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近六個月通常應就診骨科或康復科。
骨折的治療普通包括復位、固定和性能鍛鍊。普通狀況下,骨折後 4~6 周需到骨科啟動初次複查,以了解骨折的癒合狀況。如骨折癒合良好,通常在骨折後 3 個月基本恢復正常活動。骨折後近 6 個月時,假設依然存在疼痛、腫脹、活動受限等症狀,應及時到骨科或康復科就診。
假設骨折曾經癒合,但存在關節僵硬、肌肉萎縮等性能阻礙,可以到康復科就診,在醫生的指點下啟動康復訓練。康復訓練可以協助患者恢復關節活動度、增強肌肉力氣,促進肢體性能的恢復。
綜述,骨折近六個月時應依據詳細狀況選擇就診科室。假設存在肢體疼痛、腫脹、活動受限等症狀,應及時到骨科就診。假設存在性能阻礙,可以到康復科就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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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近六個月應就診哪個科室[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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