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我國目前法律規定,賣淫被明確規定為違法行為,特別是組織容留脅迫婦女賣淫的,將追究其責任者的刑事責任。
隨著社會的發展,以及人們思想觀念的轉變、人口結構和人口總量的變化,賣淫這種行為也許會被人民慢慢接受,並在合法化的前提下進行,從事這種工作的人群也許會有一個被美化的稱謂!但本人認為,在不具備以下幾個條件以前,要將賣淫合法化是不可能的。
一是社會經濟高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極大提高,正所謂:飽暖思淫慾。
二是人口男女比例畸形發展,男性明顯多於女性。很多男性根本找不到女性結婚生子。
三是城鎮化率不斷提高,農村人口比例不斷下降,絕大多數人湧入城鎮,思想越來越開放。
四是女性越來越獨立,且不願受婚姻束縛,不願意結婚。
五是人民身體健康水平不斷提高,對性的生理需求大。
六是社會容忍度不斷提高,道理倫理束縛越來越少。
七是社會發展和社會穩定的需要。
當然,現在談論賣淫合法化問題,其各方面條件尚不成熟,但這個話題是很多人的茶餘飯後的談資,並且呼聲越來越高,其本人作為探討,特列舉出上述各因素,您的觀點如何,願意有緣人多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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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淫將來是否能合法化[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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