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在法院審判階段的流程是:(一)庭前準備.查閱公訴人移送審查起訴的案卷材料;(二)開庭.開庭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各訴訟參與人是否已經到庭;(三)法庭調查.通過向被告人或證人發問以及舉證質證等查明案件事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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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辦理流程:刑事案件流程圖解[朗讀]
1、報案人向公安局報案;2、公安局根據案情立案偵查,可以對犯罪嫌疑人拘留、逮捕或者取保候審;3、檢察院批准逮捕,對公安局移送的刑事案件審查起訴,出庭公訴;4、法院根據檢察院公訴情況,開庭審理、判決.5、根據審理情況,將罪犯交監獄服刑。
辦理刑事案件流程如下:一、受案;(一)刑偵部門對公民扭送、報案、控告、舉報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都應當立即接受,並製作筆錄和《接受刑事案件登記表》.(二。
你好!首先是要辦理好委託手續,刑事案子分為三個階段,看你的案子具體在哪個階段,就辦哪個階段的手續,或者一次性辦理三個階段的手續,每到一個階段,律師去公安,檢察院或法院遞交委託材料,然後會見犯罪嫌疑人,公安階段是要公安陪同的,例外不陪同,在檢察院和法院階段可以查閱案卷,之後法院安排開庭,參加庭審進行辯護,最後判決,再去回訪犯罪嫌疑人是否需要上訴,如果要上訴就重新辦理上訴階段的手續,不上訴案子對律師來說就結案。
首先應當向公安機關詢問該案件的進展情況,是否已按刑事案件立案偵查,如果派出所沒有立案,則應催促其立案,或直接向該派出所上級公安機關申請複議,複議結果如果還沒滿意,就可以就該案向同級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