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項存款,包括:
①企業存款,指企業存人存款性金融機構的暫時閒置的資金。企業存款包括活期存款與定期存款。企業活期存款還可進一步劃分為工業、商業、建築業企業存款,集體企業、鄉鎮企業、三資企業、私營企業及個體工商業者存款以及其他企業存款。在定期存款中,包括企業事業單位的定期存款,也包括單位信用卡保證金存款和單位信用卡備付金存款。
②居民儲蓄存款,指存款性金融機構吸收的城鄉居民貨幣收入中的待用款和節餘款,包括活期儲蓄存款與定期儲蓄存款。
③農村存款,指農村集體單位、鄉鎮企業、各種專業戶、承包戶的生產周轉金、積累基金、分配基金和農村信用社的轉存款等。
④信託類存款,指根據存款單位或個人的存款申請,委託代營或營運的資金。
⑤其他存款,指部隊存款、應解匯款及臨時存款。
(2)代理財政性存款,指存款性金融機構代理中央銀行吸收的財政、機關團體和事業單位的財政性存款。由於財政性存款屬中央銀行的資金來源,存款性金融機構吸收的財政性存款必須全額劃繳中央銀行,而不能作為存款性金融機構的信貸資金。代理性存款包括財政存款、機關團體存款和其他財政性存款。
(3)發行金融債券,指存款性金融機構通過發行債券所籌集的款項,包括發行短期債券、中長期債券、國家投資債券所籌集的資金。
(4)國家投資債券,指存款性金融機構購人的由中央政府發行的以持有生息為目的的國庫券、財政債券等。
(5)賣出回購證券,指存款性金融機構與其他企業以合同或協議的方式,按一定的價格賣給其他企業的證券,到合同規定日期再按合同規定價格買回該批證券,以取得買賣差價。
(6)向中央銀行借款,指存款性金融機構向中央銀行借入的信用貸款以及中央銀行向存款性金融機構的再貼現。
(7)同業往來,指在存款性金融機構之間的往來過程中,其他銀行或金融機構在本行的存放款,或從其他銀行與非銀行金融機構拆人的資金,包括同業存放和同業拆借。
(8)委託存款及委託投資基金,指各部門和單位存入存款性金融機構用於發放委託貸款或投資的基金存款,包括委託存款與委託投資基金,如中央政府委託存款與貸款、地方政府委託存款與貸款、企業委託存款與貸款以及委託投資、委託投資基金等。
(9)代理金融機構委託貸款基金,指存款性金融機構代理中央銀行、政策性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委託貸款基金。
(10)所有者權益,指投資者交付存款性金融機構支配和經常運用的資金,是存款性金融機構信貸資金來源中最穩定的部分,包括實收資本和歷年的各種積累。其中,所有者權益中能用於信貸投放的資金部分為自有信貸資金,即所有者權益減固定資產凈值、無形資產及遞延資產的餘額。當年結益是指本年度實現的利潤,在未進行利潤分配之前可以作為信貸資金使用。
(11)各項準備,指存款性金融機構按規定提取的壞賬準備金、貸款呆賬準備金和投資風險準備金。
(12)其他,是信貸資金來源與運用的平衡項目。
- 生活問答
- 答案列表
信貸資金來源統計項目有哪些[朗讀]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