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述科學原則在立法程序中的體現。
13.【參考答案】立法活動應堅持從實際出發,尊重客觀規律,維護和保障立法的科學性。立法不能脫離客觀實際存在,不能憑空主觀臆斷進行。從實際出發首先要求立法要從現實的國情出發,符合國情;其次要求立法要尊重和反映客觀規律。馬克思深刻地指出,立法者應該把自己看作一個自然科學家。他不是在製造法律,不是在發明法律,而僅僅是在表述法律。他把精神關係的內在規律表現在有意識的現行法律之中。
立法活動應該科學、合理地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國家機關的權力與責任,這就要求在立法工作中首先要堅持權利本位,把保障權利作為權利義務設定的出發點;其次要考慮權利義務的平衡;此外還應該考慮弱勢群體的實際承受能力。立法的科學原則還要求法律制定過程中要注意法律規範的明確、具體,具有針對性和可執行性。這就要求立法不僅在語言上要具有明確性,平實嚴謹,而且要在內容上具有針對性和可執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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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原則在立法中的體現[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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