出,老公變主人,老婆變僕人,洗衣做飯帶孩子,還要出去工作賺錢,一旦老公劈腿出軌,做老婆的將一無所有,只能提著小包包浪跡天涯,流落街頭。面對新婚姻法,女人更要懂得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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