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犯罪記錄證明怎麼開
「有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應由司法調查部門或者政審單位按照法律規定程序統一調取。
目前考慮到居民辦理特殊事項(如招工、出國等)需要,根據省公安廳最新文件規定,居民調取本人「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的,可以憑本人戶口和身份證,向戶籍地派出所提出書面申請;派出所受理後通過調查核實3個工作日予以答覆:無違法犯罪記錄的出具相關證明;有違法犯罪記錄的不予出具。出具證明一律免費。
表格資料:
1、填寫《無犯罪記錄證明申請表》(電子版需雙面列印在同一張a4紙上,本人簽名)。
2、填寫要求:1) 「證件名稱」:填寫身份證;2) 「居(暫)住廣州時間」:填寫戶口遷入廣州的日期至當前日期(或遷出廣州的日期);3) 「戶籍地址」:填寫戶口簿首頁上標明的地址,4) 「曾住地址」:填寫現實際居住地址;5) 「聯繫電話」:填寫有效手機號碼;6) 「辦證事由」:請註明申請辦證的事由,與單位證明一致。如:申領律師證、從事保安等特定職業;7) 「違法犯罪記錄」:如果申請人有違法犯罪記錄的,請如實填寫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特別注意,如實填寫該項內容有利於縮短辦證時限。刻意隱瞞,不配合調查的,將被取消申請資格;如沒有違法犯罪記錄的,請填寫「無」;8) 「申辦人」:申請人本人親自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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