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電視台《法治進行時》節目報道,演員文章在一家火鍋店禁止吸煙的包廂吸煙,導致涉事餐館被調查。節目還連線文章經紀人,對方當時表示自己還未看過文章吸煙的視頻,但也明確表示:「在禁止吸煙的地方肯定是不能吸煙啊。」
據節目報道,文章和友人在北京朝陽區一家火鍋店包廂內用餐,在長達半分鐘的視頻中,文章一邊吸煙一邊和友人交談,期間並沒有相關服務人員過來阻止。據悉,自2015年6月1日起,北京公共場合禁止吸煙,餐館也有責任進行勸導和制止。隨後5月6日上午11點,朝陽區衛生監督所的執法隊員來到了這家位於將台路附近的火鍋店進行調查。
據悉,這家火鍋店門口就有為客人準備的吸煙區,對於演員文章在店內包廂里吸煙一事,火鍋店服務員表示:「當時沒看到,看到的話肯定會及時阻止,每桌客人都是一樣的。」該服務員還稱,自己後來進到包廂時聞到煙味,便提醒文章不能抽煙。
《法治進行時》記者還就此連線文章經紀人,對方表示,自己還沒看見相關新聞,但也表示:「在禁止吸煙的地方肯定是不能吸煙啊」,並稱「我先看一下視頻好嗎?我現在在拍戲現場。」
按照相關規定,餐館服務人員發現客人在公共場所吸煙,應該及時制止,對於不聽勸阻的客人,可以進行50到200元的罰款。該火鍋店服務人員向記者表示,對於不聽勸阻的客人,他們也很無奈。不過,當天衛生執法人員對這家火鍋店開具了責令整改通知書,要求其限期落實控煙條例,立即整改,同時責令餐館負責人到衛生行政部門做進一步的調查處理,並將面臨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責令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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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在公共場所吸煙,被罰多少錢?餐館會被罰多少錢[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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