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大報告強調,要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提升治理效能,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公安機關作為新時代社會安全治理的主力軍,需緊跟共治共享體系建設步伐,構建以大數據為基礎的科學高效警務合成作戰機制。目前,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等區域及天津、深圳、宿遷、吳興等地實踐較為典型成熟。然而,警務合成作戰標準的頂層設計和同質化目標尚未實現,實踐仍需不斷優化。隨著智慧警務的深入發展,協同理論的多元主體、協同合作、價值最大化等理念將為警務合成作戰機制的優化提供理論支撐。
警務合成作戰旨在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及群眾利益,通過有機融合多要素,一體統籌,對各類警務活動進行指揮、協調、控制。自上世紀30年代起,英美等國率先探索合成警務模式,尤其在「9·11」事件後,西方國家為應對恐怖主義,調整警務作戰機制,通過部門協作逐步形成警務合成作戰模式。我國合成作戰源自軍事,後引入公安領域。2006年,公安部提出警種、部門一體聯動,初顯合成作戰雛形。2010年,全國公安機關刑偵座談會明確「合成戰」等戰略,首次提出警務合成作戰概念。2021年,全國公安廳局長會議對新時代警務合成作戰平台建設提出具體要求。
從警務戰略的高度審視,智慧警務視域下的公安機關合成作戰展現出了無限的治理潛能,有力推動了公安工作的精度、廣度和深度的持續提升。一方面,警務運行模式由粗放型向集約型的轉變,通過充分利用大數據等先進技術,構建警務協同新機制,創新運行方式,打通信息流,再造業務流程;另一方面,警務發展模式由資源驅動向創新驅動的轉變,智慧警務引領的合成作戰成為一場警務革命,對現代警務運行機制的創新及戰鬥力生成模式的轉變起到了關鍵推動作用,其建設方向旨在消除制度創新障礙,搭建開放、互動、參與、共享的新型警務平台,促進警務資源的創新轉型升級。
目前,各警種間的協同合作仍停留在較為表面的層次。在部分公安機關中,刑偵、治安、網監等關鍵警種尚缺乏足夠的合成作戰意識,各警種間協作不暢。部分派出所對打擊犯罪的主業意識不夠強,對於轄區內發生的重大疑難案件,往往不主動介入調查,而是簡單地將案件推給刑偵部門處理。這種各自為政的狀況,使得情報信息無法實現聯通共享,難以形成協同作戰的強大合力。從某種程度而言,公安機關的合成作戰模式是一種警務思維模式的深刻變革,但遺憾的是,目前仍有少數民警對合成作戰不重視或認識存在偏差,未能主動運用這一思維推進警務工作,缺乏對合成作戰工作的整體、宏觀和系統思考。
公安大數據的發展主要以地區為單位,由於各地對公安大數據的認識存在差異,加之經濟因素的影響,發達地區與欠發達地區在大數據建設上的投入力度和成果存在較大差距。公安機關業務信息網絡間存在數據共享不全面、業務銜接不暢的問題,各警種部門分散獨立,難以實現有效的數據共享,造成了數據資源的浪費。這既有人為設置的信息壁壘和數據安全壁壘,也存在技術壁壘障礙。數據互通不充分的問題不僅存在於各部門間,也廣泛存在於各地區間,各地公安機關自建資料庫且基本不對其他地區公安機關共享數據,導致在跨區域犯罪案件中,公安機關調取其他地區數據資料時常耗時較長,影響了案件的偵破效率。
效能警務作為公安機關合成作戰的導向要求,體現了智慧警務新常態下人民群眾對公安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和更嚴標準,其核心在於以最小的警務成本實現最大的警務效能。然而,就目前公安機關合成作戰建設的現狀來看,仍存在諸多問題。上下級公安機關在定位上缺乏層次性,職責形式千篇一律,模式簡單拷貝,出現重複建設、缺位建設、錯位建設等現象頻發,造成了警務資源的極大浪費。同時,各警種間各自為戰的局面尚未完全打破,「信息壁壘」和「數據專政」現象依然存在,使得警務信息難以實現共享,各警種優勢難以有效互補,嚴重影響了合成作戰模式的整體運轉效率和戰鬥力的提升。
公安機關合成作戰的整體推進,關鍵在於各要素、各環節的有效銜接。為順應時代發展,公安機關需以問題為導向,不斷拓展合成作戰的廣度和深度,提升警務效能。為此,需完善跨警種一體化協作平台,實現警務指揮、打防管控、制度規範的一體化,確保警令暢通、指揮高效。同時,要強化合成作戰支撐能力,打造智慧警務雲平台,整合共享警務數據資源,並主動出擊整合社會數據,推進警務雲建設,同時加強警務信息採集工作,規範信息採集標準。此外,還需推進多元合成作戰機制建設,構建高效實戰中樞和新型實戰機制,打造專業隊伍,確保合成作戰機制平穩有序運行,全面提升打擊流竄性侵財犯罪等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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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合成作戰面臨哪些現實困境[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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