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問答
- 答案列表
債權人對不屬於債務人的動產能行使留置權嗎[朗讀]
擔保法只規定債權人按照合同約定占有「債務人的動產」,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可以留置該動產,而不是要求債務人具有所有權的財產,因此「債務人的動產」不必僅僅限於債務人所有的動產,只要是債務人合法占有的動產就可以留置,被債務人占有的第三人的動產當然也應包括在內。留置權的產生不僅在於維護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的公平,而且也應當維護交易安全。只要留置權人確信所留置的動產屬於債務人,至於標的物是否為債務人所有,則無必要,也不可能審查和過問。比如:甲借了乙的相機後不小心弄壞了,拿到修理店去修理,那麼該修理店在相機修理費未受清償前,有權留置該相機,而不管該相機的所有人是誰,即使修理店明知甲不是該相機的所有人,也有權留置相機。因為債權本身就是因留置物而產生的,債權人在該留置物上付出了自己的勞動,如果僅限於留置財產屬於債務人所有,則對債權人有失公平。不利於保障債權人實現債權,因此,本著公平原則,從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出發,債權人對不屬於債務人的動產也有留置權。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