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序號層次順序
公文序號結構可分為7個層次,行文順序依次為:
第一層:漢字頓號,如「一、」「二、」「三、」
第二層:括弧漢字,如「(一)」「(二)」「(三)」
第三層:阿拉伯數字加腳點,如「1.」「2.」「3.」
第四層:括弧阿拉伯數字,如「(1)」「(2)」「(3)」
第五層:圓圈阿拉伯數字,如「①」「②」「③」或者「1)」「2)」「3)」
第六層:大寫英文字母,如「a.」「b.」「c.」或者「(a)」「(b)」「(c)」
第七層:小寫英文字母,如「a.」「b.」「c.」或者「(a)」「(b)」「(c)」
二、文稿層次序號
文稿的層次序號分理科與人文兩種:
理科類:一律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
人文類:一般沿用公文層次序號。
兩種類型在實際應用的過程中,一般都不超過四級。
三、標點符號與序號的組合
符號與序號的組合形式及應用場景,可歸納為四類:
帶頓號的序號組合:如「一、」「二、」「三、」
帶點號的序號組合:如「1.」「2.」「3.」
帶逗號的序號組合:這種組合在公文中較少見,但在某些特定場合下可能會使用。
不帶符號的序號:如「①」「②」「③」或「(1)」「(2)」「(3)」
四、常見不規範序號示例
在公文寫作過程中,常見的序號使用錯誤包括:
「第一」、「第二」、「第三」或「首先」、「其次」等後面用頓號不規範,應該用逗號。
「第一編」、「第一章」、「第一節」或「壹」的後面不用標點,與後面的文字之間空一個漢字位置即可。
漢字數字「一」、「二」、「三」等後面用逗號不規範,應該用頓號。
阿拉伯數字「1」、「2」、「3」和「a」、「b」、「c」等後面用頓號或其他不規範符號,應該使用齊線墨點(實心小圓點「.」)。
帶括號的序號和帶圓圈的序號,如(一)(二)(三)、(1)(2)(3)、①②③等後面不再加頓號、逗號之類的標點符號。
五、公文序號使用注意事項
遵循格式規範:公文寫作的前提是規範,各類公文都有其框架格式。行文前應先看格式,再構思邏輯框架,根據邏輯框架來規劃序號的層次結構。
區分層次類型:文稿的層次分理科與人文,公文需按人文類的序號層次進行序號編排,不能與理科類相混淆。
注意符號組合:序號與標點符號的組合同樣是行文規範,錯不得。如逗號、頓號、點號都有與其相對應的序號類型,組合成應用場景。
避免層級過多:無論是理科還是人文類公文,其層次都不應超過四層。過多的層級會製造出零亂之感,起反面效果。結構合理、層次分明才能達到行文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