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治癒後再次感冒,假設症狀與之前相似,且之前的藥物沒有過時,普通是可以繼續服用的。
感冒是一種經常出現的急性上呼吸道病毒感染性疾病,多由鼻病毒、副流感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等惹起,臨床表現為鼻塞、噴嚏、流涕、發熱、咳嗽等症狀。
感冒病程多呈自限性,普通為 5~7 天,假設症狀嚴重或兼并有細菌感染,病程或許會延伸。假設感冒後經過治療症狀已完全緩解,且病情沒有進一步開展,普通提示疾病曾經康復。
假設感冒治癒後再次感冒,症狀與之前相似,可以繼續服用之前的藥物啟動治療。
但是要求留意的是,假設感冒症狀與之前不同,或許感冒症狀繼續減輕,出現高燒不退、猛烈咳嗽等症狀,建議及時就醫,以明白詳細病因,儘早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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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治癒後再次感冒能否繼續服用之前的藥物[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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