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4月15日,北京礦務局大安山煤礦的一名女職工尹克玲在下班途中遭遇車禍不幸遇難,肇事司機逃之夭夭。尹克玲的丈夫早在1982年就已經過世,兩個正在上學的女兒就這樣突然成了孤兒。礦區勞動科依據當時勞動保險政策按因公負傷處理,給尹克玲的家屬喪葬費800元和礦區1838元的救濟金,這對兩個孤兒今後的生活無疑是雪上加霜。
1997年5月13日,《中國消費者報》刊登出「這對孤兒能否得到工傷保險賠償」的報道,引起了社會對這對孤兒的關注。有律師專門來到這對孤兒家中,表示要為她們維護權益。1997年5月底房山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立案,對此案進行調查。這起案件也成為當時房山區受理的首例因職工上下班遇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工傷賠償爭議案。雙方爭議的焦點就在於,尹克玲究竟能否算工傷。當時《北京市工傷保險試行辦法》還尚未出台,為使案件審理有理有據,房山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請示市仲裁,最終北京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根據勞動部1996年10月1日發布的《企業職工工傷試行辦法》第8條第9款的規定認定了尹克玲的工傷。
時任房山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的劉明曾感慨地說:「要不是有勞動部發布的《企業職工工傷試行辦法》尹克玲的權益很難得到保障,北京市的《北京市工傷保險試行辦法》還未出台,工傷保險機構尚在籌建階段,此案更加督促我們加快工傷保險改革的步伐。」。
【本文源自網絡,如有侵權聯繫刪除】。
- 法律問答
- 答案列表
一起車禍引發的工傷爭議[朗讀]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