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臨京兆長安人」出自《新唐書·唐臨傳》,《新唐書》是北宋時期宋祁、歐陽修、范鎮、呂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記載唐朝歷史的紀傳體史書,屬「二十四史」之一。全書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紀10卷,志50卷,表15卷,列傳150卷。
擴展資料。
全文翻譯:唐臨,是京都長安人,武德年初,外任萬泉縣丞。縣裡有十多個輕罪的犯人,正趕上春末適時降雨,唐臨稟告縣令,請求放出這些囚犯(歸家搶種),縣令不允許。唐臨說:「明公如有所疑慮,我請求獨自承擔罪責。」縣令於是請唐臨暫時代理縣令一職,唐臨召集這些囚犯並放他們歸家耕種,並和他們約定,命令他們按時返回監獄。囚犯們都很感激唐臨的恩惠和寬大,到了約定的時間全都回獄,唐臨因此而知名。
多次轉任黃門侍郎,唐臨家不富裕但他清心寡欲,既不大興土木建宅第,服裝和起用也都簡單樸素,待人接物非常寬厚。曾經要去弔喪,叫家僮歸家取白衫,家僮誤將其他衣服拿來,害怕而不敢送上。唐臨察覺,派人叫來家僮對他說:「今天天氣反常,不適合哀哭,先前讓你取的'白衫,現在暫時不用拿了。」又曾經讓人煮藥而那人沒按煮藥程序煎(出了錯),他暗中知道原委,對煮藥人說:「天氣陰暗不宜服藥,應該馬上倒掉。」最終沒有對外宣稱煮藥者的過失,其性情寬恕達到了如此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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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臨京兆長安人文言文翻譯[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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