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說吧,大法官的位置在三權分立中其實蠻尷尬的,且不提總統,國會起碼也有老百姓的支持,唯獨大法官不是民選,也得不到支持。
如果不設立終身制的制度,大法官甚至不配加入三權分立中的其中一派,這樣的制度也恰好防止他不會被總統給干涉威脅,徹底淪為總統的下屬,算是一種制衡。
畢竟司法權本身就最為弱勢,沒有行政的能力,更沒有掌握軍隊,如果讓總統控制了立法和司法的解釋權,還有政府的行政權,三權分立就會徹底完蛋。
不過部分老百姓還是反對這個制度的,但是只憑藉他們的呼聲肯定是無法推到這個結果的,而且大多數人也沒想到這些大法官這麼能活,接近百歲的年齡,還是一個極端的保守勢力。
甚至有些大法官還信教,相信法律的同時還玩著天賦人權那一套,搞得不太像是法官,更像是教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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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大法官為什麼要採取終身制[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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