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2年是可以減刑的意思監外執行就是不在監獄裡在家裡或社會上執行一般是只比較輕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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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外執行是什麼意思:取保候審後還會判刑嗎[朗讀]
暫予監外執行是指對於被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於符合法定情形,決定暫不收監或者收監以後又決定改為暫時監外服刑,由司法局負責執行的刑罰執行。
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於患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或者婦女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嬰兒,不適宜在監獄或其他勞動改造場所執行刑罰,可暫由罪犯原居。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對於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一)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二)。
監外執行(servingsentenceoutsidetheprisonundersurveillance)指被判處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於其具有不宜收監執行的特殊原因,按照《刑事訴訟法》第214條規定,將其交付一定機關,在監外來執行刑罰的一種執行辦法.對於被判處死刑或者死刑緩期2年執行尚未減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監外執行.罪犯在監外執行期間,應當計算在刑期以內;當監外執行的原因消失(如病癒、哺乳期滿)後,如果刑期未滿,仍應收監執行;如刑期屆滿,則應及時釋放.監外執行適宜於嚴重疾病、懷孕或哺乳中的婦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