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跖骨基底部受傷一個月後,假設恢復良好,可以戴腳護腕維護關節。
第五跖骨基底部受傷,假設沒有骨折,普通要求石膏或支具固定 4~6 周,一個月後可以撤除石膏或支具。
撤除石膏或支具後,由於跖骨關節的穩如泰山性或許降低,尤其是在啟動康復鍛鍊時,為了防止再次受傷,可以思索佩戴腳護腕啟動維護。
在選擇腳護腕時,最好選擇有足夠支撐力、透氣性好、溫馨度高的護腕,並依據要求調整鬆緊度。
同時,還要求留意維護腳部,防止長時期站立或行走,防止過度負重,防止猛烈運動等。
假設受傷部位出現疼痛、腫脹、活動受限等症狀,建議及時就醫,以取得最佳的治療和康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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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跖骨基底部受傷一個月後是否可以戴腳護腕[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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