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辦理預售許可證需要具備哪些條件一、法定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四條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①、已交付全部土地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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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條件:認購書的定金退還技巧[朗讀]
(一)預售人已取得房地產開發資質證書、營業執照;(二)按照土地管理部門有關規定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三)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並已辦理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手續;(四)已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時間;(五)七層以下(含本數)的商品房項目,已完成結構工程並封頂;七層以上(不含本數)的商品房預售項目,已完成三分之二結構工程;(六)已在項目所在地商業銀行開設商品房預售款專用賬戶;(七)預售商品房項目及其土地使用權未設定他項權;(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在下面的網站景德鎮房地產開發協會在最新公告里有最近出了預售許可證的樓盤信息如2010年第二季度我市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發放信息公告2010-7-7也可以去這個地址查詢:景德鎮市廣場南路房產交易大樓二樓打電話過去也可以在網站上都有。
預售商品房,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對已興建但尚未竣工的商品住宅,與購房者約定,由購房者交付定金或預付款,而在未來某一時期擁有現房的一種房產交易行為.預售商。
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預售人已取得房地產開發資質證書、營業執照;(二)按照土地管理部門有關規定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已取得土地。