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男子,醉酒後強行與自己老婆發生關係,結果被自己老婆報警告他強姦,夫妻之間發生關係本來是太正常的事情,那麼為什麼還會被指控為強姦。
那麼婚內強行與自己老婆發生關係到底是不是強姦呢?
下面我們來說說這個案件。
河北一男子趙某(化名)近日被自己老婆王某(化名)告上了法庭,理由是強姦,那麼是為什麼導致本來應該親密無間的夫妻倆去對簿公堂的呢?
趙某身在農村,所接受的學歷不高,初中畢業就沒有讀書了,因為家裡在當地也是數一數二的大家族了,還算是有一定的經濟能力。
趙某輟學後就跟著家裡人打拚,沒有什麼在社會上摸爬打滾的經驗,導致趙某說話不太顧及其他人的想法,行事也比較我行我素的。
因此他的朋友經常在背後說趙某不好打交道,假清高,要不是看在他家裡的份上,根本不想和他做朋友。
男大當婚女大當嫁,眼瞅著趙某也到了該成家的年齡了,家中父母找到當地有名的媒人給趙某介紹對象。
通過媒人的拜訪,王某就這樣和趙某見面了,當時王某看見趙某也算一表人才,再加上趙某的家庭原因,沒過多久趙某就和王某結婚了。
趙某剛和王某結婚的時候,兩人感情還算是比較好的,連續孕育了兩個孩子。
可時間久了,王某就看清了趙某本身的性子。
王某覺得趙某自大,絲毫不顧及她的情緒,甚至和她一起回娘家的時候都不會在親戚朋友面前退讓一點,經常把王某弄得下不來台,不管大事小事都要爭贏王某,一點都不體貼自己。
日子這樣過下去,時間久了,王某對趙某感到非常失望。
王某覺得自己在這個家裡過得非常壓抑,得不到趙某一絲的關懷,感受不到一個家庭的溫暖。
女人一旦死心了,面對這個男人的時候,看著都煩,於是在一次和趙某爭吵後離開了趙家,與趙某提出離婚,開始了分居生活。
因為趙某不願意離婚,於是王某隻能向當地法院提出了離婚訴訟,強烈要求和趙某解除婚姻關係。
法院受理了王某的離婚訴訟,但還沒來得及安排開庭的時間,王某就將趙某告上了法庭,這次是說趙某強姦。
原來自從王某搬走要和趙某離婚後,趙某原本平靜的生活一下子就亂套了,趙父趙母覺得兩人都有兩個孩子了,就算是看在孩子的面上也不同意趙某離婚,一個家裡經常都是吵鬧聲。
趙某越來越不想回家了,經常在外面借酒消愁的。
有一次,喝醉酒的趙某,借著酒勁找到了王某,要求王某趕快回家,不准和自己離婚,還說王某沒有良心,自己讓她不愁吃不愁穿的,她不好好伺候自己,伺候家裡,居然還要和他離婚。
心灰意冷的王某怎麼可能願意聽趙某這樣數落自己,便和趙某爭吵起來了。
兩人越吵情緒越大,氣頭上的兩人你一言我一語的,都沒有給對方留情。
趙某見王某這樣的態度,便想向王某動手,可能是分居的日子自己太寂寞了,又或者是喝了酒的原因,手剛碰到王某的身體就起了自然反應,趙某便借著酒勁想和王某強行發生關係。
王某肯定是不願意的,拚命反抗,可自己一個女子,不管是體力還是耐力都不敵趙某,漸漸的沒有反抗的力氣了。
趙某眼看王某不反抗了,自己馬上就要得手的時候,沒想到王某居然在生理期,趙某覺得非常掃興,嘴裡還說「晦氣」,便自己回家了。
當趙某走後,王某還沉浸在害怕之中,稍微過幾分鐘,緩解了一下自己的恐懼,便失聲大哭起來。
王某越想越覺得自己特別委屈,越想越傷心,自己好歹和趙某一起生活了這麼久,還為他孕育了兩個孩子,可他卻一點都不尊重自己,甚至還想對自己用強的,那麼自己何必給他留什麼情面,於是馬上撥打了報警電話。
警察接到電話後,馬上抵達王某住處,在王某口中了解了事情經過,馬上將趙某進行拘留。
酒醒後的趙某,一直認為自己沒有犯罪,兩人是夫妻,這些事情警察也管不了,便一五一十的交代了自己和王某這件事情的經過。
經過警察的審理,法院認為趙某明顯的違背了婦女意願,強行與女子王某發生關係,這個行為,強姦罪名成立,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但由於其他因素,趙某並沒有得逞,屬於犯罪未遂,可以依法輕判,減輕對趙某的處罰。
因為王某在這件案件發生前已經向法院提出了離婚申請,經過法院的協調,趙某和王某解除了婚姻關係。
離婚後,趙父趙母找到王某,希望她能看在孩子的面上,原諒趙某這次酒後的行為,看在自己十月懷胎生下來的孩子,王某終究沒狠下心來,便向法院出具了刑事諒解書。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考慮到被告人趙某屬於犯罪未遂,可以依法比照既遂,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同時趙某案發後坦白了自己的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良好,再加上王某向法院出具了諒解書等行為,依法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最後,法院判決趙某,有期徒刑8個月。
對於這個案件,不少網友評論道:
「作為妻子有義務配合丈夫性生活!」
「如果婚內有強姦一說,那冷暴力就應該受到法律保護。」
「既然兩個人同意結婚領證,以後不應該存在婚內強姦女方,不願意男方進行性關係,那麼為什麼兩個人要結婚呢?結婚就意味著女方已經同意男方進行性行為了。」
「既為夫妻,雙方均具有性關係的合法性和權益,如女方長期不願和丈夫過性生活,是否也可視為強行剝奪男方的權利?要求正常的生理需求在合法夫妻中不應視為強姦。」
寫在最後,結婚證,不是丈夫強行與妻子發生關係的許可證!希望大家多關心一下對方,付出是相互的,關懷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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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間也算強姦嗎[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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