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及南京臨時政府司法改革的措施對當下我國的司法改革及司法公信力的提升有何啟示。
7.【參考答案】清末的司法改革,對傳統司法組織體制進行了調整,改刑部為法部,使得行政與司法分立;南京臨時政府確立了司法獨立的原則。這對上當今司法改革的啟示就是:將行政與立法分開,建立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完善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的制度。清末的司法改革,在訴訟程序上實行四級三審制度。這對當今司法改革的啟示就是:完善人民法院系統,落實貫徹審級制度,加強上級法院對下級法院的監督,增加案件最終判決公正係數,實現司法公正與效率的統一。
清末的司法改革,初步規定了法官及檢察官考試任用制度,南京臨時政府司法改革中試行律師制度,這對當今司法改革的啟示就是:我們在當今司法改革中,要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完善法律職業准入制度,加快建設符合職業特點的法治工作人員管理制度,建立法官檢察官逐級遴選制度,建立健全法治工作部門和法學教育研究機構人員雙向互聘機制。
南京臨時政府的司法改革禁止刑訊、禁止體罰,這對當今司法改革的啟示就是:要加強人權司法保障,完善對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偵查手段的司法監督等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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