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荷(electriccharge),為物體或構成物體的質點所帶的具有正電或負電的粒子,帶正電的粒子叫正電荷(表示符號為「+」),帶負電的粒子叫負電荷(表示符號為「﹣」)。那麼電荷有什麼歷史呢?
電荷
1、公元前600年左右,希臘的哲學家泰勒斯(thales,前640~前546)記錄,在摩擦貓毛與琥珀以後,琥珀會吸引像羽毛一類的輕微物體,假若摩擦時間夠久,甚至會有火花出現。
2、1600年,英國人吉爾伯特首先發明的靜電驗電器(versorium)是一種可以偵測靜電電荷的驗電器。當帶電物體接近金屬指針的尖端時,因為靜電感應,異性電荷會移動至指針的尖端,指針與帶電物體會互相吸引,從而使得指針轉向帶電物體。
3、1600年,英國醫生威廉·吉爾伯特,對於電磁現象做了一個很仔細的研究。他指出琥珀不是唯一可以經過摩擦而產生靜電的物質,並且區分出電與磁不同的屬性。他撰寫了第一本闡述電和磁的科學著作《論磁石》。吉爾伯特創建了新拉丁語的術語「electricus」(類似琥珀,源自「ήλεκτρον」,「elektron」,希臘文的「琥珀」),意指摩擦後吸引小物體的性質[4]。這聯結給出了英文字「electric」和「electricity」,最先出現於1646年,湯瑪斯·布朗(thomasbrowne)的著作《pseudodoxiaepidemica》(英文書名《enquriesintoverymanyreceivedtenetsandcommonlypresumedtruths》)。隨後,於1660年,科學家奧托·馮·格里克發明了可能是史上第一部靜電發電機(electrostaticgenerator)。他將一個硫磺球固定於一根鐵軸的一端,然後一邊旋轉硫磺球,一邊用干手摩擦硫磺球,使硫磺球產生電荷,能夠吸引微小物質。
4、電荷量是物質、原子或電子等所帶的電的量。單位是c(庫侖,簡稱「庫」)。一根實驗室常用的玻璃棒或橡膠棒,摩擦後所帶的電荷量大約只有c。我們常將「帶電粒子」稱為電荷,但電荷本身並非「粒子」,只是我們常將它想像成粒子以方便描述。因此帶電量多者我們稱之為具有較多電荷,而電量的多寡決定了力場(庫侖力)的大小。此外,根據電場作用的力的方向性,電荷分為正電荷與負電荷,電子帶有負電。帶有同種電荷的物體之間會互相排斥,帶有異種電荷的物體之間會互相吸引。排斥或吸引的力與電荷的乘積成正比。
5、庫侖定律(coulomb'slaw),法國物理學家庫侖(charles-augustindecoulomb,1736~1806)於1785年發現,並後來用自己的名字命名的一條物理學定律。庫侖定律是電學發展史上的第一個定量規律,它使電學的研究從定性進入定量階段,是電學史中的一塊重要的里程碑。它指出,在真空中兩個靜止點電荷之間的相互作用力與距離平方成反比,與電量乘積成正比,作用力的方向沿連線,同號電荷相斥,異號電荷相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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